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许某,系德清人, 妻子王某,系东北人,均为独生子女。两人于2012年初在绍兴登记结婚。婚前许某用自己的积蓄加上贷款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二手房,婚后经济状况略显拮据。王某于2013年初产下一子,岳母陈某从北方赶来照料女儿坐月子,许某父母则从老家前来照顾小孙子。家庭日常开支增大,90平方米的房子住着六口人,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开始出现,许某时常怪妻子王某不够温柔,没有江南女子的温柔与婉约,怪岳母陈某对自己不够客气与体谅。岳母陈某则嫌女婿许某花钱小气,对坐月子的女儿王某照顾不周。同时,许某父母怪亲家母势利,多管闲事。
5月16日,女婿许某推了岳母一跤,导致岳母左下臂受伤缝了16针,致使家庭矛盾彻底爆发。女方王某坚决要求离婚。男女双方申请绍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调解矛盾。
【调解过程】调委会在告知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调解程序后,受理了该起纠纷。
首先,调解员向双方强调婚姻非儿戏,离婚非小事,家庭的完整、和睦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双方均应冷静慎重对待。
随后,调解员开展了“背对背”调解,分别倾听了男女双方的陈述后开始做双方工作。在对女方做思想工作时,调解员指出王某应对其直率脾气有所克制,要尊重丈夫许某及其家人的人格,提意见要注重方式方法,同时希望岳母陈某体谅女婿许某在购房还贷后收入变少的实际情况,应反思自己在言语上确有不尊重女婿许某的错误,体谅女婿许某推搡行为确系一时冲动,并非有意而为。
在对男方做思想工作时, 调解员指出许某作为男人,应当要大度, 要体谅因丈人走得早,多年来妻子王某与岳母陈某相依为命的情感,应多多关心身体娇弱、坐月子的妻子王某,体谅岳母陈某要求给女儿增加营养的想法。就经济上的困难,应当实事求是地与妻子、家人商量,取得理解;此外,因冲动造成岳母陈某受伤,必须真诚地表示悔意。调解员指出六人长住在小房子里,容易滋生矛盾,动员许某父母先返回老家,安心将小孙子交由亲家母陈某照料,日后再行轮流照顾。
待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后,调解员组织许某、王某夫妇及各自父母面对面地坐到了一起。调解员总结出导致这对小夫妻婚姻矛盾的几个深层次原因:一是恋爱方式基本为网恋,婚前双方对对方性格、脾气了解不足;二是双方家庭地域差异较大,家庭生活习惯、个性迥异:三是双方家长对小夫妻家庭生活干预过多,且互不退让,而许某和妻子王某没有发挥好父母间矛盾的润滑剂作用,反而加剧了矛盾。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分析,指出了症结所在,双方都有所感悟。
调解员进一步指出,离婚对于双方是一个双输的结果,离婚对于孩子更是一个悲剧。家庭关系中,夫妻间相处之道首先是相互尊重,有不同意见要及时沟通解决。在婚姻中双方都要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要学会发现自己的不足与对方的长处。作为老人,要少掺和女儿女婿(或儿子媳妇)的事情,让小夫妻自己调解婚姻生活才是明智之举。同时调解员还指导小夫妻学习了如何用真诚与爱去感动对方,如何放大婚后优点,缩小缺点的生活艺术。
【调解结果】调解员根据《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多次耐心说理引导,王某、妻子许某和双方家长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1.许某向岳母陈某道歉,取得谅解;
2.妻子王某不再提离婚,岳母陈某也放下怨恨;
3.孩子照顾、教育问题由许某和王某夫妻为主,双方父母轮流帮助照顾为辅,许某父母先回老家;
4.婚姻当中应当相互尊重,凡事多沟通、商量。
当晚许某父母乘坐七点钟的火车回了老家。两个月后,经回访,岳母陈某已回北方上班,许某父母不定期前来绍兴照看小孙子,小夫妻俩过上了平稳而又甜蜜的日子。
【案例点评】80后、90后独生子女小夫妻的结合,是两个家庭的整合。其面对的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磨合,更有各自与对方父母、双方父母之间关系的处理、调和。调解员在受理案件中发现,一些小夫妻的婚姻纠纷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双方父母过多干预造成,或者是小夫妻个性太强,不注重婆媳、翁婿相处技巧导致。而矛盾纠纷一旦上升到肢体冲突,就会迅速升级,较难调解。
在本案中,调解员紧紧抓住五个大人关爱一个尚不足月的孩子这一关键,在调解初始阶段就指出离婚对孩子成长的巨大不利影响,一下子抓住了女方王某的关注点。随后调解员通过查找、剖析双方冲突深层次原因,使当事人冷静思考双方生活习惯及个性的差异,重新审视自身与对方行为。本案的调解过程实际也是一场婚姻辅导课,教导小夫妻在婚姻中成长,父母在子女婚姻中找到自身正确定位,使他们学习、掌握婚姻家庭内各方关系的处理艺术,不断提高经营婚姻家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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