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本人病故怎么办
1. 确定安置房产权归属:若安置房已取得完整产权,其可作为遗产继承。
2. 查看有无遗嘱: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比如遗嘱指定由某继承人继承该安置房,那么该继承人按遗嘱办理相关手续。
3. 无遗嘱则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之间可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及补偿等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4. 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需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安置房相关证件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将安置房产权变更至继承人名下。
二、安置房占用买房资格吗
1.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否占用买房资格,取决于当地政策规定。
2. 如果当地将安置房纳入住房限购统计范围,那么购买安置房可能会占用买房资格。例如,在一些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的房屋套数计算可能包含已取得的安置房。
3. 若当地政策明确安置房不计入住房套数统计,不占用买房资格,那么购买安置房后仍可按正常情况买房。比如部分地区规定,因征收拆迁获得的安置房不影响居民后续的购房资格认定,居民仍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相应的购房政策,购买商品房等。所以,要确定安置房是否占用买房资格,需详细了解当地具体的房产政策。
三、征地补偿什么时候开始
征地补偿开始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通常,在征地依法获批后,相关部门会开展一系列工作为征地补偿做准备。
首先,会发布征地公告,明确征地范围、目的等事项,公告发布后,意味着征地程序正式启动,后续一系列补偿工作也逐步推进。
其次,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补偿方案合理、可行,能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然后,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补偿安置工作。
一般来说,从征地公告发布起,就陆续进入实际的补偿实施阶段,开始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工作,以确保征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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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征地补偿什么时候开始,征地补偿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