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作为判断离婚的依据。那么怎样的情形属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范畴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一般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下就对上述情形如何向法院举证作简要概述。
一、重婚或有与他人同居
与第三方来往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录音录像等,包括小区物业、邻里街坊、亲戚朋友等的证人证言都可作为证据。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社区居委会调解记录,派出所出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邻居家人等证人证言可作为证据。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亲戚朋友、邻居证人证言;公安机关记录,法院的判决文书都可作为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所在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亲戚邻居的证人证言,分居期间双方来往信息证据,双方的居住记录等都可作为证据。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证明,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书都可作为证据。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中证明夫妻已感情破裂的大致证据内容,在具体实践中,案件证据也会比理论较复杂,因此可以咨询相关离婚律师为你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诉讼离婚中判断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标准是
●诉讼离婚中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认定标准
●离婚诉讼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诉讼离婚如何判定感情破裂
●离婚诉讼感情破裂从几方面认定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诉讼怎么写
●起诉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 感情破裂如何证明
●诉讼离婚中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认定标准
●诉讼离婚感情破裂真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