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是什么意思,外经证电子税务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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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证办理流程
开一次发票就核销一次,下次开票时在申请新的外经证。
就是这个玩意儿,叫什么名字咱也搞不清。
外经证在异地预缴税款全过程
外经证开具和收回过程中,原税务机关出具外经证等相关手续不得修改,也不得加盖其他印章。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应当将外经证交回税务机关。在办结税务登记时,若发现未领外经证材料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其申报并追缴其税款、滞纳金。
重庆办理外经证流程
在重庆办理外经证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申请:申请人到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或区县(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外经证申请(含纸质和电子)表、合同复印件、委托授权书等。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 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4. 领取结果:窗口兑现办理结果。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具体时间由企业根据业务情况而定。如果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工作人员,在外出经营前,应持税务登记证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经证核销
只有建安行业才能开具外经证吗?1.临时外出经营须办理“外管证”
(1)文件依据:《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2)任何经营主体外出经营都须开具外管证(税总发[2017]103号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180天”
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超过“180天”管理办法
(1)《征管法》二十一条: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3)国税发【2006】104号:不办临时税务登记,只需报验登记管理 【后作废了】
(4)税总发【2016】106号:建安业取消180天限定以合同期限为准
(5)税总发【2017】103号:所有行业取消180天限制改为合同期限为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①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网上填报
●也可以线下到大厅填报
②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主要是预缴税款情况
●纳税人不需要另外向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再反馈,由经营地税务机关通过税务内部推送
4.这次我们要注意的
(1)我们主管税务机关建议
●首先:把电脑带上到经营地税务局法面进入电子税务局填报,点开跨区域涉税事项填报界面,让经营地税务机关来判断跨区域涉税事项选哪一项来填?选好
●其次:如果经营地税务局非要你们开,电子税务局又填报不起(因为一般只有建安和不动产出租出售等才能通过),就到高新区大厅填报人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盖章后报送到经营地税务局硬开
(2)硬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后税收就由经营地税务局管了,回高新还是要申报
①增值税预缴申报:
●经营地税务大厅或电子税务局---办理预缴申报---填通用的预缴申报表
●注意1:增值税预缴申报表,只有三个选项“建安预缴申报、出租不动产预缴申报、出售不动产预缴申报”,问经营地税务机关你们选哪项(你们是加工呀)?
●注意2:不属于这三项地域性预缴申报,而是一般申报,回到高新是抵不了的
●注意3:如果属于地域性预缴申报,回高新进行纳税申报表在附表三抵减
②所得税预缴抵减
经营地税务大厅或电子税务局---办理预缴申报---填报通用的预缴申报表
预缴回高新抵减---按项目地域预缴(一般是建安或不动产)的性质-回高新抵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以及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填写。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在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2.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各留存一份。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经办人”栏填写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人员;“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栏填写负责办理跨区域经营活动具体涉税事宜的人员。“座机”“手机”栏请务必准确填写,以方便联系沟通,尤其是方便税务机关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5.“经营方式”栏,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应选项“□”里打“√”。
6.“企业所得税”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机关缴纳的在“国税□”里打“√”,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的在“地税□”里打“√”,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在“无企业所得税□”里打“√”。
7.“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栏,按照同一份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填写。
8.“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根据合同相对方的实际情况填写,若合同相对方无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填写。
9.“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最新有效期止”栏,由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纳税人填写。
10.纳税人因合同延期,需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重新使用本表,但只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延长有效期”栏次,并签章。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时填写,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国税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可索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
2.本表一式一份,经营地的国税机关留存。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栏填写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中注明的管理编号。
5.“实际经营期间”栏填写实际经营开始日期和经营结束日期。
6.“货物存放地点”栏填写跨区域经营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要明确填到区、街及街道号。若无跨区经营货物的,此栏不需要填写。
6.“预缴税款征收率”栏按预缴税款时适用的征收率填写。
7.“已预缴税款金额”栏填写已向经营地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的累计金额(金额单位:元,下同)。
8.纳税人在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应当及时向经营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相应的税费。纳税人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后,才能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本表。
#参考信息源自:1、征管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对外经证的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条款废止]国税发[2006]104号 2006-07-13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税总发[2016]106号 2016-07-06
4、四川地方税务局 四川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试点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 四川税务局2016年第1号公告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3号 2017-9-15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外经证图片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将税费诉求响应作为改革“小切口”,依托税费监管服务“大中台”建立征纳互动区,通过“小窗口”,打造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广阔舞台,构建起“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体系。
“小窗口”架起沟通“连心桥”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征纳互动区工作现场看到,热线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几位接线员一边用耳麦与咨询人连线一边熟练操作电子税务局系统向对方发送业务办理流程。工作人员王思杰说:“平均每天要接听办税人电话60个以上。”
自税费监管服务“大中台”启动以来,征纳互动区建立了“1+2+3”的工作运行机制,即“一个团队+双线协同+三方互动”。
“在不调整现有组织架构下,我们建立了征纳互动团队,由12366原坐席人员和第一税务分局压减窗口人员共同组成。”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李佩霞介绍道:“征纳互动+12366相融合,形成了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咨询和办理协同高效的服务模式,为双线协同即12366热线电话和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业务辅助。另外,在响应纳税人办税需求过程中,可达成服务热线人工座席、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纳税人的三方互动,实现业务办理无缝衔接,进一步缩短办税流程和时间。”
从运行成果来看,“征纳互动”可在线提供导税、咨询、预审、办理、邮寄等全链条服务,已初步打破咨询辅导和业务办理分离的壁垒,在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同时,也在更大程度上化解了税费矛盾争议。
“小窗口”开启问办“快车道”
同时,“征纳互动”联动 “大中台”统筹监控、数据治理、风险应对三个区,形成“服务矩阵”,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与受理前端及办理后端进行可视化互动,实现“进一网一窗一厅”即可办税缴费。
“我刚刚入职,办税业务不熟练,能不能通过电话教一下我们怎么为企业签订三方协议?”近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接到了天水兴居商贸有限公司办税员黄菡的求助电话。
座席人员随即通过黄菡的描述,顺利指引她办理了存款账户备案以及三方协议的签订。同时,考虑到黄菡提出自己是新办纳税人,想了解更多的涉税事项操作流程,还向其推荐了《甘肃税务》公众号介绍其他业务的操作指引。“以后我自己在家就能根据操作指引学习完成大部分的业务,就不用常常打电话、跑大厅了,节约了我的时间,也省去你们工作人员的重复工作,真是太感谢了。”黄菡在电话中为征纳互动连连点赞。
根据办税人的诉求类型,“征纳互动”将服务流程分为了三大类。团队人员接听12366热线时,纳税人办理业务为投诉、举报等工单事项,执行现行工单流程;纳税人办理业务为咨询、操作流程等可直接办结事项,执行即问即办流程;当纳税人办理业务无法在12366热线通话中直接办理,执行“反向拉起”流程。
“通过精准分类施策,避免了涉税事项‘胡子眉毛一把抓’,确保每个办税人都能及时享受优质纳税服务。”秦州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程育清说。
“小窗口”释放服务“大能量”
与以往热线电话中的及时咨询不同的是,征纳互动增加了“反向拉起”流程。12366接入征纳互动“反向拉起”是座席人员通过文字、视频、同屏共享、留言、远程协助等方式,线上解决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过程中相关问题的一项新服务方式。
“跨区域报验项目需要预缴税款,但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不到外经证相关信息怎么办?”近日,湖南颜悦劳务公司办税人员周女士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发起咨询。随后,秦州区税务局征纳互动坐席立刻同步开启远程辅导,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提供《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完成了跨区域项目的报验,成功预缴税款,不到半小时成功帮助周女士解决了涉税难题。“还以为得跑办税服务厅,没想到线上就解决了。资料传送、业务受理、结果反馈,每一步都有清晰的线上指引,流程很顺畅。”周女士说。
前不久,甘肃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万达广场分公司办税员谭再静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反映,系统操作受阻,将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调整为总公司(注册地兰州市)统一申报无法成功申请。征纳互动坐席立即启动工单流转机制,将问题移交统筹监控区。经股室管理岗分析,确认症结在于总公司尚未完成汇总纳税备案信息变更,需由总机构属地税务机关协同处理。
依托甘肃省税务系统跨区域协作机制,秦州区税务局征纳互动坐席通过平台“反向拉起”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两地税务部门实时对接、协同办理,从问题发起到最终解决,全程仅耗时1个工作日。“原本以为要在天水、兰州两地来回跑,还要自己协调总公司处理,没想到税务部门通过平台直接帮我们打通了流程,太便捷了!”谭再静对跨区域协作效率连连称赞。
此外,数据治理区工作人员同步对辖区内所有汇总纳税企业开展数据筛查,精准识别出存在“未申报”问题的企业名单,并通过“分析岗精准定位—处理岗统一修正”的集约化流程,一次性完成相关数据修正,有效提升了征管数据质量。(强小菊 宋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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