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持有毒品怎么判刑
违法持有毒品行为,依据所涉毒品种类、数量以及严重社会危害性因素,其应受之刑事惩罚力度也随之轻重有别,最轻者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其中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处以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之严惩。如涉及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即常言“冰毒”)等致命性极高之毒品时,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更为严苛的法律制裁。除此之外,对于屡次违反法律大量持有毒品之人,法律部门将依法加大惩处力度,表明我国对于毒品犯罪坚决零容忍的一贯立场,全力保障社会有序运行与公共卫生安全。
二、非法持有贩卖毒品犯法吗
非法持有及贩卖毒品乃是严重侵犯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之规章制度的一种行为,极具危害性且给我国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公民身体健康带来无尽的潜在风险。无论涉案者实施的是持有毒品或贩卖毒品,均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毒品犯罪,其行为本身将会遭到国家法律无情而严厉的刑事制裁。对于此类毒品犯罪案件的量刑标准,主要以涉案具体的毒品种类、数量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为依据进行合法合理的裁决。在我国司法实际运作过程当中,对于包括毒品犯罪在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极高的力度,这无疑是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局面,确保广大公民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向所有人明确传递了这样一个强烈信号——任何涉及毒品的非法行径都必将遭受法律的严酷惩罚。
三、走私罪毒品是什么
走私毒品,即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获得海关部门许可,逃避海关监管,进行非法的运输、携帯及邮寄毒品出镜或者入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定义,毒品主要包含了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又称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现行法律所规定管制的众多能使人体产生强烈依赖性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走私毒品的行为对我国严格实施的毒品管理制度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对国家社会安全和公众健康发起了严重挑战,足以构成性质极为恶劣的刑事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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