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借款,预借提单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马清璇

预借款,预借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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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借现金

生意伙伴之间有一个正在履行的定作鞋子合同,承揽人向定作人发送邮件“预借10万元”,该10万元转账是预付款还是借款。日前,晋江市人民法院介绍该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结合双方的经济往来、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判定“预借”是预付款,定作人主张借贷关系被驳回。

案情概述:发邮件“预借”10万元 是否借款成纠纷

某贸易公司(定作人,原告)与某体育用品公司(承揽人,被告)有生意往来,原告下订单委托被告生产鞋子。2023年9月,被告发电子邮件给原告,表明“有跟贵司商量好先预借10万元,劳烦您安排”。次日,原告向被告转账10万元。后来,原告多次催讨无果,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至晋江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10万元及逾期利息。

被告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其一,2022年,原告委托被告生产18000双鞋子,价值约70万元,被告按要求完工,一直催促原告来提货,原告迟迟没来提货。所以,原告支付的10万元属于其预付给被告的货物货款。其二,此前交易中,原告未提货或未按时付款,也是通过邮件“借款”形式来表述,后续提货时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该笔“借款”,本案中所涉及的10万元同样是正常商业来往的货款。其三,原告与被告定作合同在先,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是2022年9至12月,支付的10万元款项远远低于合同货款金额,为预付款,并非借款。

法院判决:双方不构成借贷关系 预借理解为预付款

本案的焦点是双方是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理由是:其一,双方并未签署借条,从行为性质和目的看,该10万元转账系发生在原告委托被告生产鞋子,被告依原告要求完成鞋子生产,原告尚未支付被告鞋子定作款期间,双方庭审中对案涉10万元款项的用途为被告发放工人工资及支付所欠供应商货款无异议。因此,原告转账10万元具有预先支付被告定作款的意思。

其二,从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看,之前就存在原告转账给被告备注“借款”实质是预付鞋子定作款并在结算定作款时扣除的情形,此次10万元转账也属于双方之间定作合同履行的一部分,应在该定作合同关系中结算。其三,从所使用的词句分析,“预借”的“预”按通常理解为“预先”的意思,本案中“预借”不代表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被告主张“预借”为预先支付货款的意思,符合常理。

综上,双方不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原告诉求无依据,晋江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诉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结合行为习惯诚信原则 确定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法官介绍,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借贷合意,二是款项交付。本案中,当事人使用“预借”字样并不能想当然的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应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双方的经济往来、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最终,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不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来源:东南早报

预借差旅费会计分录

多家银行将信用卡预借现金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且要在规定的还款日前一次性还清 “借现福利”取消,持卡人受何影响?

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的黄晓辉是一名90后,由于自己每个月的收入有限,加上平时各种消费比较多,他经常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进行“周转”,然后再分期还款。可是,银行最近的一系列新政策让黄晓辉觉得,这项“福利”他可能无法再享受了。

近日,多家银行相继宣布,信用卡预借现金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对于之前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的许多用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用信用卡取现金需要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一次性还清。

银行调整预借现金还款规则

预借现金是信用卡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到存款账户,便于持卡人支取、转账等。

之前,部分银行规定,只将信用卡取现金额的10%计入最低还款额。因此,信用卡取现业务一度成为许多持卡人解决燃眉之急的好办法。

近日,兴业银行在其信用卡官网上宣布:8月29日起,预借现金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即预借现金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账单内还款顺序由“利息、费用及违约金、分期付款应付款项、透支取现款、透支消费款”调整为“利息、费用及违约金、透支取现款、分期付款应付款项、透支消费款”。

“现在与之前不同的是,信用卡取现金额需要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一次性还清,否则算作逾期,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兴业银行客服人员介绍说。

无独有偶。中信银行也在近期宣布:8月25日起,对新办理的信用卡与现金提现(取现)及随借金的透支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其实,此前已有多家银行发布了类似的政策。早在2017年,工商银行就宣布调整牡丹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规则:自2017年11月5日起,每期账单中的透支转账、透支取现金额将全额计入用户该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农业银行则对外宣称:2017年12月17日起,金穗准贷记卡透支取现时,累计透支金额最高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50%,信用卡透支取现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据了解,银行机构对信用卡预借现金还款规则的调整,源于原银监会2017年下发的一则通知。根据通知规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实有需要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重新评估持卡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基础上,签订业务合同,并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中相应扣减该笔预借现金业务总金额。

逾期未还款风险有所上升

信用卡因其无需提前存款即可透支消费、取款,又可享有一定的免息还款期及自主分期还款权,在人们消费观念转变的当下,越来越受到工作稳定人群和年轻人群的欢迎。《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蓝皮书(2019)》显示,2009年以来,我国信用卡发卡量从1.86亿张增长到9.7亿张,交易总额从3.5万亿元增长到38.2万亿元。

与信用卡一起同步发展上升的,还有逾期未还款风险。有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内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797.4亿元,为2008年的22倍,同期信用卡发卡量只增长了4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一些人通过套取信用卡的透支额度,用来“以卡养卡”或者用作其他的投机行为。

在北京国贸工作的袁鹏曾经是个“卡奴”。他买车时,用信用卡刷了十几万元作为购车款。之后为了偿还欠款,他利用银行征信系统的时间差办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通过免息期进行“以卡养卡”,不断套用信用卡的资金,用于多张信用卡之间的周转。后来,袁鹏遇到了资金危机,无法偿还信用卡,在家里的帮助下才把欠款给还上了。

“虽然表面看起来风光,但是这样的恶性循环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无法偿还信用卡的欠款。”袁鹏感叹说。

最低还款额只作为一种选项提供给客户,而不是最优选择。那么,选择只还最低还款额的还款选项是否划算呢?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表示,不推荐客户选择只还最低还款额。“因为逾期之后,每晚一天偿还欠款,都要多缴纳一天的利息,是很不划算的。”他建议客户理性消费、量入为出。

信用卡本质是用于消费的

“银行在开拓信用卡业务时,不少客户可能对自身金融需求把握不到位,但提前消费欲望很强,因此在还款环节容易发生问题。而这一问题的产生,是在市场信用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缺少相应数据支撑所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财税电子化研究所执行所长谢波峰认为, 为防止行业乱象,应建立起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同时,对违约人群也需要有相应的处理机制。

据了解,不少银行为了争夺市场,存在降低信用卡办卡门槛、对申领人资料审核不严、过度授信等问题。一些银行因信用卡业务收到监管“罚单”。7月17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6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包括招商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6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合计被罚190万元。这些被罚银行存在的问题包括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对部分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尽职以及对申请人收入核定严重不审慎。

谢波峰表示,在规则调整后,实际上相当于增加了持卡人当期还款压力,主观上需要减少透支取现的金额。对于银行信用卡业务来说,信用卡本质是用于消费的,但是透支取现后的消费是否合理合规,很难监管,改变还款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不过,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这样的规则调整本质上不会为持卡人带来很大的影响。对他们来说,很少会通过信用卡预借现金,一般都是刷卡消费。由于预借现金利息很高,一些人只是急用的时候偶尔用一用。谢波峰并不建议将信用卡预借现金作为一种经常使用的用卡方式。

谢波峰强调,解决信用卡的问题,需要治标,更要治本。一方面,政府要加强监管,银行也要规范审批,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拓展业务。另一方面,要提倡理性消费,引导信用卡资金流入实体经济,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最终提升我国的金融韧性。

预借差旅费属于什么科目

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正在搅动消费市场,消费者准备以充足“弹药”血拼年末市场。与此同时,不少银行纷纷调整信用卡预借现金政策,部分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预借现金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信用额度的50%。此外,多家银行还发布公告表示,信用卡透支取现将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分析人士表示,在信用卡取现额度调整后,风险也由此加大,资金用途较难控制,所以相应提高还款要求。

部分银行调高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

所谓预借现金,是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到存款账户,便于持卡人支取、转账等。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等。

目前,大多数银行的信用卡都提供了该项服务。此前,各家银行对于信用卡预借现金的限制都较为严格,通常为信用卡额度的30%,每日的取现额度常常只有2000元。而目前,大部分银行将预借现金额度调高为50%,并且将每日取现额度调高到1万元以上。

燕赵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建设银行于去年12月15日发布公告称,该行龙卡信用卡现金转出业务新增ATM受理渠道,该渠道现金转出业务日累计限额提升为20000元,月累计限额为50000元。同时,信用卡柜面渠道每卡每日现金转出限额由5000元提升至2万元,手机银行和个人网银渠道每卡每日现金转出限额由5000元提升至1万元。记者对比发现,其他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各个渠道的信用卡每日取现额度还保持在1万元的水平。

实际上,从2016年开始,信用卡透支取现的额度开始进入调整阶段。根据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信用卡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权。

而银行之所以看重预借现金业务,主要是源于其背后丰厚的利润。一般而言,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从取现当天起至清偿日止,除了按照取现额的1%-3%收取手续费外,每日会收取万分之五左右的利息,按月收取复利,年利率大概20%左右。

全额纳入最低还款额

一家股份制银行公告称,自2018年2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取现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也就是说,透支取现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

其实,在去年“双11”之前,就有不少银行调整信用卡预借现金政策。农业银行客服人员表示,自2017年12月17日起,金穗准贷记卡透支取现时,累计透支金额最高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50%。信用卡透支取现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工商银行也规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每期账单中的透支转账、透支取现额将全额计入该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含2017年11月5日前已成功办理的透支取现、透支转账金额)。

而此前,大多银行的信用卡最低还款额只计入预借现金交易款的10%。

对于此次调整,部分银行的公告显示,这是为了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9号)有关规定,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有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出现授信额度过高、违规降低利率、违规套用消费贷款利率、信用卡贷款违规用于非消费领域等问题,收紧预借现金的还款将有利于预借现金业务风险防控。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冯阳)

预借现金是什么意思

信用卡透支通常是指持卡人直接从信用卡账户中预借现金,是信用卡的基本功能之一,该功能为持卡人提供小额现金借款,无需预先存款,持卡人即可通过取现或透支转账的方式获取资金。预借现金利息从预借现金办理当天起至清偿日止,按月计收复利。

此前,信用卡透支利率执行的是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这是根据央行2016年发布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取消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改为上下限区间管理。

彼时,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信用卡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待时机成熟再全面实施市场定价,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

时隔4年,在2021年伊始,央行下发文件,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区间管理。

央行同时要求,发卡机构应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并及时更新,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透支利率和计结息方式,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时应以明显方式展示年化利率,不得仅展示日利率、日还款额等。

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信用卡透支利率改为自主协商定价,体现了利率市场化的方向与原则。去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提出,将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修订为“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可以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存贷款利率”。

那么,取消上下限区间管理,信用卡透支利率会下降吗?

记者注意到,当前银行信用卡透支利率多数采取万分之五的日息计算,即年化利率18.25%,超过目前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15.4%的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8月,最高院调整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由此前“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调整为“一年期LPR的4倍”,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大幅降低,而这也引发市场关于持牌金融机构利率调整的讨论。

当时市场多预计,民间借贷利率下调之后,持牌金融机构利率也会面临很大的下调压力。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央行松绑之后,银行信用卡的透支利率大概率会出现下行的趋势。“不过,银行信用卡也不会出现恶性的价格竞争,松绑并不代表没有监管约束。而中国消费信贷市场足够大,银行信用卡未来‘薄利多销’,反而可能会让这项业务收入进一步增加。”

透支利率不会“断崖式”下降

信用卡市场资深研究人士董峥表示,放开信用卡透支利率,不必过多担心信用卡透支利率将出现恶性杀跌的现象。由于银行的资金都是有成本使用,发卡银行即便按照市场化透支利率来定价,也要顾及资金成本,制订合理的透支利率标准,不会出现透支利率出现“断崖式”的超低定价标准。

“信用卡可以灵活定价后,有利于信用卡业务在信用消费领域,与其它互联网信用消费产品的对手展开正面交锋中占得有利位置。”董峥表示。

前述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取消上下限区间管理之后,银行机构会在信用卡业务的策略方面出现更大的分化,也更考验各家银行机构的差异化定价能力及风控能力。该人士还表示,信用卡利率下调将带动包括“花呗”“白条”等互联网贷款产品在内的持牌放贷机构体系的定价下行。

记者查阅“花呗”“白条”等互联网贷款产品,其日利率多在0.05%~0.035%。

不过某金融科技平台相关人士则认为,互联网大公司的产品和银行和信用卡竞争,靠的从来都不仅仅是价格,而是消费场景、高消费支付跳接的联结关系,因此信用卡透支利率松绑后,对这些产品的冲击有限。

机构预测:

2050年我国人均持有信用卡有望达2张

Choice数据显示,2020年9月末,我国信用卡发卡量由2008年末的1.42亿张增加至7.66亿张,增幅约440%;信用卡授信总额则由2008年末的0.98万亿元增至18.59万亿元。人均持卡量0.55张,卡均授信额度2.43万元。

天风证券行业专题研究报告指出,从人均持卡量角度看,目前中国信用卡人均持卡量较低。2018年末,美国人均信用卡持卡3.37张,韩国、日本、加拿大的人均持卡量2张以上。研报认为,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国内信用卡贷款余额已由2008年末的0.16万亿元快速增至2019年末的7.59万亿元,预测2050年左右人均持有信用卡有望达2张,信用卡贷款余额预计为23万亿~34万亿元,较2019年末的7.59万亿元仍有2~3倍的增长空间。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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