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客户来咨询,这其中问的最多的问题,当之无愧是:起诉离婚是否能够判离。
想离婚一定可以离得掉吗?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理由,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吗?
尤其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离婚事由,能离成吗?
别急,看完你就懂了。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没有法定情形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没有法定理由,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具有以下情形,有机会获得法院判决离婚:
(1)第二次起诉离婚;
(2)一方被判处徒刑,刑期较长;
(3)一方被宣告失踪;
(4)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
(5)证实一方同性恋或性无能;
(6)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堕胎导致感情破裂无法调和的。
另外,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没有“法定理由”并不妨碍大家提出离婚。
此外,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也并不是单纯考察有无所谓的“法定理由”,其根本的判断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干货集锦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全总结!
三、2021年,没有离不掉的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离婚的条件又新增加了一个条件,让离婚不再“遥遥无期。
之前婚姻法规定,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起诉的一方要经过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而且也不一定能判离。如果对方无过错想要起诉离婚很难。
但现在新增,不判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当事人多次离婚诉讼都不能判离的情况,给予了双方更多的离婚自由。
所以,如果一方坚持要离婚的话,法院终将判决离婚,有时候只是时间问题。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不少人误以为离婚将会越来越难,
其实难的不是这些离婚程序,而是下定决心。
要知道鸡肋状态般的婚姻,就是如鲠在喉,
吞不下,吐不出。
真正能解脱的只有放下,放过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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