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调解谁来
交通事故调解的主体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可依职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专门调解民间纠纷,包括交通事故纠纷。
3.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根据双方意愿进行调解。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应基于自愿、合法的原则。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二、交通事故怎样分级
交通事故通常根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事故分级有助于明确事故的严重程度,从而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理程序。
三、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理吗
轻微交通事故在部分地区是可以网上受理的。这通常取决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和所搭建的线上处理平台。
一般来说,如果事故责任明确、损失较小、无人员伤亡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有可能通过相关的手机APP或网站进行处理。
但需注意,网上受理通常要求提供事故现场的照片、双方车辆及驾驶证信息等相关证据。若事故情况较为复杂,存在责任争议、人员受伤或较大财产损失等情况,可能仍需交警到现场处理。具体您可咨询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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