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两个当事人咨询HIV是否属于可撤销疾病的。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在这里给大家肯定答案,婚前患有HIV,并且未告知配偶,配偶在得知对方婚前未告知患有HIV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2021年有几起因一方患有HIV而撤销婚姻的案件,结果都是判决撤销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大家关心的重点是法院怎么认定事实,裁判理由是什么。杭州婚姻律师对于这部分,给大家列出来两个,可供学习。
如果对于撤销婚姻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联系李晓娟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撤销婚姻指导。
案例参考:
1、殷某与何某撤销婚姻纠纷案
事实认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登记时未进行婚检,两人婚后未同居生活。2020年11月4日被告确诊为HIV-1抗体阳性。原告在知晓被告患该疾病后,向本院请求撤销与被告的婚姻。庭审中,被告表示婚前自己做过HIV病毒检测呈阳性,但未告知原告。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HIV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以及原、被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证明。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被告何某婚前已感染HIV病毒,该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被告在婚前未如实告知原告殷某,原告殷某有权诉请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
2、吴某与廉某撤销婚姻纠纷案
事实认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21年5月21日登记结婚。原告在登记后发现被告服用依非韦仑、拉米夫定、替诺福韦等治疗艾滋病的药物。经询问,被告告知原告其患病的事实。
另查明,被告廉某于2018年7月5日经检测为HIV阳性,且为确诊病例。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结婚证、微信聊天记录、疾病确诊记录等证据及庭审笔录在卷予以证实。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未告知的,为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而被告廉某所患疾病属于法定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被告廉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了吴某结婚的真实意思,且廉某所患疾病必然会影响正常的夫妻生活,故对原告吴某要求撤销与廉某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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