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贩卖“泰勒宁”获刑谈新型毒品定罪量刑问题 从贩卖“泰勒宁”获刑谈新型毒品定罪量刑问题,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7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通过快递向多人贩卖“泰勒宁”(全称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案件,被告人王某敏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罚金一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审 2025-04-22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