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加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没有造成他人伤害,会怎么判刑,寻衅滋事涉恶案件 涉黑加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没有造成他人伤害,会怎么判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上述立案追诉的事实的四种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 2025-04-10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