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报道,5月11日下午,青海省天峻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多人被控寻衅滋事的案件。当天下午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所有法官都从后门离开了,下午休庭前,海西州中院刑庭的哈斯朝鲁和天峻县法院的樊院长,在微信群里指挥审判长,让审判长打断律师说话的时候要“硬气点”。爆料者称,事发后,现场的律师们向各级纪委监委和检察院举报,称法院领导涉嫌滥用职权、违法干预案件审理,违反了二审终审的法律规定。当时多名辩护律师要求法警保护好现场,并有律师报了警。当天下午4点40分左右,天峻县公安局出警,警察将审判席上的电脑主机拍照、封存、提取,报警的律师到公安局做了报案笔录。
据了解,该起刑事案件一审就是在天峻县法院审判并作出了判决,后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案件发回天峻县法院重审。该案辩护律师也向天峻县法院提交了该案应由海西州以外法院管辖的书面意见,但并未得到支持。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方式不包括“实时遥控指导庭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3条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的范围内,并在工作平台上公开进行。院长、副院长、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
依据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监督的具体事项包括:法庭审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及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方式不包括“实时遥控指导庭审”。本次案件中,上级法院庭长通过微信群,指示一审法院打断律师发言的行为,明显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5月13日,有媒体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处获悉,该院正对天峻县法院一事进行核实。海西州政法委牵头组成的调查组也在核实相关情况,结果将向社会公布。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已收到律师反映的情况,并已介入。
作为司法机关,应该牢牢抓住公平、公正、正义的审判理念,要对每一位公民的公平负责,坚决不能违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让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