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怎么行使
留置权的行使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
(一)留置财产的前提条件
1. 债权已届清偿期。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例如,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未到,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财产。
2.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强调合法占有,通过非法手段占有的不能行使留置权,如盗窃债务人的财物就不能成为留置物。
(二)留置财产后的通知义务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应当不少于两个月,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并且在宽限期内,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在宽限期内履行债务。
(三)实现留置权的方式
如果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哪些案件可以不留置
以下几类案件通常可以不留置:
1.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情节轻微的案件。例如轻微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当场就能完成处罚程序,不需要进行留置。
2. 不涉及逃跑风险、不影响案件调查的案件。比如在有明确身份信息、固定住所,且配合调查的证人相关案件中,无需留置证人。
3. 有其他有效监管或保证措施的案件。例如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极差,不适合留置,且能够提供足额保证金或者有可靠担保人保证其随时接受调查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留置还需要综合案件的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执法机关进行判断。
三、留置权怎么判断
留置权的判断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权已到期
留置权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所以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并且该债权已届清偿期。如果债权未到期,债务人仍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此时不能行使留置权。
(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1. 占有必须是合法的,例如基于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 占有的动产需为债务人所有,如果债权人善意占有第三人的动产,也可以行使留置权,但债权人明知该动产属于第三人则不能留置。
(三)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也就是债权的发生与动产的占有是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合同关系。例如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因运输货物而产生的运费债权,与承运人对货物的占有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可以就货物行使留置权。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留置权怎么行使法律效力
●留置权怎么行使权利
●留置权的四个条件
●留置权如何行使
●留置权?
●留置权通俗
●留置权通俗易懂
●留置权怎么行使权利
●留置权的解释
●留置权是什么法
●哪些案件可以不留置的
●哪些案件可以不留置人员
●立案不留置
●哪几种情形不能留置
●不予留置的情形
●不能留置送达的有哪些
●不能留置送达的几种情形
●不能留置送达 三种法律文书
●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财产不得留置
●不得留置的动产有哪些
来源:中国法院网-留置权怎么判断,留置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