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为江西企业顺利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梁霖博
【案情简介】

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亿铂电子)被列入新余市政府实施“映山红行动”拟上市企业之一。2020年3月底,亿铂电子正准备在港交所上市并发行股票,因受疫情影响,亿铂电子有关股东无法前往香港陈述相关事实和提交相关材料,但公司上市事宜迫在眉睫,于是向江西省新余市渝州公证处求助,希望公证能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亿铂电子近几年来都是新余市司法局帮扶企业,公证处在接到咨询后,虽然时逢周五下午即将下班,但公证处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临时召开处务会研究讨论办理公证方案。此事涉及委托和保全证据两种公证事项且公证申请人有14人之多,承办公证员迅速列出材料清单,审查当事人身份、真实意愿,核实有关证明材料,起草公证法律文书,制作谈话笔录,保全当事人陈述,利用双休日两天时间完成出具40多份公证书。亿铂电子为公证处如此高效和专业的服务频频点赞,公司领导还特向公证处送来“依法高效助发展,营商环境新典范”锦旗。正因为有公证机构的倾情服务,亿铂公司上市材料在港交所成功受理写进了新余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近年来,新余公证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从创新服务方式和精准帮扶企业着手,为企业“会诊”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推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参与抗灾救灾,公证服务全面提速,助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XX)赣余渝证港字XXXX号

申请人:余某某,女,一九XX年四月四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XX,住址:江西省XX市XX街6号。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余某某于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二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Planet Im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 (XX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其向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因疫情原因,申请人不便赴香港,特申请对其陈述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本处已告知保全的相关法律风险。申请人已承诺对陈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保证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保证保全证据行为的相应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对于保全的主体、内容及效力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二日16时45分至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二日17时03分,在本公证处,本公证员对余某某进行了相关的询问,余某某在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吴某某、简某某的面前对其《声明函》及《余某某的法定声明内容》(以下统称为“声明书”)进行了陈述,现场将其陈述的word版本声明书进行打印一份共3页,余某某在现场打印的声明书上签名确认,并同意将其签署的声明书递交给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摄影师饶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36XX)对余某某的陈述和签署其声明书的过程进行了录像。

上述保全结束后,本公证员将现场拍摄的视频文件复制到本公证员的电脑硬盘中,并刻录光盘一张,然后将声明书进行了复印。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的声明书共3页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余某某的签名属实;声明书原件及现场录制的视频光盘1张保存于本处。

本公证书仅证明声明书的签署过程,不对前面的声明书的内容的真实性作出证明。声明书内容的真实性由申请人余某某本人负责。

附:《声明函》及《余XX的法定声明内容》的复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新余市渝州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二0年四月XX日

本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