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有何特点?2025,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债权债务 编辑:毕伊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有何特点?2025,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有何特点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2、具有调节职能的单一性;3、属于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二、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例如:A外贸公司出口了10万个塑料桶,假设0.9美金一个,含税进价6元。出口了以后,外汇收进来了。大约20-30天,运输代理把之前提交的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退税联和核销联退回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会计拿了这些和供货商开的增值税发票去国税局办理退税。这就是出口退税。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一、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二、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法律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

()公平税负原则。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出口货物公平参与竞争的基本要求。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这使得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的税收负担高低不等。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必然造成国际贸易间出口货物含税量不同,导致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能做到公平竞争的结果。消除这一影响的办法,就是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退(免)本国已征收到的间接税。 (2)属地管理原则。各国的间接税是按属地管理原则来制定政策规定的。各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税收上都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包括课税权和减、免、退税权。各国为对本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制定的税收政策,只适用于在国内生产和消费的货物,对出口货物则不适用。因此,按照间接税属地管理原则,我国和暂行条例中的征免退税规定只适用于中国境内,而不适用于境外。对于在中国境内实行消费的货物,包括在国外生产的输入我国境内消费的货物,我国行使课税权;对于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在不损害别国利益的前提下,我国将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应缴或已缴纳的税款,然后再按输入国的有关税收制度及有关规定办理税收。这样可以保证购买的货物,其间接税的含税量彼此相同,从而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3) 零税率 原则。 零税率 是指我国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所应缴纳的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为零。 零税率 原则也就是 征多少税、退多少税 。根据 零税率 原则,将出口货物在国内已实际缴纳或负担的税负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其可以用不含税价格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4)宏观调控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宏观调控原则是通过税收的作用来体现的。国家制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既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又体现了国家的经济政策。例如,对黄金首饰、珠宝玉石等贵重货物,凡由指定经营企业出口的可办理退税,凡由非指定经营企业出口的不退税,以保证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对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出口货物,一般也不予退税,但对购入的某些列举的传统货物,考虑到其所占出口比重较大以及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给予退税,以保护我国传统出口货物的生产和发展;对少数因国际、国内差价大而出口获利较多的货物和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等则不予退税,以调节出口货物的利润和防止资源外流。总之,国家通过对出口货物实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免税、退税和不予退税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以鼓励、限制、禁止等方式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

四、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的条件有

法律分析: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出口符合退税的有两类:1:列明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出口可直接办理免抵退,这类列明生产企业是财税2012 39号附件5所列的74家企业;另一类是一般性质的生产企业,这类生产企业正常是必须出口自己生产的货物才可以退税,但是对于一些外购货物如果符合视同自产条件的,也可以按免抵退办理退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二、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 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三、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一)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二)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三)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税种

1.进口不征海关对于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2.出口不退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对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对于进口货物来说,是在国外生产制造的,货物并没有享受我国的市政利益,因此进口不征。出口货物由于实行零税率,不仅是出口环节免税,而且可以退还以前环节货物负担过的增值税。之所以要征收城建税,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纳税人从事应税活动的时候享受了我们国家的城市建设利益,相应的城建税的用途是用来继续作为城市建设维护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9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法规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2、《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85]69号)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6]120号)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但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第三条: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因此,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六、出口货物免税并退税的具体办法有

法律主观: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如果满足申请的条件,可以享受到出口退税的优惠。一、货物出口退税怎么算1、确定海关商品码首先要确定货物的海关商品码,每一种商品都有一个商品码,主要是明确此货品是否能退税,以及退税的名称、单位、代码等信息。2、确定退税率每一种货物的退税率都不一样,有按17%退税的,也有按13%退税的,知道海关商品码后,进行相应的查询,就知道自己的退税率是多少了。3、确定进项发票金额进票发票是指:收到供货商的发票,此发票是用于计算退税依据。4、销项做免税申报出口退税主要是指退还进项增值税额,那么销项增值税额怎么办呢?销项税额要先做免税申报,不然的话,一方面交,一方面退还,那就等于没有退税了,所以我们计算时,销项税额是先计做0。5、计算应退税额出口退税主要是指退还增值税,我们确定好1-3项后,就可以计算退税额了,示例如下: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金额:2万,增值税额0.34万外贸企业采购货物金额:1万,增值税额0.17万退税率17%出口应退税额=1万×17%=0.17万出口的销售项额做免税计算=0.34万-0.34万=0应退税额=0.17万6、转出不退税额示例同上: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金额:2万,增值税额0.34万外贸企业采购货物金额:1万,增值税额0.17万退税率13%出口应退税额=1万*13%=0.13万出口的销售项额做免税计算=0.34-0.34元进项转出不退税额=0.17万-0.13万=0.04万如果退税率比征税率低的情况,实际上就是做此单业务还是需要征税的。二、企业出口退税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以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之后,应当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拿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三、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证\"。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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