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的规定是什么202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的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定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东可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后方可设立公司。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定是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是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八十二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吗
法律分析:要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2、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3、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两层含义:1、如果公司出现经济纠纷需要赔偿,或者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破产,股东的损失仅限于投资,不涉及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其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也承担连带责任)2、这里所说的出资不是实际出资,而是认缴的出资,也就是股东承诺的出资,写在章程里、在工商局登记的数额,即使出资没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当初承诺的数额承担责任,不足的要追缴到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就是你要对外承担500万的责任(两个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500万的百分之几),所以张某和李某需要偿还债务。如果按照正规的清算程序,二人需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资额缴租注册资本,然后进入财产清算程序,两个人按照股比对外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论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还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已经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判令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即意味着有限合伙人或者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无需再单独判决有限合伙人或者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五、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形: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诺的出资义务,且至今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中最为普遍的现象。5、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值,造成财产实际价值降低的。出资不足或未出资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是以认缴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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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