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和二次招标区别,重新招标的六种情形
大家好,由投稿人汤清来为大家解答重新招标和二次招标区别,重新招标的六种情形这个热门资讯。重新招标和二次招标区别,重新招标的六种情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重新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1、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这里的重新招标既可以是重新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是直接发布招标公告(即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重新招标。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是否足够长、范围是否足够广,资格预审文件所提资格要求和审查标准是否过高或者脱离实际,是否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重新招标时,招标人应当甄别原因并予以纠正。
2、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规定的重新招标要区别情况,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确定中标人前发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本条规定的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内容重新招标;中标人确定后,合同已经订立或者已经开始实际履行的,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3、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为保证重新招标的竞争性,保护投标人的权益,本条进一步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不得开标,以免泄露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在此情况下,招标人还应当分析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并予以纠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再重新招标。
4、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出现上述情形后,本条之所以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次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而没有规定招标人必须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主要是为了与《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持一致,防范中标候选人之间串通,以及减少恶意投诉。
5、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招标被确认无效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7、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
来源:北京筑龙数智招采
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每经AI快讯,8月12日,海象新材公告,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公司拟解除与卡森建设签署的原施工合同,该合同总额为1.33亿元。同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在原施工合同金额范围内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并全权负责招标后的一系列后续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
点击上方“政府采购信息”可以订阅
自易采通APP上线以来,“有问有答”频道就受到各方政府采购人士的喜爱,短短8个月时间,“有问有答”频道已收集了3000多个政府采购一线人士遇到的疑难问题及专家同行给出的解决方案。
小编特别整理了近日易采通网友热议的业内问题与政采同行专家的精彩回答,看看哪些问题对你有所帮助~
提 问
货物招标项目废标后,多长时间后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政采同行回答:《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因此,对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最起码要等公告期限届满。由于废标可能侵害相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因此,个人认为应当考虑有没有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不应过快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提 问
政府采购限额以上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涉密项目,是不是不需要执行政府采购?
政采同行回答:《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
提 问
竞争性磋商的项目在发售期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在投标截止几日前提出?
政采同行回答:与投标截止日没有关系。《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明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提 问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公告3天,第4天就开标,时间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政采同行回答:74号令第四十五条明确: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不是日历日。
提 问
驰名商标可以作为评分依据吗?
政采同行回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驰名商标不具有普遍性,其评选不具备权威性,属歧视分。
扫码,请个贴身小秘书吧
你有疑惑吗?问易采通吧!
怎么样?政采同行的回答你都认同么?政府采购业内同行每天都会把自己所碰到的问题在易采通APP上提出,并为他人解答疑问。
如果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欢迎随时上线提问。当然,也可以看看其他业内同行都遇到了哪些问题哦~
重新招标的法律规定
近日,由东莞市凤岗镇重新采购的“环卫保洁及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和“生活垃圾收集和外运服务项目”结果相继出炉。据悉,两个项目由此前的“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项目”拆分而成,而当中又分别拆成多个子项目,现由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凤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及其各自的联合体成员分别中标。
凤岗镇在今年7月因新旧环卫企业交接出现空当,引发“垃圾围城”事件。当时,由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责的凤岗原环卫项目于6月30日到期,广东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东莞丰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公司联合体)拿下3.1亿元的“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项目”。南都记者获悉,交接问题发生不久后,山水公司联合体已经退场,项目已实质性“废标”。
多家公司中标环卫项目进场凤岗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今年9月13日,“凤岗镇环卫保洁及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约为1.41亿元。该项目又分为3个采购包,划分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不同标段涵盖了当地各个社区和地段,合同履行期限为2年。
同月23日,“凤岗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外运服务项目”招标信息公示,预算约8028.9万元,划分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和生活垃圾外运服务两个采购包,合同履行期限为2年。
10月9日,官方公示了“凤岗镇环卫保洁及镇属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的结果。其中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深圳市汇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凤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东莞市名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分别中标了项目中的三个标段,中标成交金额分别约为5001.4万元、4070万元、5029.5万元。
10月16日,“凤岗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外运服务项目”结果出炉。东莞市东凤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东莞市名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分别中标。
10月1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了“凤岗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外运服务项目”结果。
此前拿下3.1亿元环卫项目的企业退场
据了解,前述两个项目由今年6月底开标的 “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项目”拆分而来。南都记者从多个接近事件核心的信源获悉,今年7月凤岗镇发生“垃圾围城”事件不久后,该项目的中标企业山水公司联合体已经退场,“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项目”已经实质性“废标”。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参与投标供应商名录,此前拿下3.1亿元“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项目”的山水公司联合体,未参与投标前述重新采购的项目。
此外,在重新采购的环卫绿化服务到位前,作为过渡,凤岗镇临时采购了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服务。7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了“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临时服务项目”结果,临时项目的中标者为此前的凤岗镇环卫绿化供应商——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外运焚烧运输、道路清扫保洁等,项目成交额约2529.8万元,服务时间3个月。
至9月27日,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再次中标由凤岗镇招标的“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临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与前项目一致,中标金额约为844.6万元,服务时间为1个月。
曾因新旧企业交接出现空当陷舆论风波
今年7月,东莞市凤岗镇曾因“垃圾围城”事件陷入舆论风波。
南都此前报道,凤岗镇进入7月后,多地出现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无人清理生活垃圾的窘迫局面,不少当地市民在网上诉苦气味难闻、影响市容。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项目”结果于6月29日公布,山水公司联合体以约3.1亿元金额中标该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外运焚烧运输、道路清扫保洁等,服务期3年,合同服务时间从7月1日开始生效。
7月4日,凤岗镇宣传部门就为何会出现垃圾无人清理的问题回应记者称,凤岗镇原有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于6月30日到期。新的凤岗镇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项目于6月28日开标,目前正处于中标结果公示期,环卫作业出现空当。为填补空档期环卫工作,该镇已协调中标单位提前介入,自7月1日起接手凤岗镇环卫作业,中标单位正在增加环卫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和设备配置,逐步衔接凤岗镇环卫工作。
7月4日,凤岗镇组织开展“洁净城市活动日”活动。来源:凤岗融媒
7月10日,凤岗镇宣传部门就当地环卫工作情况再作回应。当地称,连日来凤岗镇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采取行动,并专门设置24小时监督电话加强管理,统筹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各项工作正有序步入正轨。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重新招标和二次招标区别,重新招标的六种情形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