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一路走高的今天,房屋纠纷案件也在不断地攀升。面对众多的房屋纠纷问题,大致上可以归于安置房屋买卖,委托房屋买卖和经济适用房等问题。而在很多家庭中,离婚后贷款房屋分割的问题成为难题。而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离婚房产分割是如何进行的呢?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婚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的是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若干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贷款方式购买且尚未取得产权,同时双方的意见又不能达成一致。而作为双方需要共同偿还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房产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管辖分为“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予以适用。
四、二手房买房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的二手房产权明晰分为:
1、大产权房屋一般所指的是商品房;
2、小产权房屋一般所指的是未经过国家规划审批的,以个人/村/镇/等内部个人主观意识下完成的。
使用权是不允许买卖的
军产是指军队的产权是不允许买卖的
校产是学校的产权是不允许买卖的
医产是医院的权
五、二手房买房产权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六、遇到哪些房产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首先需要知道,哪些房产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哪些不受理。很多房产案件法院是不受理的,比如,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还有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等等。
拓展:房屋买卖纠纷的法律适用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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