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经济适用房产权可以继承吗

房产纠纷 编辑:李佳诗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

预告登记并不直接决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具体分析如下:

在预告登记的情况下,房屋产权的归属仍需依据相关法律事实和登记情况来确定。一方面,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比如,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进行预告登记后,能够防止开发商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但此时,房屋的产权并未转移至购房者名下,开发商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是其对房屋的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

另一方面,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完成不动产物权的转移登记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例如,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预告登记后,还需在房屋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及时办理正式的产权登记手续。只有在办理完毕产权登记,将房屋登记在购房者名下后,购房者才正式取得房屋的产权。

综上,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在未完成正式登记前,一般仍归原产权人,完成正式登记后才转移至预告登记权利人。

二、经济适用房产权可以继承吗

经济适用房产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

从法律角度分析,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具有保障性的住房。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后,取得了完全产权,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经济适用房就等同于普通的商品房,其产权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然而,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规定年限,或者未按要求补缴相关费用,尚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则较为复杂。一般来说,继承人可能只能继承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权等相关权益,而不能直接取得完整产权。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遵循当地政府关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具体规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可能涉及到后续符合条件时再办理产权变更等事宜。总之,经济适用房产权能否继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三、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有如下相关规定及处理方式: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业主无需主动申请,其土地使用权会自动延续。不过,对于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以及缴纳多少费用,目前法律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政策。一般来说,缴纳的费用可能会综合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房屋的性质等多种因素。即使需要缴费,也会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不会给业主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总体而言,70年产权到期后,业主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具体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明确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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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房产七十年后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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