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如果房屋属于私房也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分割的,如果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则归属个人即可,如果房屋属于公房,是需要由公房继承权的一方所有。
一、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怎样分割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如下:
1.拆迁的是私房,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个人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2.拆迁的是公房,未考虑同住人因素,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继承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拆迁补偿考虑到了同住人的因素,公房拆迁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的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
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被征收人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
拆迁补偿款必须要交税吗需要缴纳税款。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增值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增值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增值税。
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费增值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建议企业或个人在遇到此类业务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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