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吸烟怎么处罚,公共场合吸烟举报电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潘雯

公共场合吸烟怎么处罚,公共场合吸烟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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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吸烟违法吗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15年“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正式实施已满10年。与《条例》实施初期相比,北京市成人吸烟率下降,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率下降,公众对于公共场所控烟的接受度飞速提升,更多人的健康权得到有效保护。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民更关注健康话题,拒绝吸入“二手烟”。而“控烟”这个话题,也逐步从室内延展到了室外。

大家会远离学校门口等待接孩子下学的吸烟家长,会在排队等待公交车时对队伍中吸烟的同志皱眉,还会在过马路等待红绿灯时躲开那些一手拿着烟一手扶着把的骑行者。

其实,生活在北京,他们已经违法了!

《条例》明确规定:排队等候队伍中禁止吸烟。

当您看到这些现象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健康,是否想走上前,劝阻一下?但又怕劝阻没有成功,与吸烟者发生冲突?那您可能会需要一些劝阻吸烟的技巧。

可借鉴的经验

2015年北京市控烟协会在《条例》正式生效前在网络上征集“劝阻吸烟的手势”——“我介意”、“不可以”、“请停止”。目前这三个手势一直在北京被控烟志愿者和广大市民使用。


劝阻吸烟过程中把握的原则

1.有法可依,如果您想上前一步,态度可以坚定

《条例》关于个人在劝阻吸烟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可以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可以要求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条例》是市民在公共场所劝阻吸烟行为的底气。

2.健康文明,语气和蔼,拒绝二手烟

虽然您有劝阻吸烟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市民毕竟不是执法者。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诚恳、和霭,先以问好开头,再进行劝阻,将会是您劝阻成功的一大助力。

比如:“您好,这里是禁止吸烟区域,您可以不在这里吸烟吗?”

“您好,我身边有孩子和老人,对二手烟很敏感,您可以不在这里吸烟吗?”

劝阻成功后可以表示感谢和鼓励。

比如:“感谢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谢谢您的支持”或“谢谢您的理解”。

3.用“劝阻吸烟手势”避免冲突,保护自身安全

劝阻吸烟是和吸烟者打交道,在劝阻前,市民也要对劝阻的可行性有一个预判,也可以使用“劝阻吸烟的手势”——“我介意”、“不可以”、“请停止”,向吸烟者表达您劝阻吸烟的诉求。

如果劝阻过程不顺利,遇见态度恶劣的人士,您要马上停止,及时向场所经营者或身边的人求助,避免对自身安全造成危害。

您一定要记住:当您劝阻时,不要和违法吸烟者发生冲突;不要使用肢体阻拦违法吸烟者。

《条例》实施的10年

要感谢不吸烟者的劝阻

感谢吸烟者的自律

感谢北京市民对《条例》的尊重

“吸烟有控”

不仅是健康意识的觉醒

也是一场文明意识的革命

图源网络(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非商业用途,仅用作公益科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期作者: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王观

审稿专家:北京健康科普专家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孙颖

公共场合吸烟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撑腰,社会支持,人人行动,形成全面对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说“不”的良好氛围,才能真正营造一个清新、健康、文明的公共环境。

微博截图

近日,演员徐娇在长沙一家餐厅劝阻一名男子吸烟时,遭遇男子抢夺手机并朝其碗里扔烟头的恶劣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徐娇的勇敢行为虽值得点赞,但遗憾的是,仅凭个人的力量显然难以彻底遏制公共场合吸烟的不文明现象。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叫停公共场合吸烟不能仅靠“孤勇者”,需要法律、社会和个人三方面的共同努力。

明星也叫不停的烟,法律该考虑考虑出马了。徐娇的遭遇并非个例。此前,成都女子肖小姐因劝阻邻桌吸烟被泼不明液体。两起事件均反映出当前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执行力度严重不足。尽管国家卫健委早在2011年就修订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和明确的执法主体,禁烟规定往往形同虚设。而在这起事件中,有关部门“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暂未查询到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的回应,更是显示了禁烟的制度性疲软。

敢于叫停公共场所吸烟的徐娇,作为“孤勇者”值得我们点赞。但这也恰恰说明,禁烟这件事还需要更多人较真儿,更需要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餐厅作为公共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负起提醒、监督顾客不要吸烟的责任。然而,在现实中,很多餐厅对此却视而不见,甚至有的餐厅还设有吸烟区,这无疑是对禁烟规定的漠视。因此,法律应进一步明确禁烟主体的责任,包括餐厅、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公共场所禁烟不仅仅是个人的健康问题,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公共场所吸烟现象选择沉默或视而不见,这无疑助长了吸烟者的嚣张气焰。长远来看,加快推进全国范围的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势在必行。这需要更多的人像徐娇和肖小姐那样,勇于站出来较真儿,对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说“不”。同时,社会也应该营造一种对吸烟行为零容忍的氛围,让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吸烟时感到压力和羞愧。

但仅仅是有人站出来显然还不够,必须给予劝阻公共场合吸烟者强有力的支持。在徐娇和肖小姐的遭遇中,我们可以看到,劝阻吸烟者往往面临巨大的压力和风险。这不仅需要个人的勇气和决心,更需要社会的支持和保护。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法,对违规吸烟者和阻挠劝阻者依法严惩,为劝阻者提供坚强的后盾。

总而言之,叫停公共场合吸烟不能仅靠“孤勇者”的单打独斗。法律撑腰,社会支持,人人行动,形成全面对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说“不”的良好氛围,才不会让不文明者敢于和叫停者“叫板”,也才能真正营造一个清新、健康、文明的公共环境。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丁铁

来源: 云南网

公共场合吸烟处罚条例

吸烟有害健康,人人都知晓!有些老烟民走哪抽到哪,不顾自身形象,不顾他人感受,在义乌这所国际化商贸城市,“你们”真的需要提升自身的文明素质了。

近日,金华义乌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控烟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控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公共场所内是否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是否违规放置吸烟器具;是否设有专(兼)职的吸烟劝导人员;室内地面、垃圾桶是否丢有烟蒂等控烟痕迹进行检查。发现少数公共场所依然存在顾客吸烟的现象,商户也并没有对顾客吸烟的行为加以制止。于是,执法人员采取教育为先方式,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再对经营单位批评及教育。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一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义乌市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办控烟违法事实54起。

为什么要对吸烟行为进行制止呢?烟草燃烧时释放的烟雾中含有3800多种已知的化学物质,绝大部分对人体有害,其中包括一氧化碳、尼古丁等生物碱、胺类、腈类、脲类、酚类、烷烃、醛类、氮氧化物,多环芳烃、杂环族化合物、羟基化合物、重金属元素、有机农药等,范围很广,它们有多种生物学作用,对人体造成各种危害。

身边人往往被迫抽二手烟,亦称被动吸烟、环境烟草烟雾,是指由卷烟或其它烟草产品燃烧端释放出,以及由吸烟者呼出的烟草烟雾所形成的混合烟雾。有研究指出,二手烟有焦油、氨、尼古丁、悬浮微粒、PM2.5、钋-210等超过4000种有害化学物质及数十种致癌物质。

控烟是每个人的责任,你我他都行动起来,一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共建文明健康、绿色无烟的生活环境。


来源:金华卫监

公共场合吸烟违法什么时候定的

“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

近日,演员徐娇发文称,她在湖南长沙一家餐厅劝阻一名男士抽烟时,对方表示“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徐娇试图拍视频留证时,该男士抢走其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她的饭碗里。

此事迅速登上热搜榜,引发了热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在室内公共场所苦二手烟久矣,“室内抽烟就算没有明文规定的地区,也应当有基本礼貌”“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强迫身边的人抽二手烟”。也有一些人认为,在没有张贴禁止吸烟标志的场合中,“为什么不能抽烟”。

《法治日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3月,原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饭店等场所属于室内公共场所,多地也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少饭店、宾馆等室内公共场所也在显著位置贴有禁烟标识。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有法可依,为何现实中室内公共场合抽烟现象却屡禁不止?二手烟不仅对健康有害,也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室内公共场所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禁烟?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室内就餐吞云吐雾

二手烟让人难忍受

陕西西安王女士一家2024年夏天在离家不远的一家火锅店庆祝孩子生日,因为怕吃完火锅后身上味道太重,他们特意预订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一家人正吃着,旁边座位来了两名男士,坐下才没多久,其中一名男士就抽起了烟。

王女士的孩子8岁,对烟味十分敏感,闻到后立刻咳嗽起来,把窗户打开也没什么用。王女士和丈夫对视一眼,丈夫探身向隔壁桌询问:“这里有孩子,能不能先不要抽烟?”那名男士往这边瞥了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吞云吐雾。

火锅味混合着烟味,让王女士一家难以忍受,他们喊来服务员。说明情况后,服务员到隔壁桌进行劝阻,对方大声回应“我抽完这支就不抽了”。服务员只能对王女士无奈地笑了笑。

“等他抽完了手上的烟,倒是没有再抽,但是烟味缭绕不散,孩子好好的生日餐被二手烟搅得兴致全无。”王女士无奈道,“难道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应该是共识吗”?

广东深圳网友刘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在家附近的一家饭店就餐时,室内有禁烟标识,但旁边一桌子都在旁若无人地抽烟。她自行沟通无效,和饭店老板反馈受到无视,还说不要影响他们做生意。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她和朋友没有过多纠缠,快速吃完饭便离开了。

“好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线上便民服务类目里有一项专门针对室内公共场所抽烟问题的服务——‘别抽啦’。我们上传了商家门牌照片、饭店照片和抽烟照片后,第二天志愿者直接上门检查了店家。虽然暂时没有实质性处罚,但至少得让店家意识到得有点作为吧。”刘女士说。

采访过程中,有不少受访者表示,自己曾在饭店、宾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深受二手烟困扰,一些对烟味敏感的人群,如孕妇、呼吸道敏感人士、小孩等更是有苦难言。靠个人劝阻本就收效甚微,甚至还有一些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会纵容抽烟行为。

四川攀枝花的梅女士说,有一次她在一家羊肉粉店就餐,店里明明张贴了禁烟标志,但老板却在店内给客人发烟,还“贴心”地帮着打了火,“店里一堆人开始抽起了烟,味道简直熏眼睛,我赶紧随便吃几口就走了”。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陈猛认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很有必要,能够有效预防肺癌和其他严重呼吸系统等致命疾病,保护公众健康;可显著减少室内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和其他有毒物质的浓度,提升环境质量;未熄灭的烟蒂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在易燃环境中更为危险;倡导室内公共场所无烟也是尊重他人健康权利的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可以说,推行严格的室内禁烟措施不仅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关键步骤,更是构建一个更文明、更健康的社会环境的基础。

制定法规标准不一

室内禁烟应成共识

“难道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是默认的吗”“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有没有法可依”,这是采访中多名受访者的共同困惑。

陈猛介绍说,2005年,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签订《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全面推进控烟履约。2011年,原卫生部审议通过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他解释道,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当前我国尚无全国性的专门控烟法律法规,控烟法条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中。控烟立法主要以地区性立法为主。根据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5月,我国24个省份出台省级控烟相关法规,254个城市出台市级控烟相关法规。

“由于各地制订法规标准不一致,这导致了各地在禁烟范围、执法标准和处罚措施上的不统一,影响了政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建议尽快完善立法,制定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法规,统一各地的禁烟标准和执法尺度。”陈猛说。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年12月)》,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4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其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修改为“宾馆、旅店、招待所”,删除了饭馆、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5处场所。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20日实施。

该变化使得一些人担忧,条例实施后,饭馆等场所不再被视为应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在这些地方随意抽烟无法再受到管控。

在陈猛看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设定公共场所范围的主要目的是对这些地方的卫生条件、疾病预防和人体健康进行有效监管,但这并不直接影响这些场所是否应被视为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通常由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来具体界定。在我国,控烟政策是由多个法规和文件共同构成的体系,除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也对室内禁烟提出了要求。

“此外,即使某些法规进行了调整,社会对于公共健康保护的认知不会改变。大多数公众仍然支持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这也会促使经营者维持无烟环境以满足顾客需求和社会期望。例如,《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条规定,任何个人可以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禁止吸烟义务,并可以对不履行禁烟义务的单位,向监管部门举报。这些规定旨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控烟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陈猛说。

陈猛总结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初衷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类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而非放宽对公共健康的保护标准。实际上,随着社会公众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地区出台更加严格的控烟政策,以保障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强化立法政策支持

形成良好社会环境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提出,到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80%及以上。

在陈猛看来,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须严格落实室内禁烟规定,但目前还面临诸多挑战:

个人自由与公共健康的冲突。部分吸烟者认为只要自己愿意承担健康风险,那么选择吸烟就是个人自由的一部分,其并未能充分意识到吸烟行为对周围人群权利已构成了侵害。当个人的行为开始危害他人时,这种自由就应当受到限制。

室内场所经营者的经营顾虑。在公共场所实施禁烟政策时,存在一些场所经营者出于商业利益考虑而不愿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型商铺或者个体经营者而言,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尤为重要,因此即使知道应该劝阻吸烟行为,但为了避免冲突或保持良好氛围,往往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室内场所经营者的管理成本矛盾。为了保证禁烟规定的有效性,各个公共场所必须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来进行管理和监督,如人员配置、设施安装(如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安装烟雾报警器等)、培训教育、宣传推广等。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操作层面来看,落实禁烟措施都是一项复杂且耗时、耗资不菲的工作。

“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禁烟法规,但往往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或监督机制。例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2011年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没有配套的处罚条款,导致对经营业主违规行为无法起到震慑作用。有些地方即使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由于执法人员不足、执法难度大等问题,使得一些场所管理者心存侥幸,不愿严格执行禁烟规定。此外,尽管法律规定了个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并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出于害怕冲突或其他原因,并不愿意主动干预他人吸烟行为,即使有人想举报,也可能因为不清楚具体的投诉渠道或者担心报复而不愿行动。”陈猛说。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严格的室内禁烟规定并非要制造吸烟人群和不吸烟人群之间的对立,而是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清朗的社会公共环境。

陈猛建议,应强化立法与政策支持,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推进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并确定执法主体。还应考虑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围,在修订后的控烟法规中加入对电子烟的管控措施。此外,还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屡教不改者依法予以严惩;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可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娱乐、酒店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要求会员单位严格遵守室内禁烟规定,通过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共同推动整个行业的禁烟工作落实,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加强家校社联动,学校通过开展健康教育课程,从小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无烟观念,家庭中家长以身作则,不在室内吸烟,为孩子营造无烟环境;社区积极组织各类控烟活动,将学校、家庭、社区的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全方位推动室内禁烟的合力。”陈猛说。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旭认为,从吸烟行为以及引起的社会关系来看,吸烟应属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禁止室内吸烟在环境法上具有可行性。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分析,烟草市场需要国家干预,这包括干预烟草的生产、制造、消费;从对国内公众进行的公共场所禁烟情况的相关调查来看,公共场所禁烟已经成为公众共识,公共场所吸烟的处罚规定已被相当一部分人认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王旭说,在法国,由“香烟警察”贯彻禁烟令,在不丹,外国烟民入境需缴相关税费,在英国,曾有父母因“太能抽”导致其丧失对幼子的监护权。“为了有效禁烟,完善地方立法,可以借鉴国外有效经验和方法,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提高抽烟者的整体素质及自律性。”

文/孙天骄

编辑/王朝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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