芜湖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2025,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

房产纠纷 编辑:禹丹语

一、芜湖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2025,芜湖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本文主要介绍了芜湖市国有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及程序。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具体的计算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后,需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地主管部门依法支付拆迁补偿金,被拆迁人交付房屋。

法律分析

芜湖市国有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具体的计算依据如下:

1、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在芜湖市征收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在芜湖市征收国有土地需公示哪些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四、在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需要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征地主管部门依法支付拆迁补偿金。

7、被拆迁人交付房屋。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而芜湖市作为安徽省的一个地级市,其拆迁补偿标准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拆迁补偿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协调、效率”的原则,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用途、区位、规模、用途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芜湖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数额,需要参考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根据2021年3月发布的《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分为住宅、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同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 住宅: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为房屋面积×单价×补偿年限,其中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最高为1800元/平方米。

2. 商业:商业拆迁补偿标准为房屋面积×单价×补偿年限,其中商业拆迁补偿标准最高为1000元/平方米。

3.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拆迁补偿标准为房屋面积×单价×补偿年限,其中公共服务设施拆迁补偿标准最高为800元/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芜湖市国有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具体的计算依据如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在芜湖市征收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有: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在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需要遵守的基本流程有: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地主管部门依法支付拆迁补偿金,被拆迁人交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二、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对于办公、生产、仓储等房屋征收时,有有效证照及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补偿金额。2002年8月15日后建造且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80%计算补偿金额。对于普通房屋征收时,按照一般货币补偿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下列规定计算补偿金额。1.有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及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设的小区和村民规划点的住宅房屋,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外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2.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无有效证照住宅房屋,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外、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计算补偿金额;超出4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60%计算补偿金额。3.2002年8月15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建造,系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内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计算补偿金额;超出人均标准补偿面积以外的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40%计算补偿金额。4.在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期间,一对夫妻生育一孩(含夭折后又生育的)和结婚未生育的(含生育后夭折的)家庭每户补助100000元。一本户口中两代以上同堂且分别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补助。5.被征收人享有人均10平方米住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区位价格计算补偿金额。6.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标准补偿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区位价格和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楼层的40%计算补偿金额。

三、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

鸠江区拆迁政策规定,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有偿拆迁,原则上以协商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可以获得房屋补偿、搬迁安置费等,同时还有一系列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措施。芜湖市鸠江区拆迁政策以“公开、公正、公平、有偿”为原则,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拆迁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将采取多种方式,如公告、听证、咨询、谈判等,与被拆迁户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补偿标准公开、透明,保证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补偿标准方面,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可以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搬迁安置费等。同时,政策还规定了社会保障措施和政策扶持,如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住房保障、医疗救助等,帮助被拆迁户实现家庭经济和社会生存的平稳过渡。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对于被拆迁户的资格、补偿标准、申请流程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如承认产权、符合住房面积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等。因此,在申请和享受相关政策时,需要认真了解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鸠江区拆迁政策中,被拆迁户的产权情况是否会影响补偿标准?在鸠江区的拆迁政策中,被拆迁户的产权情况和房屋使用性质等都会对补偿标准产生影响。比如,如果被拆迁户拥有产权,将可获得更高的房屋补偿标准;而如果房屋为租赁或者承包等形式,补偿标准则会相应降低。因此,在享受相关政策补偿时,需要注意这些具体要求和限制。鸠江区的拆迁政策在推进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申请和享受相关政策补偿时,需要认真遵守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也需呼吁政府加强对拆迁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证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四、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

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起将根据土地等级、土地用途、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调整,提高补偿标准,并对涉及土地征收的村民进行社会救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城镇基本用地供应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在2023年起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一是根据土地等级确定基础补偿标准。不同等级的土地基础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其中一级耕地的补偿标准最高,为每亩212.5万元,二级林地的补偿标准最低,为每亩110万元。二是根据土地用途确定补偿系数。不同用途的土地补偿系数不同,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和商服用地的补偿系数较高,为基础补偿标准的2倍至3倍。三是根据地区差异进行调整。在城市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可能会对补偿标准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此外,为了保障受征收村民的利益,安徽省还将对涉及土地征收的村民给予一定的社会救助,包括生活困难补贴、就业培训、公共服务供给等措施,确保受征收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保障。土地征收后是否有权要求原土地的优惠购买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后原地上所有权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地方政府可以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在安徽省或其他地区,土地征收后是否有权要求原土地的优惠购买权利,需要查看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将在2023年起进行调整,根据土地等级、土地用途、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确定。为保障受征收村民的利益,安徽省还将对其给予一定的社会救助。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并保障原地上所有权人的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芜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芜湖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被征土地上的青苗,

按下列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

1、被征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2、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3、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径5至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60%至80%补偿。

4、苗圃苗木、经济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投资2倍补偿。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林业、渔业等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收土地的,按下列规定支付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每1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的,每1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

3、征收耕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每1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4、征收无收益土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其中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安置补助费可以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六、安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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