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遇见这样的当事人,又想省钱又着急离婚,还不想找律师写离婚协议书,也不知道从哪个旮旯找到一份模板随便改了改,就成了一份“离婚协议”。
等离婚之后,傻眼了,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却发现对方还藏着一堆财产没分!虽然离婚后,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对方藏起来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光取证就够困难了,还得耗费时间精力打官司,很麻烦。所以要是你的离婚协议书中有以下这5句话,可得当心了!
01“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句话对于想要转移财产的一方来说,简直不要太好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注意!一旦离婚了,车子房子还好说,你想证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就太难了。该如何防范呢?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就应该把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地列出来,包括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余额、币种等。这样就算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之后你发现了去起诉,也能及时向法院讲清楚对方的存款支取情况以及钱款的去向。
02“财产已分割完毕,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如果离婚协议中写了这句话,说明你们对总的财产状况和分割方式是没有意见的。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果你明确表示无异议,离婚后再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就算你起诉对方,也有可能失去胜诉的机会!针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列明财产状况,并约定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千万不要笼统地写“对所有财产都已分割完毕”,很容易吃亏!
03“婚后贷款购房归一方所有,由该方还贷”
这种情况是说,婚后你们贷款买了房,离婚时约定房子所有权归一方,相应地由该方还贷款。但即便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了这一点,需要还贷时,银行仍有可能向你催要。
诶?这房子不是和我没关系了吗?怎么还要我去还贷?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你们的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银行贷款买房形成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写下的约定,只能约束你们双方,是不能约束银行的,你仍然得向银行履行还贷的义务。如何规避这个风险呢?不光要签署离婚协议,还必须向银行要求减少共同还贷人,免除你的还贷义务。
04“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这句话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像房屋这种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就是说,即便对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属自己份额的房产赠与子女,也无法达到赠与的效果,就是说说而已。而且就算赠与合同成立,只要没有完成过户手续,赠与人就有一个任意撤销权,对方可以反悔说,房子不给了!
05“抚养费给付至孩子成年”我敢说,在离婚协议中写了这句话的大有人在。
虽然这样写符合法律规定不假,但是你有考虑实际情况吗?孩子十八周岁以后就不需要钱了吗?孩子读大学,距离独自生存还有几年的时间,学费生活费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针对这部分支出,也应该有明确的约定。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不要以为签了字,离婚协议就生效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要带着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等你们把相关的离婚手续都办完了,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而非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你们约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条款也就都没有生效,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离婚协议你还有哪些疑问呢?可以联系我,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离婚协议书万万不能写的话
●离婚协议不能写什么条款
●离婚协议内容怎么写都可以吗?
●离婚协议书什么不能写
●离婚协议书不能手写吗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都可以吗
●离婚协议哪些内容不支持
●离婚协议书笔写可以吗
●离婚协议不能写什么条款
●离婚协议书有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