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款父母不给怎么办
房屋征收款父母不给,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确认房屋征收款的归属。若房屋产权明确属于家庭共有,征收款应按共有关系分配。比如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或购买,征收款理应有相应份额。若房屋产权归父母,征收款在父母名下,父母原则上有处分权,但如果存在特殊约定,如子女对房屋有贡献且约定征收款分配方式,父母应按约定执行。
其次,尝试协商解决。与父母心平气和沟通,说明自己应得份额的依据,了解父母不给的原因,争取达成一致分配意见。
若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请求居委会、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居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最后,若调解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收集房屋相关产权证据、出资证明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征收款的分配,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需要多少钱
办理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般通过合同设立或遗嘱设立。
合同设立时,双方需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合同应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条款,之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完成居住权才设立。
遗嘱设立居住权的,被继承人应依法订立遗嘱,明确居住权相关内容。待遗嘱生效后,居住权人同样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来设立居住权。
关于费用,办理居住权登记通常需缴纳一定登记费用,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以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定为准。此外,如果涉及委托律师起草合同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会产生律师费,律师收费依据案件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同时,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且需对遗嘱进行公证,也会产生公证费用,具体收费由公证机构制定。总之,要明确具体费用,建议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公证机构及相关律所详细咨询。
三、房子不想要了定金可以退吗
房子不想要了,定金能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存在违约情形,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等,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可能获得双倍赔偿。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
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一般情况下定金难以退还。因为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购房者无故毁约,违反了定金合同约定。
然而,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且该不可抗力与购房者无法买房有直接关联,那么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在这种合理情形下,开发商有可能同意退还。总之,房子不想要了定金能否退要结合具体违约情况、不可抗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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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子不想要了定金可以退吗,如果不想要房子可以退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