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分割拆迁款属于民事纠纷吗2025,离婚分割拆迁款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离婚分割拆迁款属于民事纠纷吗?
离婚分割拆迁款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二、离婚拆迁款分配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1、协商。
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纠纷;
2、调解。
通过第三方居中调解,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行政调解,法院庭前调解等;
3、起诉。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纠纷进行判决。
三、离婚拆迁款分配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纠纷都是民事纠纷,如果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政府部门发的拆迁款有争议,这类争议不属于民事纠纷,因为相对方是行政机关,和征地主管单位之间因为拆迁款问题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如果是行政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处理。
二、拆迁款离婚怎么分割
拆迁款离婚时分割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规定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拆迁款离婚时可以先协议离婚,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准备离婚材料;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拆迁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法律分析:拆迁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由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前依法取得的,不要分割,依法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离婚拆迁房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是: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拆迁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六、离婚拆迁款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拆迁费一般是给与房屋产权人的,因此,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夫妻共有的,拆迁费应当由夫妻协商分割。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个人所有的,拆迁费不用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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