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收费”陷阱,低费方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成煜艺
今天,澎湃新闻的媒体号发了一条新闻:“长沙一律师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最低应收41万却仅收五千”。里面提到,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肖某某律师(该案律师)虽然正常履行律师职责,但仍遭到投诉,可见委托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并不会因为律师低价收费而降低对律师的要求,特别是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巨大利益冲突的案件中,律师如因低价收费未认真履行职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代理律师还有可能面临损失赔偿。
撇开收费太低可能会导致律所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这件事不谈,我从来没有见过当事人或家属因为律师低收费而降低对律师的要求的。这也是很好理解的,连一点钱都要算得清清楚楚、生怕自己吃亏的人,在涉及到关键利益的时候,又岂会降低要求?不提高要求已经很好。
甚至更通情达理的可能反而经常是不那么“看重钱”的当事人。因为他们对于付出的金钱没有很大的心理负担,不会有强烈的想要不断提高性价比的想法。
执业之初,遇到一些我认为可以做的(理论上比较有辩护空间的)案件,我会尽量接受委托。但后来我的想法也慢慢地发生转变了。有遇到过七八个审查起诉阶段有希望做不起诉的案件,但家属没有接受我的报价,我也没有降低报价(其实我自己感觉已经比较合理了,不是很高)。客观来说,他们如果要支付这笔律师费也是可以的,但他们一直在问有多大把握能够不起诉,是不是一定能不起诉,我说没有办法承诺,而且承诺是违规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什么什么方式去争取,最后就没有谈成,其中大部分人干脆就直接放弃该阶段的辩护或者去找法援了,小部分人找了更便宜的律师。
一开始遇到这种案件,我是有点遗憾的,总是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些“成功案例”,后来想了想,也许每个人各自有各自的命数。更何况,归根结底,不是我要放弃,而是他们自己的家属“躺平”或部分“躺平”了。当然,“躺平”的理由可能有很多,也不方便评论,见得多了,也不稀奇了。
其实呢,100%能够如何的事不是不存在,但正规律师是不能承诺的,而且如果能够100%做成某件有一定难度的事,费用也不是我们按照正规报价给出的那个价格。举例而言,我听说现在国内做正规的试管婴儿手术,做一次手术是要X万元以上的,而且不包“成”。国外代孕的价格则远远超出这个价格,成本至少是这个价格的二十倍以上,不限手术次数。虽然成功率确实会有所提高,但一来在国内代孕是违法的,二来能够支付得起代孕价格的人其实也不太多。如果现在有个人说拿X万块请人代孕,还要包生男孩,估计大家都会觉得他/她很奇怪的。
另外,我确实有遇到过一个控告案的委托人,他/她一开始找的是我,我报的价格是很合理的,甚至是合理的“低”,不到标的额的1%,然而他还是找了其他收费相对比较低的“万金油”律师,理由是那位律师是他的朋友,收费只有我的1/5。然后他的那位律师朋友花了四个月时间都没把委托事项办好,他又来委托我,我分析了一下案件的症结,花十几天就处理好了。再后来委托人来找我,问我能不能在不加收服务费的前提下增加服务内容和时长,我说不行。
还有个辩护案,当事人本来在拘留阶段自己认罪了(这个罪名本身属于“重罪”),拘留阶段快结束的时候家属才找到我,我接受委托之后会见了当事人、提交了不构罪的辩护意见(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约见了检察官,当事人不到一个星期就被不批捕出来了,然后家属来问我是否可以退一部分费用。
……可能这就是“高水平完成任务”的结果吧。当碰到并不是那么理解律师的工作性质的人的时候,事情就有可能演变成这样。这跟律师收费多少倒没有太大关系,主要和委托人“如何看待律师”有关系。
综上,我做所有事情都是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从最有利于实现委托目的的角度出发的,如果个别当事人或家属觉得我赚钱“太容易”了,还是希望他们去找其他律师。另外,我从来也不觉得自己赚钱容易,不然换别人来做一下我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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