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性行政行为是否均不可诉,行政的程序性

程序性行政行为是否均不可诉,行政的程序性

程序性行政行为是否均不可诉,原告王某系王某某之父,王某某是某公司职工。2013年3月18日,王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2014月10日,第三人某公司就其职工王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向被告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同时提交了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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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制定量刑协商的程序性规定,量刑建议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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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制定量刑协商的程序性规定,  量刑的轻重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可见,刑事诉讼法赋予了量刑建议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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