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离婚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满足的流程有哪些20232025,成都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结婚家庭 编辑:喻锦

一、四川成都市离婚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满足的流程有哪些20232025,四川成都市离婚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满足的流程有哪些2023

一、成都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成都市离婚办理程序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成都市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成都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迁转。(一)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成都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户籍申请办理户单位协议户籍挂靠单位集体户籍或者迁移原籍娘家或者买房办理落户街道居委协议挂靠街道居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四川成都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包含哪些

成都市离婚办理程序和条件以及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是什么?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首先,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离婚时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材料。而离婚证补办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查档材料、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等。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法律分析

1. 准备户口簿,前往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为你填写一份户口迁移证,并将在该地的户籍档案中注销你的户口。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成都市离婚办理程序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成都市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持下列证件:(一)身份证件;(二)户口簿;(三)感情确确凿,符合法律规定的;(四)双方自愿;(五)未生育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子女的疾病;(六)以及其他规定的证件。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还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要求补办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办理离婚登记前要求补办离婚登记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结语

结语:根据上述内容,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离婚手续:首先前往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将为您填写户口迁移证,并在该地的户籍档案中注销您的户口;接着,您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前往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并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以便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最后,您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将监誓并签名,如符合离婚条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五、成都市跨区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户口

法律分析: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六、四川成都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满足程序有哪些

一、成都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成都市离婚办理程序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成都市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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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成都离婚落户政策,成都离婚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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