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广州公租房申请官方网站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汪慕梦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广州公租房申请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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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2025年申请条件

3月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在广州市住建局官网挂出。以后,线上线下都能申请公租房了。

羊城晚报资料图

为规范本市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工作,广州市住建局对《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

增加线上申请和线上告知

审核结果方式

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方式由线下办理调整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申请家庭可选择线上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接收相关审核结果信息,全面提升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能力。

此外,《细则》明确审核部门根据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核实申请家庭申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共享数据无相关信息的,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承诺进行认定,为审核部门开展审核工作提供标准和依据。

办结时限由以往的91个工作日

压减至55个工作日

《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各审核环节工作内容,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准入审核办结时限由以往的91个工作日压减至55个工作日,压减率达到40%。

此外,优化集中分配审核程序,规范常态分配审核程序。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细则》优化、合并集中分配中的意向登记审核、资格复核程序,申请家庭仅需在意向登记时一次性申报家庭情况,减少跑腿次数。对于在意向登记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人员结构、家庭成员名下商事登记未发生变化的,在获得预匹配房屋后,可直接办理入住手续,无需再进行资格复核;对于在意向登记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人员结构、家庭成员名下商事登记发生变化的,自公布摇号预匹配结果之日起,审核部门主动发起资格复核,申请家庭无需再次办理业务。此外,增加了常态分配的资格审核程序。

增加群体保障对象期满审查程

《细则》明确住房保障部门定期核查住房情况,进一步压实审核责任。根据公租房办法关于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可针对特定保障对象开展主动核查工作的规定,细化主动核查程序。细化明确老年群体保障对象期满审查的申请、受理、审核程序,提高对老年群体保障对象的服务保障水平。

(一)如何申请本市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答:申请家庭可登录指定网站线上申请,或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线下申请,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按办事指南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住房以及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如何理解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监护关系?

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或监护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1)配偶;

(2)父母与子女;

(3)父母、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4)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监护人与被监护人。

(三)申请人是否可以变更?

答:除申请人去世、离异、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法院宣告失踪或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外,原则上申请人不予变更。如需由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变更为申请人,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的理由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企业投资如何计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

答: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即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应作为其他有价值的金融资产,计入家庭财产。具体金额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或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实缴的出资额等进行认定。

(五)申请家庭在外地享受了公租房保障,可否再次在广州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答:申请家庭退出当地公租房保障后,方可申请我市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六)申请家庭的社保卡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不影响保障资格和保障标准的信息需要变更,如何办理,是否需要审核?

答:不需要审核。由申请家庭在指定网站线上申报后直接变更,或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申报,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录入系统后直接变更。

来源 | 新快报

文字 | 记者 王彤

编辑:束孟卿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广州公租房租金的收费标准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公布了最新的2019年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据了解,2019年版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效期至新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施之日止。

记者注意到,广州继续注重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其中,双特困家庭或政府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可以享受按优惠租金计租。优惠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元。

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其中,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应在1个月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其中,原按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50%计租。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 号)的规定,过渡期内公房成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5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推出420套来穗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正在窗口申请阶段,其中恒大御府配建公租房项目推出283套,包括210套两房一厅。记者注意到,恒大御府两房一厅的面积从54.29平方米到59.52平方米不等,按照该公租房项目32元/平方米的租金标准,只要花1500元左右,就能在靠近梅花园地铁站的中心区住一套两房一厅,而梅花园地铁站周边电梯楼两房一厅,平均租金达到2500元以上。相比起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非常划算。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贾政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吴一钒

广州公租房2025年房源

2024年8月16日,黄埔区萝岗和苑的样板房向市民开放看盘。

萝岗和苑的公租房样板房

南都讯 记者魏凯 去年9月公开征询意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2月13日,16届9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其主要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需要,房源以低于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租金需要低于市场价的9成。

70平方米以内小户型占比不低于70%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套、间)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租赁住房,一般被简称为公租房。在套型占比方面,《管理办法》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套、间)占比应不低于行政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的70%。

按项目房屋权属的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场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可以直接向个人(家庭)出租;也可向用人单位定向整体出租,由用人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

此外,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以本企业员工或者同一产业园区内企业员工租住为主;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出租,有剩余房源的,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

无房的新市民和青年群体可申请1套

根据《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可以申请租住1套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夫妻婚前有各自申请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婚后需按规定在90日内腾退1套。

《管理办法》也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要求,申请承租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时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且均未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同时,除市、区引进人才,申请人申请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时需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市场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给予企业自主运营空间。

租金方面,《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应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确保新市民、青年人享受到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优惠;市场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企业可持续、市民可负担”的原则,由市场主体自主申报或调整,并通过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确保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可以稳定居住。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建

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采取摇珠分配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线上或线下选房,并且以批次受理、批次配租的方式,面向个人配租或者面向单位定向配租。单次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仍然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或在合同期内可按规定主动退租。

《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出现不符合政府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承租的政府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还给予承租人一定过渡时间,方便腾退房源。例如,在本市取得自有产权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的,承租人应当在前述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退出;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承租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退出。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不得出现故意隐瞒事实或虚报材料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不得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内居住;不得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广州公租房进度

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共4471套于5月23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轮候家庭意向登记,于8月5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一、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31个,总套数为4471套,房源详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二、分配对象

2022年6月10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三、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二)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2)属孤寡老人家庭;(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9)离婚妇女;(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3)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14)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15)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及其他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6)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属于参加隔离酒店工作的在职人员。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31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剩余房源是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四、分配时间安排

本次公租房分配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五、网上看房

从5月23日起,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在建项目城隽玥府及部分零散房源不提供VR看房),其中: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城投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城壹宜居平台、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壹宜居。

六、温馨提示

(一)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分散,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如获配租后放弃配租的,将按规定自弃租次月起重新轮候或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具体详见《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相关内容。

(二)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等资料,或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http://zfcj.gz.gov.cn)查看详情,或致电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电话:020-83842516)咨询。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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