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买东西的时候
会关注相关的优惠活动
领取赠送的小礼品吗
如果你是一个爱关注的人
这时就会有人告诉你
--我们公司最近推出活动,购买保健品送礼品
--切,我是XX药房的会员,购买能打折,你这能给什么礼品
--我还没说完呢,您买了我们的保健品再推荐别人来买,我还能给你广告费呢,这广告费可比你这打折省的钱多
如果单纯的看这个活动
可真是十分诱人
轻轻松松推广一下
说不定不仅买药的钱能挣回来
还能多赚点收入
如果你有了这种想法
很不幸
你已经落入骗子的圈套里了
日前,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打着购买保健品为名义进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短短半年时间内,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对80多名受害人进行了洗脑宣传,称只要购买他们公司的保健品,不仅可以免费领取礼品,而且每个月至少还有3000块钱的“广告费”可以领取,但前提是需要大家把公司的保健品推荐给周围的朋友。既能吃到保健品,又能获得丰厚的回报,面对如此诱惑,不少受害人动了心。
那么真的能拿到“广告费”吗
你还真别说
一开始推广成功的人真的收到了这笔钱
起初,确实有不少受害人拿到了所谓的“广告费”,于是他们又陆续买了不少保健品,投资的热情也越来越大,更有甚者单次的“投资”金额就高达80万元。等到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绳之以法的时候,这伙人已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万元。
因为人家刻意放下的诱饵
很多人就轻易妥协上钩
这类案件不仅仅构成诈骗罪
还被统称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问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这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无一不是打着
前景好、收益高、风险小的旗号
听上去很诱人
实际就是个陷阱
受害者也多是中老年群体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单位不得擅自吸收公众存款。近年来随着警方打击力度的愈发加大,这些非法投资公司也变得更加隐蔽,因此更加需要市民擦亮眼睛,核实投资机构真实性,避免上当。
无视国家法律,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条链接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 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 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提醒大家
面对花样百出的非法集资
市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还有一个重点
此类案件的“受害人”不受法律保护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老人家们辛辛苦苦存了一辈子的钱
自己还没好好享受到
就这样落入骗子的手中
对老人的打击无法想象
大家平常在守好自己钱袋子的同时
也要多多关注家里的老年人
在陪伴的过程中
多给老人普及防诈骗小常识
让他们远离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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