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房屋实际面积大于产权证上的面积时,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华兴

  家住安徽省芜湖市的刘先生近来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房屋征收补偿难题。他的房子是几十年前经过当地统一规划宅基地后建设的,由于生活需要,刘先生后期又在院子里建了部分生活附属用房。但是在统一办理房产时刘先生为了少交办证费用,就少填报了部分房屋面积。现在刘先生的房子被纳入到了城中村的改造范围内,根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此次征收拆迁的补偿面积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刘先生是有苦说不出。

  于是,刘先生找到了专业的法律团队对房屋实际面积大于产权证上面积的补偿问题进行了咨询。刘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刘先生房屋的未登记面积不属于违建面积,而登记只是物权确权行为,不能作为判断建筑物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因此应该对刘先生房屋的未登记面积予以一定补偿;其次,如果房屋未登记面积的建设不违反国家法律,仅由于某些原因未登记确权,那就应该作为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依法补偿,而本案的征收方未经过调查核实就做出行政确认,没有事实依据,程序也违法。法院最终的判决采纳了刘先生代理律师的观点,撤销了对征收方做出的面积认定,为刘先生争取合理补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那么,上述案件中,征收方在补偿安置方案里规定应补偿面积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这类情况又该如何维权呢?今天就来说说,在征地拆迁中对于房屋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面积时的补偿问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但是无证面积不等于违建面积,法律虽然明确规定违建面积不予以补偿,但并未说明无证面积不予以补偿。无证面积应该在有关部门进行依法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处理。因此,在遇到类似征收方对应补偿面积的认定有误的情况下,被拆迁人有权对征收方这一行政确认行为先行起诉,以免该认定行为生效后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

  其次要注意的是,房产证上的使用面积是计算在总的使用面积之内的。举例来说,许多人买的100平米的房子,实际的居住面积其实并没有100平米,还会包含公摊面积等,而房产证上的面积实际就是由多方面的面积相加起来总面积。由于国家层面法律对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否包括公摊面积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而各地对征收补偿标准也各有不同。因此,拆迁户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协议是否明确了公摊赔偿,如果在签订协议的时候遇到任何不理解的条款,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团队,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如果您有任何拆迁方面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我们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您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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