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交通事故同时属于工伤,委托我所办理双双获赔
执行律师:
李鑫、张亚曼、骆宁
当事人:李女士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6日8时8分,李女士在上班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李女士对本起事故为无责,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女士受伤严重,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法达成赔偿和解,委托我所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案件分析
李女士所受伤害同时属于工伤,但事故发生时单位并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也未在30日内为其申请工伤,因此李女士同时委托我所处理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赔偿相关程序,律师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与单位沟通达成和解协议,由单位承担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在李女士遭受工伤后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律师积极举证,有力答辩,最终通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获得误工费赔偿。
处理结果
经过一审、二审,李女士案件最终获得赔偿总计280985.94元。
同时工伤结果为李女士争取三个一次性到16万余元。
单位在李女士遭受工伤后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