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地摊式”的律所,会不会消失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何俊海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的标题,叫《那些“地摊式”的律所,终将消失》,有点感触。

其实我觉得这些“地摊式”的律所是不会消失的,它们最有生命力了。某种意义上,这些“地摊式”的律所很像杂草。有人这样形容过《流星花园》里面的牧野杉菜,虽然是“杂草”,但是很有生命力。杂草自然是有生命力的,因为对环境没有要求。
律所也一样。
对律所来说,要维持下去,就是要有稳定的比较好的利润。利润最基础的计算公式是“利润=收入-成本”,因此要维持稳定的利润,乃至于较高的利润,就要尽量维持较高的收入、较低的成本。然而,不是一味压缩成本、提高报价就好了。压要压得下,提要提得上,不然都是徒劳。而且基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律所的收入和成本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因为有部分支付能力的客户也会看所的品牌、所的位置,甚至于所的装潢,这些都很可能导致律所成本增加,当然也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律所的收入,但不是绝对。因此,以律所的实力和领导的运筹能力,如何让律所走一条最佳的路线,以求达到利润最大化或利润长期稳步上升的结果,就特别考验人了。
那么,为什么这些“地摊式”的律所不太可能消失?因为虽然它们价格提不上来,但成本是真的能压下去。因此,只要能保持客户的数量,生存是没有问题的。这是一种类似于“拼多多”的逻辑,只要它们永远抓住比较关键的那些付费能力或意愿比较低的人,活下去就不是问题。一方面,我国确实很多人还请不起收费比较高的律师,又不想找法援;另一方面,毕竟“贪便宜”是大部分人的天性,引导合理消费却需要漫长的过程,而且即便如此,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有人坚守“贪便宜”的本色,不忘初心。
综合以上两点,除非遭遇强行整治,否则这些律所要想活不下去也难。
各种行业的生态其实都有多样性。譬如食肆,无论是大酒店还是大排档,抑或街边小店乃至于“走鬼档”,都有赚到钱的,也有倒闭的。食肆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赚到钱,其实就是看有没有稳定的、相对来说足够的客流,而这取决于这些食肆能不能牢牢抓住“目标群体”的心。换言之,最终是提供的服务和人的配适性决定了一家“企业”的命运。
这一点,很多“地摊式”的律所的人员其实看得非常清楚。他们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客户可能会是哪些人,非常有自觉,这种自觉会带给他们一种自信。客户来找我们的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客户会不会委托,但这些“地摊式”律所的人员几乎自客户进门那刻就知道“生意来了”。
毕竟,会去找他们的人就是喜欢他们便宜,便宜又近,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为什么不委托?双方对对方的预期都很稳定啊,你来之前就大概知道我如何,你进门我也大概知道你如何,这样是很难谈不拢的。不行的话,价格就再降一点。
一个律所,不怕保持“高端”,也不怕姿态放低,但长期“不上不下”,就很麻烦。“高端”的感觉,会吸引来有经济实力的客户,为“高端”买单;“低姿态”也能吸引来“不挑”或不太能“挑”的客户,愿意合作。
最苦的、最心累的似乎永远是“中层”,仿佛上面的人再努力一点,就可以让他们的客户咬咬牙,购买“高端服务”;而下面的人再“低姿态”一点,就可以让他们的客户心动尝试,购买“基础服务”。而周边的、与自己相似的人又貌似非常非常多。
中小学生是要做早操的。预备做早操时,学生们下楼梯,如赶在“中间的时间”下去就实在是太挤了。最早下去的,空气很清新,也不怕被人推挤;最晚下去的,晚了就晚了,甚至打算太晚了就不去了,也很悠闲。中间的就挤来挤去,步履缓慢,好不容易才下到一楼。
其实做什么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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