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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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中新网安徽新闻3月25日电 (杨文逸 张文龄)“我坚信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应对各种新的挑战……”在天长市公安局组织的青年民警故事分享会上,2023年入职的民警李志作为新警代表上台发言,分享自己的从警体会。相对于现在侃侃而谈的李志,殊不知,两年前的他,是一个面对陌生人就会社恐的人。
从“躲在人后”到“从容应对”的转变
2023年7月23日,刚刚从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毕业的李志,被分配到天长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第一天上班,就跟着所长出警。“不适应、不敢说话、一脸懵”,是李志的第一反应。
针对新警普遍存在警务工作经验不足的状况,2024年初,天长市公安局围绕帮助新警成长成才的目标,推行新警素质提升工程,对近两年新入职的39名新警,根据每人性格、素质、特长的不同,逐人定制“从警蓝图”和具体实施“路线图”,确保每一位新警能起好步、开好头。
此外,天长市公安局还印发了《天长市公安局民警结对带教工作细则》,从全市公安系统遴选出39名带教“师傅”,师徒捆绑作战,同奖同惩,手把手教、肩并肩干、心贴心带。
“近两年,入职的新警大多数是00后,我们在师傅的选配上,尽量选择90后的优秀民警,这样的师徒沟通起来很顺畅,关系也能更融洽。”天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王丽群说。
就这样,秦栏派出所90后的副所长杨德慧便成了李志的带教师傅,大到刑事案件的办理,小到出警中如何说好当地方言,杨德慧对李志可谓是倾囊相授。通过师傅教,自身悟,李志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快速成长。2024年,李志因工作表现突出,被天长市局评选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并荣获个人嘉奖。现如今,李志再也不会一出警就躲在师傅身后,他已成为辖区群众啧啧称赞的小李警官。
从“学生”到“警察”的转变
2024届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袁志怡是天长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的一名新警,从事户籍管理和内勤工作。离开熟悉的校园,步入新的岗位,身份的转换,给这名性格外向的00后女警不小的挑战。
“在公安窗口,令我最担忧的还是对现有户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总有一种本领恐慌感,所以我也逼着自己不断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袁志怡说。
为了提升新警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天长市公安局统筹安排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安业务、警务技战术、兴趣爱好等多个方面。通过开设“思想政治课”“入警第一课”“警察礼仪课”“谈心谈话课”“定期活动课”的新警“五课”活动,组织新警进行交流学习。通过系统地学习,新警政治理论素养显著提升,在近期市局组织的思想政治考核中,新警全员通过。
围绕每个季度的学习,天长市公安局政治处牵头组织对39名新警开展统一考试和个性化定制测试,对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新警,由带教师傅在工作之余进行一对一辅导。
“通过这个过程,我们努力培养新警爱学习、爱钻研的好习惯,这对他们来说将会受益终身。”王丽群说。
在去年12月市局组织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测试中,袁志怡得了第7名,心有不甘的她,早早就准备好迎接即将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考试。“这次我必须冲着第一名去,一定给我师傅长脸!”袁志怡信心满满地说道。
从“外地人”到“本地人”的转变
马成翔,2024年从江苏省金坛区考入天长市公安局。入职后的第一个春节,回家团聚成了这位外地新警的“心头难”。“确实想念家人和孩子,但是想到自己刚来上班,大家又都这么忙,我也真的不好意思向领导提。”马成翔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感慨地说。
很快,一条好消息让马成翔喜出望外,所领导提前考虑,主动调整值班备勤,为包括马成翔在内的2名外地新警协调假期,让他们能在春节回家团圆。
“让辛苦了一年的外地民警在春节期间回家,和亲人团聚,他们的班由我们所领导来顶!”天长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教导员李大飞说道。
天长市公安局围绕“想新警之所想、急新警之所急、解新警之所困”的工作目标,局领导分片对39名新入职民警进行教育管理。局、所领导定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民警思想动态,层级协调解决好新警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一方面能让新警感受到公安大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我们也能在全警树立有困难找组织的鲜明导向。”王丽群说。2024年以来,天长市公安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符合政策的5名外地新警申请到了公租房,解决了他们的住房和家人探望他们的难题。
拴心留人,工作快半年了的马成翔不仅学会了天长话,还计划着在暑假把爱人和孩子都接过来,向他们介绍安徽的发展速度,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俨然成了一位“本地人”。(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20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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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可以抓警察吗?拥有武装的警察如果违法犯罪,究竟该谁来抓捕?
解放军通常无权直接逮捕警察。即便警察涉嫌违法犯罪,也应该是公安机关自身进行抓捕,并将相关案件移交地方检察院和法院,从而提起相应的公诉和审判,并非直接由军队介入。
而之所以会有解放军能否抓捕警察的疑问,可能是因为警察也是持有武装的人员,如果一旦持有武装人员涉嫌犯罪,必然需要更强力的武装力量予以抓捕,就自然让人联系到解放军。
虽然解放军在武装力量上确实强于警察,但从法理上来说却并没有相关执法权,反倒是警察属于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隶属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行政机关,属于公务员体系。
其职责包括维护社会治安和相应的执法行为,如逮捕、追捕、扣押、调查等。虽然警察分为许多特殊警种,如公安民警、国安警察和司法警察等,也同时分属不同部门。
但其根据《刑法》和其他法律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执法,是依据《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权力,自然对于一般情况下的警察违法也不例外。
当然如果有警察违法持有武器,并以武力进行拒捕的话,也自然会调集更强有力的武装力量进行抓捕,但主要还是使用特警或请求武警协助。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涉嫌贪腐和刑事犯罪的公安厅厅长角色祁同伟,最后即便携带杀伤力较强的狙击枪进行拒捕,也只是被派出的特警进行包围。这也说明影视剧在刻画这一问题时,是基于现实状况的。
但实际情况下,警察日常枪械管理是有严格规定和程序的,出现警察违法犯罪并持枪拒捕的现象极为稀少,再严重的情况也只需要武警协助即可。
而武警即便属于现役武装力量,并且在军改后脱离了国务院以及地方的双重管理,和解放军一样只归属于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但其依然与解放军分属不同体系,其在特定任务中协助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人民武装警察法》赋予其对内维护社会稳定,处理暴力犯罪和暴乱以及反恐等职责所决定的。这也是武警之所以要带一个“警”字的原因,其实就是对其特殊职能的体现。
而解放军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核心,主要负责对外防御,如抵御侵略、保卫领土主权等职责。通常并不具备执法的属性。而解放军即便拥有部分的执法权,也来源于《国防法》和《刑法》等法律授权,主要针对军事秩序维护、军事设施保护及特定紧急状态下的国家安全任务。
例如在边境管控、军事禁区实施防卫的场景,军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执法范围严格限定于军事相关领域,不介入普通民事或刑事案件。
除非是在极端情况下,警察个人在军事禁区出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才会被解放军守卫人员暂时控制。而相关行为最终还是会交于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另外如果是警察出现非现行的危害国家军事安全行为,解放军参与协助案件调查侦破也是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而并非直接抓捕。
至于军队内部设有俄纠察兵,也只是负责监察军车违章、军人违纪等行为。并不会用来纠察警察,而警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则由公安系统内部的督察来执行。
当然反过来警察虽然拥有执法权,一般情况下也不可以抓捕违法犯罪的军人,而是交由军事法庭和军队保卫部门处理。
看了军人不能抓警察的问题,屏幕前的你有何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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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3NGNlZjA2YTk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3MmI1ZjZlMzAxNzJlNGYzYjZkZjE5OGQ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第三十三条 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
第三十八条 人民警察工作所必需的通讯、训练设施和交通、消防以及派出所、监管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列入基本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第三十九条 国家加强人民警察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努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
第四十条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审核:卢春兰
责编:唐静、汤爱林
编辑:陈蕴琦
来源:云南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审核:卢春兰
校对:唐静、汤爱林
编辑:杨慧娟
来源:云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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