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申请书怎么写才能退,退房申请书怎么写合法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严诺洁

退房申请书怎么写才能退,退房申请书怎么写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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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退房申请书怎么写

贷款已经下来想退房怎么办?若购房者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是可以退房的。想退房,只要符合退房的法定条件即可,否则需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商品房退房的前提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在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要求退:

(一)面积误差。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房屋质量问题。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购房人买了房子,房屋内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四)房屋存在抵押。很多购房人买了房子后,发现自己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偷偷抵押给其他银行,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利以此为由而解除合同。

(五)无法获得贷款。若是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受人是有权解除合同。

(六)无权属证明。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若出卖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九)逾期交房。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退房申请书

开发商名称:

本人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所购房号为_________________。该合同第八条明确规定:交房期限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交房条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且合同中也注明应具备“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这一条件,但贵司未能按期交房。

_______年_____月下旬贵司在明知该商品房未经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向业主发出了收房通知。依据合同第九条规定,贵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到目前为止,距该商品房的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已超过90天,依照合同规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请贵司依照合同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本申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签名: ___________公司签收:

日 期: 日 期:

退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

作为济南著名的问题楼盘,诚基中心和万豪国际以及时代广场终于迎来了维权多年之后的重大转机!购房群众的利益终于可以得到实现。

今天,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起,对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开展退房退款工作。

2014年,时值赵晋刚刚传出被带走的消息传出。当时的诚基中心已经因为数次维权闻名于济南的房产圈子,记者通过走访业主、律师,力图还原诚基中心的前生来世。

现附上旧作,以飨读者

济南诚基中心涉赵少麟赵晋案:

房产黄金时代的问题样本

步行街门口,金色的雕像缺失了一根胳膊,油漆也已经斑驳不堪

准备供消费者休息的桌椅静静地摆在一起,并无一人问津

一家商铺门口,不知是谁喷上了SOS的字样,在泉城新时代,超过9成的商铺都已经关门

齐鲁网济南10月15日讯(记者 张帅)在网上看到赵晋被带走的消息后,姗姗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今年的供暖不会又泡汤了吧”。

在济南诚基中心的业主群里,赵晋被带走的消息再一次点燃了这些业主们的“热情”——“现在赵被带走了,物业又说供暖的事情还说不准了”。

10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消息,而其子赵晋也被曝出于今年7月份被带走。

媒体报道称,赵晋在天津、南京、济南多地有房产项目,诚基中心项目正是由其在济南打造的最著名的楼盘。

而正是这一楼盘,也创造了济南小区业主维权的最高记录。

初出茅庐搭上“快车” 一年后房价却缩水3成

从济南市主干道经十路与山师东路路口一路向北,一片被通体包装成为“土豪金”颜色的建筑映入眼帘,与周边建筑对比鲜明。

这个被称作“诚基中心”的地产项目,占据的是济南市几乎最黄金的地段。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在山东济南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和车位租赁等业务。

山东诚基为法人独资企业,单一股东为南京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泰和”),出资额1.8亿元,法人代表为“杭宁”。

2006年,刚刚完成工商注册不久的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在济南土地市场取得了历下区和平路47号地块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权,项目占地面积约166亩,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3亿元。

在一段时期来看,诚基的眼光是准确的。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09年,济南市的土地成交价格翻了一番,而随着全运会的召开,济南的地产市场也进入了快速提升的阶段,诚基中心无疑是这趟黄金快车的先行者。

2008年1月6日,诚基中心一期开盘销售,“当天签约客户达300多户,售楼处及广场门前人头攒动,已认购的客户凭诚基中心皇朝会的会员卡进入选房区选房”,透过当时的报道,可以看出当时诚基中心的受欢迎程度。

原本搭乘房地产黄金快车开盘的诚基中心却并未像很多业主当初购买时期待的那样“一路上涨”,时间仅仅过去一年,诚基中心二期开盘时的房价大幅缩水30%左右,这在当时的济南地产市场实属罕见。

在诚基中心公布二期价格的同时,一期部分业主第一次走上维权之路,甚至在售楼中心打出“诚基不诚信,济南人不要上当”的横幅。最终诚基中心承诺“闹事的业主全部按照二期价格调换成了二期的房子”。

如果说价格上的波动尚属于市场因素,随之诚基中心暴露出来的其他问题则让业主愈发觉得难以忍受。

或许当时,这些业主们还意识不到,他们的维权路,漫长且艰难。

问题频出 业主屡次群体维权

姗姗是诚基中心二期的一名“资深”业主,也曾经是自己所在单位的楼长。她告诉记者,在自己入住诚基中心以后,业主开始因为双气、停车位等问题不断维权。

“基本上堵路的事情很多媒体都报道过,前前后后一共有过三次”,姗姗告诉记者,造成部分业主堵路的第一个导火索是“阳光房”,也就是负一层的业主建的一些小的门头房。她表示,开发商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承诺负一的业主可以建设“阳光房”,但是随后在建设的过程中却侵占了部分绿地。为了说明建设阳光房给小区居民带来的隐患,姗姗还向记者展示了她当初拍摄的小区内车辆撞倒阳光房的照片。“当时大概是2010年,部分业主对此有意见,要求拆除,结果负一层的业主觉得自己受骗了,把路给堵了”。

随后导致业主维权则是因为该小区的停车位问题。

2010年12月10日早晨,济南市和平路诚基中心门前数十辆轿车被长城物业的保安排成人墙挡在小区门外,原因就是这些车辆没有诚基中心小区的停车位。

随后,这条沿线分布了众多居民小区、高等院校的马路,彻底瘫痪。

“诚基中心当时规划的车位非常少,而且只售不租”,业主告诉记者,当时诚基中心所有业主入住后将有近4000户居民,而车位仅有400个左右。“地下车位太贵了,业主就把车停在地上,十分混乱”,据当时的报道,由于业主把车停在地上,堵住了消防通道,导致物业被有关部门罚款,恼怒的物业最终把怨气撒在了业主身上。

而随后,部分业主举着“我要回家”的横幅堵住了和平路,造成了交通拥堵,但车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问题终于酿成了悲剧,2011年12月6日中午,诚基中心一期21号楼发生火灾,并最终导致两人死亡。当时消防部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因为21号楼处于一期最里面的位置,业主无序停靠的车辆占据了消防通道,不仅消防车很难进入火灾现场,连救护车也只能停靠在和平路上。

姗姗认为,之所以导致停车位紧张,与开发商私自更改容积率有关系。“当时他们贴过类似的告示,说有问题可以找规划部门反映”,姗姗告诉记者,火灾之后物业采取措施把业主的车辆都强制停到了地下。

诚基中心业主们最大规模的维权行动,则出现在2011年的10月20日。由于诚基中心一直没有暖气、煤气,小区的南门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业主们再次阻断了门口的和平路,要求开发商答复。

“那次真的非常‘惨烈’,业主跟业委会也产生了严重的对立,最后部分业委会成员辞职”,据了解,经过这次维权,最终开发商对业主提出的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其中,接通煤气、增加并改善小区安全通道、电梯维修、施工遗留问题、小区安全及学区房等六个问题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和时间说明;另外,对于供热、房产证办理缓慢及小区北门开通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暂时无法解决。

姗姗表示,经过持续不断的维权,政府的不断介入,诚基中心的问题解决了不少,“今年也说要供暖了”,她告诉记者,相对于公寓住户来说,诚基中心商铺业主的情况则要更加糟糕。

离奇协议:开发商违约仅需赔30元

作为诚基中心一直标榜的“国际化休闲、文化、娱乐中心”,泉城新时代商业广场在开盘伊始就成为众多投资者青睐的地方。然而12日当记者再次来到这里时却发现,这里已经几乎成为“鬼城”。

据了解,泉城新时代商业广场于2008年开盘,当时该商业广场曾经被认为让“进入冬休期的济南房地产市场着实火了一把”。但目前这里超过9成的商铺都已经关闭,绝大部分店铺门口都贴着“吉房出租”、“旺铺出售”字样,但周围寂静的气氛实在让人无法与“吉房”、“旺铺”联系起来。

“商铺公摊高达70%以上,建筑面积为12.96平米的商铺实际面积仅有3.6平米”、“所谓复式是违规私建的夹层”、“过道矮的吓人”,一系列的问题加上无序的招商和管理,使得这里在短短一年时间后几乎就失去了所有的商机。

小米是诚基中心众多商铺业主之一,同时,他也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坚决要求诚基中心退房的业主,“其他有的业主通过谈判等方式调换了房屋,但是我觉得我们应该维权到底”。

山东鹊华律师事务所的胡春雨律师正是这部分业主的代理律师,“我们最高峰的时候有70户业主同时通过我们进行维权”,胡春雨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律师,除了业主反映的公摊面积等问题,更加让他感到震惊的是诚基中心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胡春雨告诉记者,商品房销售合同“已经形成了立法的交叉重叠来保障买受人的权利”,他说,即使如此,诚基中心也通过自己的方式将这一保障“架空”。

胡春雨表示,他所代理的案件涉及的买卖合同都有两部分组成,一个是所谓的主合同,是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文本,表面没有问题。“但同时这个合同条款中的一些关键内容,要么空着,要么写‘详见补充协议’,完全把这一格式合同架空了”。

那么胡春雨口中的“补充协议”又是什么内容呢,他拿了其中一位业主的合同给记者作解释,“这其中约定了消费者有若干违约行为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此时消费者需要按照房屋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诉讼成本;但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其所承担的违约金是按照实际销售价的万分之一来承担”。

记者注意到,该份买卖合同的房屋价款为67万元左右,而经过各种优惠后的实际价款仅为30多万,也就是说,业主违约时需要承担6万多的违约责任,而开发商违约时仅需要承担30多元。

“我感觉看到的不是一个合同条文,我感觉就是一个枷锁,把消费者捆了个扎扎实实,法律给消费者的权力,都是双方特别确认双方一致确认放弃”,胡春雨律师这样表示。

“我们认为诚基中心在前期宣传、销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胡春雨律师告诉记者,很多业主都是在交纳了定金、房款以后才签订的合同,“发票的日子明显提前于合同签订的日子,这样的合同还有什么用”。

胡春雨律师表示,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应当是行政在前司法在后,日常监管必不可少,“但是我们在跟政府部门交涉的时候他们也很困扰,说诚基中心一直在钻法律的空子”。

“当其他的手段不行的时候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法律了”,小米告诉记者,下个月有部分业主将要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希望法律能作出公正的审判。

QQ群众的业主们开始互相打气,“毕竟,赵少麟和赵晋都被抓了。”

以下是最新通知

诚基中心、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购房群众:

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经营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房地产项目期间,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扩大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任意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改变建筑物内部空间布局等,导致商业用房实际面积严重缩水,无法正常使用,严重侵害了购房群众利益。购房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诉求,强烈要求退房退款。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关方面多次协商,积极筹措资金,探索解决途径。目前,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基本成熟。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起,对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开展退房退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退房范围

诚基中心三期、四期商业用房和配套办公用房,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商业用房,万豪中心商业用房。包括已办理产权登记和未办理产权登记、已交付使用和未交付使用等所有商业用房。

二、登记时间、地点

为确保退房退款顺利进行,购房群众实行统一编号,以编号的首字母代表付款情况,Y代表一次性付款,B代表包租房,D代表按揭贷款,BD代表包租按揭贷款。登记退房退款地点为:历下区五岳宾馆(二环东路6060号)。

1.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Y0001-Y0400,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

2.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Y0401-Y0800,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

3.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Y0801-Y1200,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4.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Y1201-Y1596,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商业用房Y0001-Y0004,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

5.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商业用房Y0005-Y0404,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

6.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商业用房Y0405-Y0705,诚基中心三期商业用房Y0001-Y0099,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

7.诚基中心三期商业用房Y0100-Y0499,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

8.诚基中心三期商业用房Y0500-Y0845,万豪中心商业用房Y0001-Y0054,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

9.万豪中心商业用房Y0055-Y0454,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

10.万豪中心商业用房Y0455-Y0854,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

11.万豪中心商业用房Y0855-Y0922,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B0001-B0049,诚基四期配套办公用房B0001-B0283,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12.诚基中心四期配套办公用房B0284-B0319,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D0001-D0364,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

13.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D0365-D0594,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D0001-D0145,诚基中心三期商业用房D0001-D0025,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

14.诚基中心三期商业用房D0026-D0227,万豪中心商业用房D0001-D0198,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

15.万豪中心商业用房D0199-D0467,诚基中心四期商业用房BD0001-BD0009,诚基中心四期配套办公用房BD0001-BD0102,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

自2018年12月1日起,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直接向购房群众本人寄送基础信息核实确认登记表(含编号);购房群众编号同时分别在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张贴,届时购房群众也可以自行查看。

三、登记携带必备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已办证户);收据或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存款凭条或银行流水)、POS机刷卡回执单、贷款合同(按揭贷款户);收房交接清单(已收房户);购房人本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四份;已缴存维修资金的购房人,需携带缴存维修资金的票据;已缴纳契税的需提交退税申请、契税完税证明、退税银行账号(完税凭证缴纳银行与退税银行账号不一致的需提供:情况说明、缴税银行账户持卡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缴税账户刷卡明细及能证明缴税账户是持卡人本人银行卡的相关资料);共有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购房人办理登记退房手续(已办证户还需办理撤销证书手续)并领取款项;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四份(购房人在境外的,委托书须经当地中国使领馆认证)。

四、登记退房程序、政策

1.按照“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由登记确认信息的购房群众,本着自愿的原则,在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分别与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购房群众申请执行并交回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原件。由银行将应退款项存入银行卡或存折,现场向购房群众发放。

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退款金额统一按“已付购房本金+利息”的标准计算,利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流动资金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18年10月31日。购房群众办理产权证书已缴纳的契税、维修资金一并退还。

3.购房群众仅缴纳购房定金但尚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待商业用房退房退款完毕后,集中退还购房群众所缴纳定金的本金。

五、有关说明

1.已经起诉的购房群众,可以在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后,持人民法院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2.采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并仍处于还款过程中的购房群众,需在与相关银行就还款事项先行达成和解后,持委托付款申请书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3.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因购房群众本人债务被查封的,需在清偿本人债务、解除房屋查封后,持相关法律文书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4.购房群众正在出租的商业用房,需在解除租赁合同后,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5.购房群众因使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所欠付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需在清偿相关费用后,持物业公司证明材料参与本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本次商业用房退房工作系在各方积极努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基本到位的前提下才得以进行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们希望所有在退房退款范围内的购房群众都登记参加,以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工作结束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将按照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依法处理。请购房群众依法退房退款,提供真实资料信息,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购房款等非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退房申请书怎么写模板

实习生 傅晓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近日,杭州市的冯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2018年4月她购买了杭州市上城区“绿地华家池印”4号楼的一套房子。因房子延期交付,2022年6月7日她提出退房退款,绿地控股集团杭州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绿地杭州东城公司)相关负责人郭先生让她填写了一份退房申请表,并按照合同规定为其计算好了退房款。

“绿地”工作人员为冯女士填写的退房申请表。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 供图

冯女士称,当时郭先生代表绿地向她承诺,绿地将在6月30日退还给她合同中所约定的购房款、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但是,6月30日她并未收到任何退款。7月6日,郭先生以“按照合同规定,现在退款已过申请日期”为由,拒绝了她的退房退款请求。

8月1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上述郭先生,对方回复称,冯女士所出示的退房申请表没有盖上绿地的公章,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房子延期交付,绿地可以为冯女士赔偿一定金额的赔付金,以向她打折出售地下停车位的形式实现。

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消费者投诉:

冯女士说,按照合同,绿地应在2020年4月15日交付毛坯房,在2020年12月31日交付精装修。但因为受到疫情影响,该小区2022年5月8日起才开始陆续交付。2022年6月7日,她来到绿地杭州东城公司,提出了退房退款申请,公司相关负责人郭先生接待了她,让她填写了一份退房申请表,并按照合同规定为其计算好了退房款。

“绿地华家池印”退房退款群聊天截图。

冯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当时郭先生代表绿地向她承诺,绿地将在6月30日退还给她合同中所约定的购房款、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但是,6月30日,她并未收到任何退款。7月6日,郭先生回复她称,按照购房合同中附件十三第十一条第8点:“无论任何情形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主张,否则视为放弃解除权,合同继续履行。”绿地内部已经终止该退房流程。

冯女士与“绿地华家池印”签订的购房合同。

冯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当时接待自己买房的是“绿地华家池印”销售代理商“尊园”。她买的房子开盘总价为1731557元,销售人员王女士以开盘前“一次性付款存20万抵30万,按揭付款存25万抵30万”活动为由收取了她25万元认筹金。由于她付款账户每日刷卡限额为20万,她将剩余5万元转到了尊园负责人高玉飞的个人账户上。

冯女士的25万认筹金支付证明。

冯女士向澎湃新闻出示了她的购房合同,其中显示,这一房子的最终售价仅为1431557元, “尊园”收取的25万元也没有在合同上体现。冯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王女士解释说:“这是行业内惯例,我们内部流程合同价是做低的,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少交税。”

冯女士向澎湃新闻提供聊天截图称,该小区4号楼和她遇到类似问题的还有10位业主。他们都在退房退款上遇到了阻碍,且对认筹金去向表示质疑。

企业回应:

8月1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绿地杭州东城公司的郭先生,对方回复称,“绿地华家池印”为商业住房而非住宅,按照合同规定,该房子的精装修交房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冯女士可以在这一天的三个月后提出退房退款,有效期为一个月。换言之,如果退房申请没有在2021年5月1日前提出,则视为自动放弃解除权,合同继续执行。

其称,由于房子最终确为延期交付,绿地愿意向冯女士提供一定金额的赔付金,以打折价出售该小区地下车库的形式实现。该小区地下车库的预计出售金额在二十万以上,绿地愿意以十五万一个的价格出售给冯女士。

关于冯女士在6月7日签署的退房申请表,郭先生则回复称,这上面并没有盖绿地的公章,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关于“绿地华家池印”与“尊园”是否存在合作关系,郭先生回复称,绿地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过“尊园”来销售房子,他们是与浙江中金置业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尊园”的销售行为系该公司委托。绿地对于冯女士提到的认筹金一事并不清楚。

稍后,澎湃新闻又联系到了2018年接待冯女士的“尊园”销售工作人员王女士,王女士回复称,她已离职四年,对于“华家池印”业主所提的认筹金一事不清楚。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7月6日浙江广电总台《1818黄金眼》栏目曾报道《刷了195万买绿地集团公寓,申请退房其中25万给了中介‘尊园’?》称:“记者查询到,杭州尊园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在滨江江陵路一座大厦里,找到15楼这间办公室,敲门始终没有回应。”

目前,澎湃新闻尚未与“尊园”取得联系。冯女士的投诉所涉相关方尚未达成协商一致。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张艳

退房申请书怎么写?

今天下午,连云港市住建局发布了《2020年4月连云港市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商品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每次退房房源中总价较低的住宅房源都受到关注,本期退房房源中也不例外。想买房的市民可以报名参加本月底进行的公证摇号。

2020年4月连云港市商品房

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依据《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退房房源再销售行为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源公示期:2020年4月15日下午-2020年4月28日。

认购人须在本月25(含25)日前,与开发企业签订《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缴纳认购保证金一万元。

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提交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的资料为:1.《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变更申请表》。2.开发企业《承诺书》。3.参加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参加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本月28日15:0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履行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支付。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与中签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收取。

参加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记者: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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