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查询
大家好,由投稿人毕军来为大家解答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查询这个热门资讯。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查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来源:【长沙发布】
2024年1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63393通,处理各渠道工单376笔。通过对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总结12月热点问题如下:
热点问题排行
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就是最终审批通过的贷款金额吗?
2.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可提供哪些银行的借记卡?
3.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的,如何变更还款账户?
4.近期收到公积金异地账户余额转移提醒的短信,该怎么办理?
5.单位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办理哪些业务?
热点问题回应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就是最终审批通过的贷款金额吗?
答:不是。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所以,借款人最终审批通过的贷款金额需要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以及核查到的具体情况予以综合测算,以审查后的结果为准。
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可提供哪些银行的借记卡?
答: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足缴存职工自主选择提取业务受理银行卡的需要,我中心从2024年12月起全面开通合作银行个人银行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提供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湖南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任一有效的一类借记卡办理提取业务。
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的,如何变更还款账户?
答:(一)因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职工应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变更申请。
(二)原则上变更后的还款账户名必须与主借款人一致,因主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离婚等特殊情况导致还款不便的,可以申请变更或增加共同还款人和还款账号。
(三)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明、新的还款卡办理;离婚的原夫妻一方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离婚证、新的还款卡、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主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的,任一继承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新的还款卡、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其它原因申请变更还款账户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近期收到公积金异地账户余额转移提醒的短信,该怎么办理?
答: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目前账户状态正常,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分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我中心官网下载,也可在管理部窗口领取)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另外,职工还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或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线上申请异地转移。
单位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办理哪些业务?
答:目前单位可通过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办理下列14项缴存业务:1.职工账户开户;2.职工账户启封;3.职工账户封存;4.补缴;5.基数调整;6.比例调整;7.职工账户转移(仅限于我中心内部转移);8.单位汇缴;9.职工信息修改(职工姓名及证件号码修改线上暂无法办理);10.单位信息修改(单位名称变更线上暂无法办理);11.专管员变更;12.职工信息查询及导出;13.单位信息查询及导出;14.单位账户开户。
来源丨长沙发布
供稿丨长沙住房公积金
封面丨长沙发布摄影团“石亮”
编辑丨袁小淇 校对丨罗建勋
审核丨杜进
这些精彩内容不要错过!
小布快报>>>
►岳麓山索道缆车,即将回归!
►收好!2025这些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定了
►在长沙都实现 | 呷杯茶嗦碗粉,就是地道的老长沙味!
戳这里,让小布知道你“在看”~👇
本文来自【长沙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间
长沙住房公积金
2025年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9970通,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各渠道工单共计246笔。通过对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总结2月热点问题如下:
2024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是多少?2025年的个贷倍数是多少?
答:2024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4.77%(含省直分中心)。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6号)有关规定,个贷率介于80%和85%之间,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该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等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长沙买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异地缴存职工(不限缴存城市)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目前职工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以及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线上办结租房提取,也可前往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现场办理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二)提取申请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湖南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任一有效的一类借记卡。(三)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个人征信报告出现哪些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或配偶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一)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的;(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三)为夫妻外第三人提供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四)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偿的;(五)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的;(六)单笔贷款或贷记卡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七)贷款和贷记卡合计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八)公积金账户已被冻结、记入长沙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
此前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转移至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职工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目前账户状态正常,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分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也可在管理部窗口领取)一式两份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另外,职工还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或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线上申请异地转移,无需至柜台办理。
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
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足缴存职工自主选择提取业务受理银行卡的需要,我中心从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开通合作银行个人银行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提供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湖南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任一有效的一类借记卡办理提取业务。
特此通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综 合:长沙住房公积金、长沙发布
来源: 芒果爱晚
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调整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213元”计算,2023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434.42元。因此,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31303元,最低为1930元。
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执行(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文件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请示〉的复函》(湘建金函〔2019〕13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经测算,2024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7512元,最低为194元。
02
执行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
03
办理渠道
请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到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
使用中心网厅单位版的用户,可直接在网厅进行调整基数和调整比例的操作。如果单位在同一个月既有调整基数又有调整比例时,须先调整比例,再调整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将《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04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整基数、调整比例工作,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及时清理挂账。各缴存单位应与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挂账。
(三)核准基础信息。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调整前,应做好单位信息、职工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各项基础信息录入准确。
(四)认真核定数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缴存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及时变更信息。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基本信息有变更或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信息不一致的,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05
其他
(一)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缴存单位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等相关资料至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
(四)为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建议各缴存单位提前与中心各服务网点预约办理时间,根据各服务网点通知分批次办理。
(五)调整文件及相关业务表格可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zx.changsha.gov.cn)下载。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查询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