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小屋最忌三种房,种房子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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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房子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即将于9月7日出版的2020年第36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记者李黔渝、覃星星、李继伟、冯大鹏、杨驰采写的文章《耕地里为何长出别墅》。摘要如下:
近期,记者在河北、河南、贵州、广西等地农村调研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别墅,民宅“沿路跑”“随路建”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受访人士指出,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在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改变“先建后拆”困局的同时,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耕地“种房”乱象频频
2012年,河北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宋禾麻庄一村、宋禾麻庄二村、小张刘村旁的耕地上先后建起约200栋二三层别墅。建房者大部分是本村村民,还有几十户外来人员私买耕地后建起别墅。
占用耕地建房乱象致使韩城镇多个村庄耕地资源遭破坏、村民财产受损、当地政府形象受影响。多位受访村民质疑,村民建房行为已持续数年,若不合法,为何不在建房开始时就严加制止?
在河南部分地区,记者调研发现,有的扶贫车间也建在了耕地上,土地性质不合格导致在办理环评、安监等手续时“卡脖子”,影响了扶贫车间的提质升级。
占用耕地建房现象还存在一些农民故意“种房”的情况。贵州省榕江县坝区产业发展工作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一些群众私占、抢占土地用于建造房屋、苗圃、鱼塘等,导致部分基本农田无法使用,他们主要为了拆迁获得赔偿、转卖宅基地和进行市场经营。
屡禁不止难在哪
近年各地各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但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仍面临不少难点。
一是一些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未得到保障。不少农村地区实行“添人不添地”政策。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不断增强,同时,因结婚生子等原因,一些村民确需建新房却没有宅基地。
二是乡村规划滞后,依法用地意识不强。在河南,全省4.58万个行政村中,2.6万个村庄没有村庄规划,一些有规划的也存在不接地气、不实用等问题。
三是受利益驱使,非法买卖土地屡禁不止。受城市房价影响,一些农村村民将承包土地、农村宅基地非法出售。在需求端,部分城市居民到城市周边农村非法买地建房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农民或社会人员利用提前掌握重大项目选址、道路建设等信息的机会占用耕地抢种抢建谋取利益。
四是打击违法占地建房现象缺乏长效机制。河北、贵州等地的一些基层干部说,违法占地问题易发多发,土地执法却面临“程序繁琐、时间冗长、措施乏力”难题。
耕地保护零容忍
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明确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受访人士建议持续做好疏堵结合。首先,宜强化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对本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主体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频发、屡禁不止、情况严重的地方严肃追究党政负责人及有关领导责任。压实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村级两委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
持续强化执法监管,有序推进整治。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并建立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从而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其次,针对一些地方“规划规划,只是墙上挂挂”以及规划不切实际的问题,基层干部建议,应加快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范农民建房。同时,从源头上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
来源:新华网
种房顶最忌三个东西
房屋的一半是正常建设,另一半是脆如薄纸的“种房”,如此怪异的“阴阳房”,就出现在柳州市城中区河东村。7月5日,拆违“飓风”兵锋所至,该村油榨屯的6栋“阴阳房”被夷为平地。
当天拆除违建位于河东村油榨屯,6栋违建排成一列,都是三层高的砖混结构建筑,总违建面积4000多平方米。
在拆违现场,这6栋违建每栋都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半是正常的砖混结构,另一半则是被称为“地下无桩,墙上无窗,砖内无浆,柱内无钢”的“种房”式违建,两部分组成一栋违建,被戏称为“AB房”、“阴阳房”。
执法人员介绍,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柳州河东片区已成为开发热土,部分违建当事人“瞅准”商机“超前规划”,挖空心思扩大原有房屋建筑面积,坐等拆迁征地补偿。在原本宽阔的楼间距之间,紧贴原有建筑“种”出一栋栋“四无”违建。
“种一栋3层近1000平方米的违建,三四天时间就能完成。”现场一名执法队员介绍,这种“种”出来的“速生”房,基本都是用空心砖砌起,没有地基,房屋内以木条作为承重支撑。层与层之间用木板分隔,屋顶用石棉瓦搭盖,有的甚至连屋顶都没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被多次投诉到城市管理热线“12319”。
由于进出这种“阴阳房”需要穿过摇摇欲坠的“四无”违建,一些当事人自己也觉得危险万分,不敢继续居住。在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违建都处于空置状态。即便是有人居住的违建内,住的也基本上是上年纪的老人。
对此类“种房”牟取非法利益行为,执法部门坚决说不。在履行完法律程序后,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拆除措施,对违建实施清理。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进场。3台勾机同时作业,仅用时4小时,4000多平方米的违建便轰然倒下,成为一片废墟。
编辑丨陈程
种房俱乐部
议论风生
农业科研用地,不种粮不种菜,“种”起了十几幢十几层高的房子,而后向社会进行欺骗性销售,这谁都能看得见,可为何相关监管又成“睁眼瞎”?
据报道,三亚市一块规划为农业项目的科研用地,在两年时间内“疯长”出17幢违法建筑,并向以东北为主的多个省市的购房者销售了1000多套商品住房。从“种菜”变异成“种房”,该项目违法获利数亿元。日前,三亚市纪委公布,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院院长张德文在相关违建中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十几栋小高层建筑,道路、绿化、停车场、温泉池……这样的住宅小区在三亚,其吸引力可想而知,对于内地购房人来说,即便花比内地高几倍的价格也是值的,不论居住、养老,还是投资。可是当一个个“拆”字,还有执法部门的《限期搬迁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同出现在楼墙上,购房人会不会是以为自己做了一场噩梦?
农业科研用地,不种粮不种菜,“种”起了房子,而后向社会进行欺骗性销售,涉事农科院的领导着实恶劣。然而,科研用地上“种房子”,难道只是一个单位、几个领导的过失吗?17幢高层违法建筑,是在两年时间里“疯长”起来的;这两年中,负责监管违法建筑的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干什么?其他具有监管职能的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有没有依法制止,或向当地政府汇报过?纪检监察部门,对科研单位不务正业,违法违纪搞违建的问题,同样有权力、有责任过问。只要任何一个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干预,这个违建项目都建不起来。即便它可以偷偷开工,却无法偷偷地干两年,偷偷地“长”出十几幢、“长”到十几层高。违法建筑没建在地下,也没建在真空,大家都能看得见,但谁都不管。老百姓又要问:监管者都成了“睁眼瞎”?
“睁眼瞎”之问,问得早已疲劳——近年来各地普遍存在的大大小小的违建,无不是借了“睁眼瞎”的关照。开始没人管,建成了,又不好管;“市长亲自抡锤”拆违建的新闻,体现政府重视、拆违力度强悍的同时,也反证着平日里的行政不作为问题之严重。而最令公众困惑的问题则是,违法建筑为什么总是非要等到建成了、长高了再拆?首先是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原则上,拆违成本由违建者负担,但政府资源、公共利益不可能没有损失,比如周边环境污染导致的公共成本。国有单位违建拆除,则是直接、全部属于国家财产损失,最终要由纳税人埋单。
科研用地搞违建,两年后面临拆除,责任不该都让农科院负责人承担,还应问责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如果“长高了再拆”成为常态,而监管、执法不作为永远不存在责任概念,全国大面积存在的违法建筑情况,很难从根本上遏制。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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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房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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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4日讯(记者杨升 通讯员殷莉红 曹翰月 崔琪)听闻马上要拆迁,20户村民抱团“种房”,经3天连夜“作战”,一村新增20处约1500平方米的违建房。今日,武昌区查违办组织区城管、公安、首义路街道办事处等人员,对全部违建房进行集中拆除。
武昌区首义路街武南二村位于武昌火车站附近,已纳入旧城改造项目,常住200户人家。房屋均为上世纪50年代修建的砖瓦结构平房,每户面积不大,仅20平方米左右,绝大多数属于武汉铁路局某单位宿舍,主要住着租赁户和退休老职工。
5月5日,居民们见拆迁工作人员入户进行房屋信息调查,误以为村子马上要拆迁,开始跟风连夜抢建房屋。仅3天,村里就新增了20处违建房。
今日,长江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20处违建房屋最小的违建房约15平方米,最大的则有60平方米,总面积达1500平方米。有些是在一楼的楼顶进行嫁接加盖,有些则是紧贴着一楼的墙面向外扩建。一房主为避人耳目,用床单将一楼的楼顶围着,在内部建起违建房。这些房屋的墙体仅用水泥砌成,没有任何钢筋加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首义路街城管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巡逻人员发现违建后,立即上报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对20户违建户进行宣传、劝说,但收效甚微。其中的8户住户自行拆除一部分违建后,又开始停工观望。
今日,拆违人员赶到现场,对违建房集中拆除。由于进出村的道路仅3米宽,施工车辆无法进入,同时为避免损坏原有建筑墙面,全由人工拿着铁锤一点点拆除。至今日14时,所有违建房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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