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应当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行政复议对什么进行审查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毛同延

【裁判要旨】

1.行政复议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围绕行政复议申请的请求内容,对被复议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以及该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行为适用法律应明确具体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有对应法律条文可以援引的,应当写明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

图片

【案件事实】

2019年7月3日,时玉某以东城区城管局为被申请人向东城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请求为拆除违法建设,履行法定职责。2019年9月29日,东城区政府作出被诉复议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确认东城区城管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夕照寺西里9楼5门西侧铁皮构筑物履行查处职责违法,并依法送达给时玉华和东城区城管局。时玉华于2019年10月9日收到后不服,于同年10月17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东城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围绕行政复议申请的请求内容,对被复议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以及该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复议决定。本案中,时玉华的行政复议请求为要求东城区城管局拆除违法建设,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中具体反映“龙潭办事处给叶瑞某家用铁栅栏肆意圈地,本小区消防通道封死、堵死,百姓的公共通道封死,造成叶瑞某家理直气壮的贴铁皮、吊顶,属‘违法建设构筑物’”。时玉华一审庭审中亦坚持其复议要求拆除的是铁皮和铁栅栏,认为均属于违法构筑物。东城区政府收到时玉某的复议申请后,应当就被复议行为的请求事项进行全面审查。但被诉复议决定只确认了被申请人东城区城管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夕照寺西里9楼5门西侧铁皮构筑物履行查处职责违法,对于时玉某反映的铁栅栏是否构成违法构筑物、是否应予拆除的问题东城区政府未予调查核实,被诉复议决定也未予回复。因此,被诉复议决定明显遗漏了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处理的事项,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纠正。

图片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有对应法律条文可以援引的,应当写明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本案中,被诉复议决定系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该项包括“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等5目,但东城区政府并未在被诉复议决定中引用具体的目,存在引用法律条文不具体的情况,对此应予指出,东城区政府应在以后的行政执法中避免出现上述情况。综上,时玉某请求撤销被诉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成立,予以支持。

东城区政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东城区政府仅以规划部门答复意见为依据,并未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及相关法律依据的说明,即作出涉案违法构筑物的认定,并据此认为东城区城管局已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进而作出责令履行查处职责已无必要的确认违法复议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亦不充分,依法应予撤销。维持了一审判决。

如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的,可以随时私信留言,我们会及时安排律师为您解答!

被拆迁人遇到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给出维权方案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行政复议应当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对吗

行政复议应当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的情形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什么

行政复议对什么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具体行政

行政复议全面审查的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应当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的情形

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