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岑灵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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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未来养老的问题,在城镇居民养老和灵活就业养老如何做选择呢,看Deepseek怎么回答的。




例如‬:40岁女性:建议选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55岁退休,缴费15年后月领约1000-1300元,并享受逐年增长10。

50岁以上人群:若无法缴满15年灵活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稳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交哪个档次最划算

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

哪些人可以参保?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您缴费了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都有哪些档次?”“我想参保怎么操作?”“缴费方式有哪些?”……近日,我市开始集中征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联系相关部门,整理了相关内容,方便广大市民了解。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是什么?

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设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可按100元档次,由政府代缴。

为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政府将按照相应缴费档次给予参保人补贴,缴的多、补的多、领的多。补贴标准为:100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

缴费方式》》》》

一是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等代征机构代收费款,各村(居)民持身份证可到村(居)委会指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点进行缴费。

二是网上缴费。缴费人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邢台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APP以及云闪付APP等渠道缴费。

三是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可持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或指定网点通过自助机缴费。

四是银行网点代收。缴费人可以持身份证、银行卡到指定银行网点柜面缴纳。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郭红玉通讯员 武保国)

本文来自【邢台日报-邢台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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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参保?

要交多少年才能领?

能领多少钱?

......

快来看看你们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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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政府补贴

政府对缴费200元-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缴费500元-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2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缴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三五”期间保留的100元缴费档次,继续给予30元的缴费补助。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政府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

困难群众政府代缴

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政府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脱贫后继续扶持2年的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政府对不属于上述六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基础养老金标准

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16元,其中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21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自治区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参保登记

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特殊群体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协办员代填写,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缴费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在参保人员自愿的基础上,应由参保人员、税务部门、金融机构三方共同签订委托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协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每年第二季度集中缴费期前将其选定缴费档次的当年保险费金额足额缴存入银行存折(卡),金融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扣款。

城乡居民个人采取以下方式缴费:

(1)银行批扣缴费:城乡居民个人签订“三方协议”,通过银行批量扣款。

(2)POS机刷卡缴费:城乡居民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刷卡缴费。

(3)自行申报缴费:城乡居民通过微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费。

(4)到银行网点缴费:城乡居民到商业银行柜台办理缴费。

(5)自助办税终端缴费:城乡居民通过自助办税终端申报缴费。

个人账户

县级社保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号码。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补助(资助)、其他补助和利息金额等信息。

月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当地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可以在领取待遇前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政府按规定给予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月养老金计发办法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139)+(缴费年限-15)×2元/月+5元/月(年龄≧65周岁)。

养老金支付终身,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金申领程序

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县级社保机构(会同乡镇〈街道〉就业社保中心)每月通过信息系统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数据比对,确认生存状态,核实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一并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交由乡镇(街道)就业社保中心和村(居)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符合按月享受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核定表》并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县级社保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规定计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通过金融机构及时将支付金额划入参保人员的银行存折(银行卡、社会保障卡)。

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并按人均不低于6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丧葬补助金申领程序

村(居)协办员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60日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按注销登记程序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丧葬补助金一次性领取手续,并提供有关材料。

变更参保登记

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等内容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其它相关变更信息的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按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出现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出国(境)定居、死亡或已享受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保险关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填写《注销登记表》,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或者税务机构)应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按《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暂行)》(人社部发〔2014〕25号)办理衔接手续。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可到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县级社保机构、税务部门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内容告知本人。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税务部门门户网站设立专区,为参保人员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提供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话、手机短信等查询服务。

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0年每月领取待遇测算表

注:

1、本表政府补贴按缴费100元补30元,200元补35元,300元补40元,400元补45元,500元补60元, 600元补65元,700元补70元,800元补100元,900元补120元,1000元补150元,1500元补175元,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计算;

2、本表个人账户累积额按年均存款利率2.25%测算,实际个人账户资金滚存增值利率高低与养老待遇成正比;

3、本表的月养老金待遇按个人账户累积总额除以139,加上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116元,再加上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计算;

4、本表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14〕70号文件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桂人社规〔2018〕22号的规定测算,如统筹地人民政府出台更优惠政策,则待遇标准累加计发。

温馨提示

具体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业务由各县、市、区社保局负责办理,咨询电话:

港北区社保局 0775-4578489

港南区社保局 0775-4259195

覃塘区社保局 0775-4720701

桂平市社保局 0775-3368732

平南县社保局 0775-783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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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贵港社会保险事业局

值班编辑 ▍覃科博

值班主任 ▍郑瑞福

法律顾问 ▍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 0775—4251733

报料电话 ▍0775-4523503、4521951、4552730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现在城镇居民可以一次性购买的养老保险主要是商业养老保险,比如说所谓的全民养老金、年金养老保险等等。但是大家都知道商业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主要还是源自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通过长期积累而成。其中,商业保险公司还要提取一定的管理成本和保险推销员的服务费,因此,很多人可能觉得会吃亏。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类。这两种养老保险,一般是按月或者按年缴纳,一般不允许一次性补缴。不过也是有特殊情况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补缴的特殊情况

第一,有劳动关系企业没有合法缴费,可以补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企业应当自劳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参保手续。如果企业没有给职工参保,这属于企业的违法行为,职工维权的话可以补缴。

不过补缴养老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需要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年化利率18.25%,真得不低了。

第二,一次性补齐15年的特殊情况。社会保险法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应当延迟退休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然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这是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缴费不足15年的人群,需要延迟退休继续缴费,不过继续缴费60个月以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为了保障有关政策的稳定性,国家在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特地保留了这一规定,明确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已经参保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可以实施上述规定。

第三,社会保险补缴特殊政策。特殊情况下,国家会制定特殊的政策。前些年,各地为了实施养老保险扩面,确实出台过很多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的政策。2016年国家通过人社部发132号文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可以通过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各地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才予以终止。

不过,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确实造成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困难,为了解决他们的参保问题,6月22日,人社部出台文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自愿暂缓缴费,在年底补齐就可以了。如果2020年没有交上,2021年也可以补交,不过需要按照2021年的缴费上下限缴费。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仅限于这两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齐政策。

第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齐。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而来,这两种保险分别是2009年和2011年建立起来的。大家可以看到,至今成立不足15年。因此,国家明确规定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因此,在很多地区都可以到达60岁时一次性补齐15年。

不过广东等一些地区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以后,参保人员不得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如果中断缴费依然需要延迟退休。如果到65岁仍然不足15年才可以一次性补齐。

所以,情况确实有很多种,但是普通人想随意补交养老保险还是不被允许的。一般还是建议大家提前规划,按年缴费,否则等到老年以后,想缴养老保险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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