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属于什么性质,公证机构是什么单位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郝梓

公证机构属于什么性质,公证机构是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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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不能减免公证费

来源:海报新闻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5月2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公证机构2942家,公证员13620人,每年办理的公证案件大概是1300多万件,2018年是1337万余件,2019年是1374万余件,2020年因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办理公证1173万余件。

优化公证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便利人民群众生活、促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优化公证服务 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这个文件,近日将以司法部名义正式印发。

熊选国表示,这些年公证机构办理了大量涉及赠与、继承、合同履行、融资担保等民商事活动以及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方面公证事项,公证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公证在降低社会交易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改进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马婉莹

审核: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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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在哪里

优化营商环境

公证可以做的事很多!

小编这就带您详细了解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法制日报记者 蔡长春

“智能办证机”让公证法律服务“用时缩短一半,群众只跑一次”,暖心上门服务实现了群众办理公证“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的公证法律服务范围不断扩大……

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是公证行业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的一个具体体现。

近年来,浙江、四川、江苏、上海等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公证质量管理,积极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推出了一系列公证便民利民的有效措施,真正实现了群众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的庄严承诺,广获社会各界点赞。

顶层设计擘画宏伟蓝图

孩子升学派位找公证、选房摇号找公证、村社组织换届选举投票找公证、签订合同找公证……近年来,公证在人民群众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公证的社会需求也越来越多。

公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公证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各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显现。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公证机构2965家,公证员13218人,年办理公证1450万件,公证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公证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行使的是法定证明权,公证活动既有司法活动的性质,也有法律服务的性质。

当前,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工作,也是公证行业践行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明确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今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又对“放管服”改革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今年5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一网通办”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

5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审批服务模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为适应社会对公证工作的新期待,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于2017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陕西10省(市)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

试点开展以来,各地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流程,精简公证办理手续,创新便民利民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今年4月底,试点地区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公证37万件左右。

智能科技助力提速升级

“请问需要办理什么公证业务?”

“无犯罪记录公证。”

“请出示身份证,插入这台机器。”

日前,上海市民周先生来到东方公证处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他拿出身份证,按照眼前“智能办理机”的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很快机器屏幕上就出现了其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地址等相关信息。

周先生根据公证员的指导一一查看确认,只花了短短7分钟,就完成了全部流程。

“之前我们来这边,拿号要排队,公证要排队,复印要排队,最后缴费还要再排队。现在好了,全部在这个办证室里解决,比正常的办证时间缩短了一半。”作为这台“智能办理机”的第一位体验者,周先生最后在屏幕上扫码,直接缴纳了公证费。

据了解,这台“智能办证机”包含了当事人信息自动录入、身份证信息自动核查、人证自动比对、公证文书自动生成等12项自动辅助办证功能,只需按照流程操作,就可轻松完成包括“无犯罪记录公证”在内的三项公证,让老百姓办公证做到了“只进一个门,少排两个队”。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借助智能科技力量,积极开展网上和智能办理公证业务,较好地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自2017年以来,江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了“公证在线受理”平台,25家公证机构正式使用,还在全省设区市公证机构开通了“微信公证”“城市生活”APP等多种在线公证服务方式,支持在线支付和在线咨询,并开通了“公证数据宝”等在线存储服务。

通过“互联网+公证”方式,江苏打造了“横向集成、纵向贯通、即时沟通、高效服务”的公证在线便民服务平台,至今累计在线受理各类公证申请11628件,办理虚拟数据保存服务21800件,切实践行了“足不出户,公证到家”的服务理念。

优化流程带来更多便利

相比于“最多跑一次”,如果公证能做到“一次都不跑”,岂不是更好?

在上海市长宁区新泾一村,公证员小顾敲响了许老伯的家门。

由于年事已高,前两天许老伯打电话给公证部门,想对遗嘱进行公证,然而他双腿残疾、外出不便,想想要到六公里之外的地方去,差点就打了退堂鼓。

长宁区“公证社区服务队”获悉情况后,给许老伯提供了这次特殊的上门服务。

在长宁区,“公证服务进社区”已经成为长宁公证处精心打造的品牌项目,这是窗口一线公证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他们每年都会深入区各个街镇、居委提供上门服务,群众可以“一次都不跑”,带来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和便利。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立足当地实际,充分发挥自身创造性,积极优化公证办理流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公证业务。

浙江省温州市各公证处推出了上门服务和定点服务办理,让群众能够享受到一次都不用跑的便利。

据了解,温州市各公证处都会对老弱病残等当事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其中乐清公证处今年以来已上门服务860余次。

温州市华东公证处还在市招投标中心派专人进驻,现场直接办理公证业务。这样一来,当事人可以在中心办理招投标公证,不用多次跑路。

自2017年8月开始,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对于包括出生、身份、曾用名、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执照)、文本相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委托书、声明书这五大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就可办结。

四川积极推进变群众跑路取证为机构主动搜集材料,各试点机构一改以往“坐堂办证”的刻板形象,成都市蜀都公证处成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成都公证处成立社区公证法律服务中心,组织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深入到村(社区)、乡镇(街道)、档案管理等部门,根据当事人办证需求,免费提供实地收集证明材料、核实有关情况等公证服务,避免了当事人盲目跑路、来回奔波。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四川试点公证机构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12.6万件,减免特殊群体公证费210万元,为群众收集调取证明材料13万份,“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服务范围仍在不断扩大

在温州,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公证业务近10万件,其中20000余件公证业务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群众对公证窗口服务的满意率达到了99.94%。

温州只是一个缩影。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创新服务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各种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受社会各界点赞。

服务质量提升的同时,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日前,为顺应公证窗口“最多跑一次”改革大潮,温州结合当地公证实际,增加遗嘱、死亡、健康状况、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等共计15项公证事项,一并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未来公证部门还将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的”业务范围,力争达到所有事项的80%以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信公证处切实抓好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四零”承诺为着力点,以“再造流程”为切入点,全员动员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至42项并向社会公布,为今后扩大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范围奠定了基础。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通过大力简化办事环节,推进办证流程优化再造,最大程度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在做“减法”减少证明材料的同时,要优化服务做“加法”“乘法”,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主动提供“绿色通道”、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不断提高受理、审批、出证等环节便民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公证机构可办理的事务不包括

#公证普法

我国的公证机构是哪个机关?公证活动是什么?做公证到底有什么用?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相信很多人对“公证”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在影视作品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常常听到婚前财产公证、遗嘱公证、房产公证等说辞。

但是公众对于公证活动的了解远远不及诉讼和仲裁,公证活动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做公证到底有什么用呢?

小编为您整理了下列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界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简单的说,公证主要就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正的确认某件事或某个文书确实存在、也确实合法的一项证明活动。这个证明活动的证明效力在很多场所都远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的公证机构

我国的公证机构就是各个公证处。和法院、检察院不同,我国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

比如经济发达的地区一个市辖区可能就有两三个公证处,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整个地区可能也就只有一个公证处。目前各地区合作制公证处也在设立中。

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公证机关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比如发往域外使用的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再经外事机关或使领馆的认证才能取得使用国的承认);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活动有这些用处

1、减少诉讼活动的发生

公证活动和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发生在纠纷之前的,运用好公证活动的话,可以有效避免诉讼活动的发生,节省时间、精力和金钱。

比如标的额比较大的合同如果在一开始就在公证处签订了经公证机构公证并赋予了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即使日后发生纠纷也可以不打官司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份文书。

2、作为强有力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证明力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比如在继承中,被继承人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3、广泛涉外场合下的“刚需”

公证在涉外情形下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比如侨胞要继承海外的财产就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文书;出国留学可能还要办理出生、学历、未受刑事处分等公证书;在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也需要在国内办理一些相关的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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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平安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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