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不一致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滕玲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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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因私人原因不便以自己的名义买车,但实际又需要使用汽车,就与堂弟协商,以堂弟的名义买车,但实际使用人是自己。后万某在一次驾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交警部门经查发现车辆的登记人是万某的堂弟。请问,此种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律师答疑

由于有些地方对购买车辆有户口限制,或者因为购车人的私人原因,会出现一些以他人名义购车的现象。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出现真正的车主逃逸的情况,此时,交警只能通过车辆登记查询车主,找到的就只能是提供户口的名义车主。如果真正的车主一直逃逸,而名义车主很难证明自己只是提供买车的户口,即使名义车主并非真正开车肇事之人也不得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名义车主可以提供真正车主的具体联系方式并找到真正车主,那么就应当由真正的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车辆由真正车主实际控制,且运行利益也是由真正车主享有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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