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债务怎么判,福建离婚债务如何认定

结婚家庭 编辑:袁菲

一、夫妻离婚有债务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判定,需区分不同情况:

一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债务的认定和分担,法院会综合各种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二、福建离婚债务如何认定

在福建,离婚债务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为家庭生活所需向他人借款并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所负债务。

其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离婚时,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对于合理分担债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三、福建离婚债务可以分割吗

在福建,离婚时债务是否可以分割,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

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这类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离婚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福建离婚时债务能否分割关键看债务性质,共同债务需共同处理,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夫妻离婚有债务怎么判呢

离婚能把债务归一方吗

夫妻俩离婚有债务怎么办

两口子有贷款能离婚吗

离婚夫妻有债务.是不是要一起分担

夫妻离婚有欠债怎么办

如果离婚夫妻之间的债务

离婚能把债务归一方吗

夫妻双方离婚有负债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处理

福建离婚债务如何认定

福州离婚债务纠纷

福建 离婚

福建离婚案

福建离婚抚养费标准

福建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福建人离婚

福建离婚率多高

福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福建各地区离婚率排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离婚债务可以分割吗,福建 离婚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