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稿函模板,撤稿函是什么意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薛书

撤稿函模板,撤稿函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由投稿人薛书来为大家解答撤稿函模板,撤稿函是什么意思这个热门资讯。撤稿函模板,撤稿函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撤稿函的正确范文

前不久,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收到多封举报信,和以往颇为不同,这些来自媒体的举报内容显示:有违法犯罪人员假冒举报中心名义,向多家属地网站发送撤稿删帖邮件。

考虑到此事极有可能存在有偿删帖嫌疑,上海市委网信办很快通报公安机关。于是,一起假冒企事业单位和媒体等名义,在全国范围实施有偿删帖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浮出水面。

5月中旬,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获悉,警方近日已破获了这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该案涉及20余家媒体及近百家网站。这起案件的侦破,也成为上海市公安局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以来的一项重大成果。

“这种案子还没碰到过,以前这种类型的案子充其量是花钱有偿删帖,没见过冒充媒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侦办此案的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五队中队长江圣杰感概,截至案发,这一犯罪团伙有偿删帖千余篇,非法获利达300万余元。

目前,上海警方已将魏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全数抓获。魏某某、卢某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蒙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郭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如此堂而皇之的网络犯罪活动是如何开展的?犯罪团伙使用怎样的手段才能骗过媒体和网站,达到删帖的目的?

20余家媒体曾被要求删稿

案件初露端倪,来自上海市委网信办的一则通报。

据上海公安网安部门介绍,2018年1月,网安部门接市委网信办通报,称有人假冒“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名义,向属地网站发送要求撤稿删帖的邮件,存在有偿删帖的嫌疑。据此,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

经过持续2个多月的侦查,警方摸清了这一团伙的犯罪事实。江圣杰向记者介绍,犯罪团伙中魏某某是组织的核心人员,他通过单线联系操控团伙,而其他成员则分工协作、互不相识。

犯罪活动的大致脉络是这样的。“魏某某先是对外号称自己可以删帖,从一些被爆负面新闻的公司接单,然后通过其他团伙成员伪造原创媒体的法律文书,甚至国家机关的公文,送到网站平台要求撤稿,得手后获得报酬。”江圣杰说。

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从2016年底开始,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伙同其团伙成员,伪造律师函、报案回执、营业执照等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为有偿删帖准备相关材料和凭证。有时冒充原创的新闻媒体,有时冒充企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要求平台网站撤稿删帖,涉及20多家媒体及近百家网站。截至案发,这一团伙有偿删帖千余篇,非法获利达300万余元。

那么,犯罪团伙具体如何操作才使媒体和网站信以为真并删帖呢?

“放心吧,24小时内(删)掉”

上海公安网安部门调查发现,该团伙有偿删帖的内容主要为金融类企业的负面信息。他们从网上接单后,首先以涉事公司名义要求网站删帖,如未得手,则以首发媒体名义要求转载媒体删帖,如仍未得手,则冒充“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部门的名义,向媒体施压要求删帖。

“最常见的方式还是冒充企业,伪造证据,以被曝光企业的名义直接要求媒体撤稿。”江圣杰告诉记者,该案中,这一团伙以企业名义伪造文书,非法删除700余篇媒体文章。

伪造企业什么样的法律文书能让媒体撤稿?警方通过一则典型案例作了介绍。

2018年3月,某P2P公司法人代表被爆出负面新闻,为避免引发投资人挤兑,该公司希望删除网上的负面文章。很快,魏某某就通过QQ获知情况并接单。他的QQ聊天记录显示,每条帖子他开价5000元,当时该公司这一负面报道共在6家平台网站发布。

“放心吧,24小时内(删)掉”,魏某某通过QQ聊天,轻松应承了这家公司所有删帖需求。

紧接着,他先指导卢某以“有人故意造谣、诽谤公司”等理由制作一份该公司申明。然后,指使卢某、郭某某伪造该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又私刻公司的印章,制作了一个假的营业执照。甚至他还伪造了一份该公司属地派出所的报案回执单。最后,魏某某把所有伪造好的文件发给了6家媒体要求撤稿。

“实际上,这些伪造文件显示的信息完全改变了真实信息,”江圣杰向记者解释,案件中,媒体原本报道了这家公司法人代表的负面新闻,犯罪团伙通过改头换面,把公司法人从各个文件中换成了其他人,并加盖公章,使发稿媒体误以为自己报道有错。加上假冒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单,制造了企业已就“造谣”之事报案,而且警方已受理的假象,向媒体进一步施压。“这些假文书会让媒体以为真的做了假新闻。”江圣杰说。

删帖得手后,魏某某团伙一天内就非法获利3万余元。

冒充主体五花八门

还有一些情况,魏某某等人则冒充首发媒体甚至机关单位,要求相关网站平台删帖。

据上海警方介绍,2018年2月,多家媒体转载报道了某公司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负面新闻。魏某某接单后,同样是制造假冒的法律文书,他指使卢某冒充首发媒体名义向多家媒体撰写撤稿函,这次他对措辞稍作修改,以首发媒体名义称“收到有关部门反馈,文章所涉内容目前正在进行司法调查,不适合网络传播”。

“转载网站看到‘首发媒体’发来加盖公章及水印的文书后,就相信了,然后撤了稿。”江圣杰说,该团伙通过冒充首发媒体,要求转载媒体下撤相关报道,删帖数量达200余篇。

但如果冒充公司或首发媒体删帖均未得手,这个犯罪团伙便仿冒“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名义,以“相关报道中存在虚假信息”等理由向媒体再次施压,要求删帖。

江圣杰举例称,2018年3月,魏某某接单后,编造了“相关文章属于未经授权转载,涉及侵权,易引发社会舆论”的理由,以伪造“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件地址的手法,假冒“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发邮件至相关网站要求撤稿。删帖成功后,该团伙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据上海公安网安部门调查,魏某某等人通过冒充举报中心的手法,删帖数量超过50篇。

目前,魏某某、卢某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蒙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郭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撤稿函怎么写

8月23日,有门户网站称,收到一份以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派博在线”)名义发送的“撤稿函”。“撤稿函”要求,该门户网站删除今年3月21日转载自新京报网的《四川达州帮疯狂举牌上市公司 ,首富唐铭阳浮出水面》(以下简称《四川达州帮举牌》)一文。

派博在线属新京报旗下公司,负责新京报网的运营。8月23日,新京报相关负责人称,该份撤稿函属于伪造,新京报从未要求门户网站删除过《四川达州帮举牌》的报道,新京报已采取相关法律行动。

“撤稿函”存在落款、格式等3处不实

今日,一位门户网站负责人称,该网站的公共邮箱内收到一封署名“派博在线”的撤稿函。该函所署日期为8月22日,并加盖了派博在线公司的印章。

该撤稿函以“新京报网已删除《四川达州帮举牌》一文,为不对事态造成进一步的影响”为由,要求该门户网站删除转载文章。

今年3月21日,新京报刊发了题为《“疯狂”举牌,“达州帮”涌入资本市场》的报道。报道称,一群达州商人逐渐活跃于资本市场,包括入主*ST金路、谋取成都路桥控制权、参与广安爱众定增等。部分门户网站转载时,将标题改为《达州帮疯狂举牌上市公司,首富唐铭阳浮出水面》。

(3月21日,新京报在B12版刊发了“四川达州帮举牌”一文)

事实上,新京报网目前并未删除该报道。今日,新京报相关负责人表示,“撤稿函”有三处不实之处:其一是落款不实,新京报从不以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落款发送撤稿函;二是,新京报的撤稿函有规范格式,该函格式不规范,并且有明显错别字;三是,有关撤稿事宜,新京报与各网站均有明确对接人,文件不会发至各网媒的公邮中。

此外,此份“撤稿函”文末的印章也系伪造。新京报行政部门比对后发现,”撤稿函”印章比派博在线实际章的字号要小。

该“撤稿函”由“jgsuiwo37@163.com”的邮箱发送。新京报记者无法确认该邮箱的归属。同时,记者致电报道涉及对象之一李勤的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回复。此外,记者无法与唐铭阳等报道对象取得联系。

曾有人以德丰利达公司名义伪造新京报撤稿函

这是近期发生的第二起他人冒用新京报名义发送“撤稿函”的情况。

7月4日,部分网络媒体收到一份名为“德丰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删除XXX转载之失实报道”的《撤稿函》,要求相关媒体删新京报有关德丰利达的报道。

(伪造的新京报撤稿函)

此前的6月30日,新京报推出《记者暗访:线下理财产品变身‘抵押销售’》、《借用‘理财产品’字眼为了更好推销》等报道。报道直指理财平台德丰利达存在的一些问题。

“撤稿函”称,“德丰利达理财产品”相关文章报道,因内容与事实不符,新京报已删除电子版文章,请转载媒体协助删除错误内容。\" 此邮件中标示出两篇需要删除的文章为《德丰利达理财产品变身‘抵押销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者欲赎回德丰利达产品遭‘冷对’不足六个月无利息》。

收到该撤稿邮件的媒体向新京报提供的截图显示,该邮件以德丰利达的名义发送。新京报记者就此向德丰利达集团董事长李纪丰核实,对方予以否认,并让记者联系负责对外宣传的副总裁禹雷。随后,禹雷回应称,“不可能,德丰利达没有对外发布这样的邮件。”

对此,新京报表示,此函文有两处不实之处,一是落款为新京报,但盖的是“北京新京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印章;二是7月3日为星期日,是休息日,无法盖章。经核查,该撤稿函和印章均系伪造。

您可以将下面的链接直接复制到浏览器阅读新京报《“疯狂”举牌,“达州帮”涌入资本市场》一文,也可以通过点击“阅读原文”进行阅读。

新京报记者:赵毅波 纸纸

撤稿函事件

郑重声明

近日,收到网友举报,有社会单位或个人以深圳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闻网”)名义,向其他媒体单位发布撤稿函件。经查,深圳新闻网从未发布此撤稿函,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布此类函件。

如遇此类行为可拨打深圳新闻网官方曝料电话0755-83521468查证核实,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纠纷和造成的后果与深圳新闻网无关。对于冒充行为,一经核实,深圳新闻网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深圳新闻网

2019年12月11日来源:深圳新闻网

撤稿函是由媒体开具还是公司开具

前不久,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收到多封举报信,和以往颇为不同,这些来自媒体的举报内容显示:有违法犯罪人员假冒举报中心名义,向多家属地网站发送撤稿删帖邮件。

考虑到此事极有可能存在有偿删帖嫌疑,上海市委网信办很快通报公安机关。于是,一起假冒企事业单位和媒体等名义,在全国范围实施有偿删帖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浮出水面。

5月中旬,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获悉,警方近日已破获了这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该案涉及20余家媒体及近百家网站。这起案件的侦破,也成为上海市公安局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以来的一项重大成果。

“这种案子还没碰到过,以前这种类型的案子充其量是花钱有偿删帖,没见过冒充媒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侦办此案的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五队中队长江圣杰感概,截至案发,这一犯罪团伙有偿删帖千余篇,非法获利达300万余元。

目前,上海警方已将魏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全数抓获。魏某某、卢某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蒙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郭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20余家媒体曾被要求删稿

案件初露端倪,来自上海市委网信办的一则通报。

据上海公安网安部门介绍,2018年1月,网安部门接市委网信办通报,称有人假冒“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名义,向属地网站发送要求撤稿删帖的邮件,存在有偿删帖的嫌疑。据此,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

经过持续2个多月的侦查,警方摸清了这一团伙的犯罪事实。江圣杰向记者介绍,犯罪团伙中魏某某是组织的核心人员,他通过单线联系操控团伙,而其他成员则分工协作、互不相识。

犯罪活动的大致脉络是这样的:魏某某先是对外号称自己可以删帖,从一些被爆负面新闻的公司接单,然后通过其他团伙成员伪造原创媒体的法律文书,甚至国家机关的公文,送到网站平台要求撤稿,得手后获得报酬。

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从2016年底开始,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伙同其团伙成员,伪造律师函、报案回执、营业执照等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为有偿删帖准备相关材料和凭证。

有时冒充原创的新闻媒体,有时冒充企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要求平台网站撤稿删帖,涉及20多家媒体及近百家网站。截至案发,这一团伙有偿删帖千余篇,非法获利达300万余元。

“放心吧,24小时内(删)掉”

上海公安网安部门调查发现,该团伙有偿删帖的内容主要为金融类企业的负面信息。

他们从网上接单后,首先以涉事公司名义要求网站删帖,如未得手,则以首发媒体名义要求转载媒体删帖,如仍未得手,则冒充“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部门的名义,向媒体施压要求删帖。

“最常见的方式还是冒充企业,伪造证据,以被曝光企业的名义直接要求媒体撤稿。”江圣杰告诉记者,该案中,这一团伙以企业名义伪造文书,非法删除700余篇媒体文章。

伪造企业什么样的法律文书能让媒体撤稿?警方通过一则典型案例作了介绍。

2018年3月,某P2P公司法人代表被爆出负面新闻,为避免引发投资人挤兑,该公司希望删除网上的负面文章。很快,魏某某就通过QQ获知情况并接单。他的QQ聊天记录显示,每条帖子他开价5000元,当时该公司这一负面报道共在6家平台网站发布。

“放心吧,24小时内(删)掉”,魏某某通过QQ聊天,轻松应承了这家公司所有删帖需求。

紧接着,他先指导卢某以“有人故意造谣、诽谤公司”等理由制作一份该公司申明。然后,指使卢某、郭某某伪造该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又私刻公司的印章,制作了一个假的营业执照。甚至他还伪造了一份该公司属地派出所的报案回执单。最后,魏某某把所有伪造好的文件发给了6家媒体要求撤稿。

“实际上,这些伪造文件显示的信息完全改变了真实信息,”江圣杰向记者解释,案件中,媒体原本报道了这家公司法人代表的负面新闻,犯罪团伙通过改头换面,把公司法人从各个文件中换成了其他人,并加盖公章,使发稿媒体误以为自己报道有错。加上假冒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单,制造了企业已就“造谣”之事报案,而且警方已受理的假象,向媒体进一步施压。“这些假文书会让媒体以为真的做了假新闻。”江圣杰说。

删帖得手后,魏某某团伙一天内就非法获利3万余元。

冒充主体五花八门

还有一些情况,魏某某等人则冒充首发媒体甚至机关单位,要求相关网站平台删帖。

据上海警方介绍,2018年2月,多家媒体转载报道了某公司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负面新闻。魏某某接单后,同样是制造假冒的法律文书,他指使卢某冒充首发媒体名义向多家媒体撰写撤稿函,这次他对措辞稍作修改,以首发媒体名义称“收到有关部门反馈,文章所涉内容目前正在进行司法调查,不适合网络传播”。

“转载网站看到‘首发媒体’发来加盖公章及水印的文书后,就相信了,然后撤了稿。”江圣杰说,该团伙通过冒充首发媒体,要求转载媒体下撤相关报道,删帖数量达200余篇。

但如果冒充公司或首发媒体删帖均未得手,这个犯罪团伙便仿冒“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名义,以“相关报道中存在虚假信息”等理由向媒体再次施压,要求删帖。

江圣杰举例称,2018年3月,魏某某接单后,编造了“相关文章属于未经授权转载,涉及侵权,易引发社会舆论”的理由,以伪造“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件地址的手法,假冒“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发邮件至相关网站要求撤稿。删帖成功后,该团伙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据上海公安网安部门调查,魏某某等人通过冒充举报中心的手法,删帖数量超过50篇。

目前,魏某某、卢某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蒙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郭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文/澎湃新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撤稿函模板,撤稿函是什么意思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喜欢的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