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红牛喝了对身体有没有害处,假红牛能不能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穆亮

假红牛喝了对身体有没有害处,假红牛能不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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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红牛和真红牛有什么区别

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某、郭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一条涉及5个省市的产、供、销“一条龙”的山寨红牛产业链条被彻底斩断。

今年9月,彭水县检察院干警与该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庆市检察院供图

商店出现假红牛,公安部挂牌督办

2019年12月初,重庆市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彭水县市面上商铺、小卖店发现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销售”。接到线索后,彭水县市场监管局分析幕后极有可能暗藏重大制假售假产业链条,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月,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并联合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专案组。

2020年10月,专案组兵分5路、集结100余名精干警力,分别在河南漯河、河北石家庄、天津滨海、四川成都、重庆彭水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行动中,公安机关共抓获涉案人员90余名,捣毁生产假冒红牛饮料的“黑工厂”5处、仓储“黑窝点”30处,查获生产线10条,现场缴获假冒成品饮料30余万瓶、包装材料400万件,涉案金额超1亿元。

因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人员较多,涉案地域较广,该案获批公安部“昆仑2020”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并获公安部批准向全国发起集群战役,向13个省、直辖市发送涉案线索40余条,彻底摧毁各省、直辖市的售假网络,最大限度保护商标著作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经侦查,2018年至2019年,谢某联合几名同案犯成立了A金属公司,该公司将设计好的假冒饮品商标图案提供给郭某,郭某将图案印刷到铁皮上再发回给谢某的某金属公司加工成罐体,供谢某的B食品公司用于生产假冒品牌饮料。除自产自销外,谢某等人还为他人提供半成品、包装材料等,在材料商、生产商、代工厂之间周旋自如。

“最开始,知道A金属公司和B食品公司的人并不多,谢某主要靠这两个公司进行牟利。等影响力形成之后,就有客户找上谢某了……”办案人员介绍,谢某的公司运行了一段时间后,又分化出小经销商。付某原是谢某山寨饮品的经销商,为了压低成本,进一步牟取暴利,他直接让A金属公司及郭某为其提供山寨饮品的罐体和假冒商标,再委托B食品公司代加工假冒红牛饮料,每件支付5元至5.5元不等的代加工费。于是,付某从原本最末端的经销商变成了制造商。

由此,谢某、郭某、付某等人形成了配合默契、分工细化、环环相扣的产、供、销“一条龙”制假售假模式。

检方提前介入,精准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案件受理后,正值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入罪标准调整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因此如何界定违法所得数额和认定情节等问题一度让公安机关犯了难,彭水县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侦查。

“针对本案多人参与、分工负责的犯罪事实,需要严格审查每名制假售假参与者的参与程度与情节轻重。”“侦查视野不能仅限于制假和销售人员,对为上游制假提供半成品、包装材料等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人员也要依法追究责任。”“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适用刑法修正案(十)进行定罪量刑。”在重庆市检察院和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的指导下,彭水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反复研究了6000多页的卷宗,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围绕犯罪数额认定、共犯地位作用等问题提出侦查意见,并列明取证提纲,引导侦查人员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金额进行了补证,使该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我觉得不该罚我那么多钱……”2021年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部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金额和情节不认罪,如何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个新问题。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每名制假售假参与者的参与程度与情节轻重,并充分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终,1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0人认可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罪名,主动退回违法所得共计158.9万元,同时一次性赔偿知识产权权利人147万元,权利人表示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对其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2021年8月,根据12名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认罪认罚态度,办案检察官分别提出了不同的量刑建议,并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12人提起公诉。

2022年1月,彭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一审判决作出后,2名未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上诉。重庆市四中院日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假红牛叫什么名字

提到能量饮品,大多数人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红牛”,这个在中国的市场上已经耕耘了数十年的饮料品牌,在功能性饮料上的名气早已如日中天,占据了一个品类的优势市场。但越是畅销的商品被“山寨”的可能性就越高,也难怪有时候会买到味道不一样的“红牛”饮料。

因为我经常熬夜,红牛这种饮料也常买来提神,发现价格浮动比较大,正常零售价6元一罐的红牛,有时候4块钱能买到,有时候打折后还差不多得5元一瓶,不同价格的红牛买来对比后,发现还真的有不同,市面上经常能见到的金罐红牛饮料有3种(低仿的山寨货不提),分别是:

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这三种饮料来自两个生产厂家,前两种来自“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授权生产,后一种来自另外一家有限公司,查了一些相关资料,发现这里面还确实有问题,其中的关系很复杂,涉及以前合资、授权的一些事情,但这种“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现在是未经授权,天丝集团为此也打了官司,最终明确了红牛商标归属天丝集团,目前对这种侵权产品也在打击中。

红牛系列饮料确实诞生于泰国的天丝集团,是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他们生产的红牛饮料肯定是正品,零售价一般6元左右一罐。而另外一种目前是未经授权的状态。

在选购红牛饮料的时候,碰到这3种情况,再便宜也别买了,别贪小便宜吃大亏。

1、不是正规公司的别买

可以看瓶身上有两个圆圈,内圈写的红牛字样还有tcp标志,外圈上写着“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系“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等国家及地区的合法持有人”,喝授权的正版红牛还得看看有没有这样的标志。

2、牛磺酸含量不足的别买

牛磺酸是这款功能性饮料的精华所在,天丝集团的营养成分表是按照每百毫升标注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所含牛磺酸是55毫克,红牛®安奈吉饮料所含牛磺酸是190毫克左右,所以购买红牛饮料的时候,一定要先看牛磺酸的含量。

3、价格不对的别买

红牛的价格实行的是统一定价,售价一般比较稳定,零售价大多在5-6元之间,几乎常年不变,而假货或者山寨货的售价就很不稳定了,有些低端的“山寨货”,甚至两三元就能买到,这样的“功能性饮料”是不值得购买的,不但没有用处,喝了还有可能影响健康,再便宜也别买。

——老井说——

红牛饮料的商标官司也打了很多年,现在已经尘埃落定,归属天丝集团,但目前还有一些争议性的问题在讨论,但两者无非是授权的问题,对商标侵权的问题需要解决。

真正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山寨货”,一些手工作坊生产的伪冒产品,这些再便宜也不能买,购买的时候要多加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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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红牛喝了会怎么样

12月20日,记者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获悉,烟台一男子投机取巧,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山寨饮料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5万余元,最终被法院判刑。

2017年3月,被告人潘某乐先后2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红牛”“脉动”等品牌饮料,在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等地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潘某乐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决潘某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力度,人民法院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现明显增多趋势。目前,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多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这类刑事案件不仅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而且严重侵害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等权益。本案中,被告人潘某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自己不仅没有从中赚到钱,而且还被法院判刑,案发后,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法官提醒,作为生产者、销售者应该严守底线,遵纪守法,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逐步推进,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竞争地位的核心要素和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持续广泛关注。今后,芝罘法院刑事审判将始终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钟建军通讯员于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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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红牛有危害吗

“红牛”对于提神具有很大的帮助,很多人都非常喜欢喝。 10月12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根据线索,快速出击,在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抓获两名正在向商贩推销假“红牛”的男子,查获假“红牛”4800罐。

近日,两名男子驾驶一辆面包车,车上装载着一箱箱假冒的“红牛”在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洪家街道沿路推销,引起了群众的注意。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通过“大数据围城”工作,民警很快锁定了两名男子的去向以及身份情况。

10月12日上午,当两名男子驾驶面包车来到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一小卖店向店主销售假“红牛”时,被闻讯赶到的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打开面包车的车门一看,只见里面放满了一箱箱假“红牛”。除了在面包车上查获的假“红牛”,民警还在男子的仓库里查获一批假“红牛”。当日,民警一共查获假“红牛”4800罐。



经查,两个男子都姓陈,临海市人,是堂兄弟关系,堂哥叫陈某,现年44岁,堂弟叫陈某某,现年38岁,两人于2010年在湖北省大冶市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据办案民警李恭圣介绍,他们查获的这两种假“红牛”,一种写着英文字:BRITAIN BULL,英文字上头还写着“升级版”三个字;另一种写着英文字:Rad BaII。乍一看,这些假“红牛”和正品“红牛”在外观上几乎一样。




民警经仔细比对发现,这批假“红牛”和正品“红牛”除了英文字母、生产厂商和地址以及商标下方的名称不一样外,几可乱真。

在推销假“红牛”时,碰到商贩有疑问的,陈氏兄弟俩就会谎称说这是新版的“红牛”,而且一般真的“红牛”价格至少在117元一箱(24罐),而他们的价格在80元—100元不等一箱。

陈氏兄弟俩交代了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台州的椒江、临海、温岭等地推销假“红牛”,一般开价是105元一箱,遇到大一点的“客户”价格会便宜一点,一般在80元—105元一箱。有的时候没“生意”,他们就以最低价50元一箱亏本价出售。

目前,4800罐假“红牛”和装载假“红牛”的小型面包车已被警方扣押,陈氏兄弟俩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张奎勇表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随时可以向他们举报,举报电话为110或者88216336(工作时间)。

在此,民警提醒商贩,对于上门推销或价格特别低廉的供应渠道,要慎重购买,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市民在购买“红牛”或者其它饮料时也要到拥有正规进货渠道的商店购买,购买过程中要仔细查看,明辨真假,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和小票等相关凭证,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通讯员 | 何文斌

编辑 肖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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