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回扣是什么意思,预付款回扣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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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法视界 回扣是否属“行贿受贿”?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法律解读“回扣案”五大焦点
近日,红星新闻报道的《回扣暗战:前后合同相差25万 公司疑副总吃回扣竟酒桌录音》,引发广泛热议。那么,“回扣”作为采购行业潜规则,究竟是否合法?对于损害到公司利益的“回扣”,有哪些招数加以防范?
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位学者和律师,聚焦五大焦点全面解析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
图据视觉中国
焦点一:
假如经办人收了“回扣”,是否会影响到合同效力?
一种观点认为,这样的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界融指出,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陈界融认为,此类涉及到“回扣”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也就是买方公司的利益,因此合同无效。
另外,在合同法第52条第五款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陈界融教授据此认为,向经办人给回扣的行为,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过,对于这类合同,需要有利益受损的一方主动提出合同无效,合同才能被判定为无效。”陈界融补充。
那么,对于多年以前的交易,事后发现其中存在回扣,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认定其无效吗?突然认定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到正常的经济秩序?对此,陈界融认为,不能这样理解,因为法律规定无效合同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即使经办人被证实收取“回扣”,合同依然有效。四川希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汪东举就表示,涉及回扣,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合同一旦签订发生效力,就要履行并承担后果。”在汪东举看来,如果认为合同系违规签订,存在显失公平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买方也应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而不能消极对待。另外,他认为“回扣”和合同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该区分开来看待,对于采购人员收回扣,如果证实了,应予追究,但合同依然应该被履行。
两种观点,孰是孰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关键在于区分合同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
刘俊海指出,涉及到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比如政府采购,重大的建设工程合同等,如果数额较大,并且“回扣”已经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手段,那么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对于日常做小买卖的,比如你从我这儿进几个大白菜,我给你个十块八块的,这里的回扣虽然也不应当,但是同效力不受影响。”
焦点二:
“回扣”作为行业潜规则,是否属于“行贿受贿”?
受访者均表示,这种“回扣”看似是常见的\"潜规则\",但一旦被证实,不仅有可能违法,而且涉嫌典型的商业贿赂犯罪。
刘俊海教授表示,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回扣”的存在都有碍公平公正的市场生态环境,不应该提倡。“依靠回扣做润滑剂,这本身对同行不公平,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会损害消费者或者用户的利益,所以我说这种潜规则该休息了。”
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淼焱律师则介绍,根据刑法规定,不仅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对方谋利,只要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构成贿赂罪。
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舒勇攀指出,“回扣”损害了市场秩序和他人利益,明显违法,只不过具有隐蔽性,难以被查处。“无论从法律还是从商业逻辑角度,都不应该被得到支持。”
具体到本案,舒勇攀同时认为,由于交易没有完成,即使卖方被证实承诺给予回扣,由于这笔钱尚未打给经办人,在刑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未遂,而且如果要搜集到证据较为困难。和舒勇攀的观点不同,汪东举认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结合两份合同的价格差异,已经可以证明存在回扣。
焦点三:
特殊情形之下,是否存在合法“回扣”?
采访中,也有律师指出,极少数特殊情形下的“回扣”其实是合法的。四川凯航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颖认为,供货商直接向买方公司给“回扣”,而非向买方经办人给“回扣”,这种情况下的“回扣”相当于一种返利,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就是合法的。第二种情形是,供货商给自己的销售人员“回扣”,这在性质上属于绩效奖励,也是合法的。值得注意的是,陈颖还指出,即便是向买方经办人员给“回扣”,如果买卖双方对此知情并认可,那也不能构成违法,更不会构成犯罪,因为商业贿赂行为需要满足侵犯交易双方的权益、危害市场交易秩序的条件。
那么,如果卖方销售人员从自己的绩效奖励中拿出一部分“返点”给买方经办人员,这种行为能否构成商业贿赂?陈颖表示,这种行为依然违法,如果达到一定数额还将涉嫌商业贿赂犯罪。他解释,因为通过这种手段可以让一家供货商取得了竞争性优势,减少了其他对手的公平交易的机会,损害了公平交易权。“虽然这笔钱并非由供货商公司直接支付,仅仅是销售人员个人的财产,但是依据刑法的规定,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的犯罪主体。”
焦点四:
假如发现“回扣”后签了新合同,是否要履行双份合同?
商业活动普遍存在针对同一事宜签订多份合同的情况。假如买方同意签订第二份合同,是否还要履行第一份合同?对此,汪东举认为,第二份合同依然不能“覆盖”第一份合同,换言之,依然要履行两份合同。“除非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确约定:第二份合同生效后,第一份合同作废。因为现实中也存在分多个合同购买多批同样的设备的情形,没有充分的证据的话不好推定。”
万淼焱则有不同看法,她认为,没必要在第二份合同中添加“第一份合同作废”的条款,因为如果两份合同的买卖双方相同,并且指向的是同一批样设备,在第一份合同无效的前提下,那么第二份合同相当于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不需要履行两份合同。具体而言,可以结合买方的需求,从双方的意思表示来判断是否是同一批货物。
舒勇攀则认为,除非能够证明购买的设备是唯一的,否则,就需要同时履行两个合同。他举例称,比如购买同一套房屋签订两个合同,由于房屋具有唯一性,商界“回扣暗战” ,如何解局?肯定以第二个合同为准,只需履行后者,但如果是购买设备,即使是定制的,也完全可以多次购买。他建议,最好还是应该在后面的合同里明确之前的合同作废,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焦点五:
对于损害到公司利益的“回扣”,买方该如何防范?
陈界融教授建议,可以在采购人员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收受供货商回扣,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即便没有明确做这种约定,在采购人员被证实收受回扣时,公司也可以以‘合同目的落空’的法理,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采购人员的这种行为,表明其没有尽到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基本的忠实义务,违背了缔约目的,构成了根本违约。加上这一条款,更能对其起到‘警示’作用。”
刘俊海教授则指出,公司应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还要营造风清气正、诚实信用的氛围。
陈颖律师建议,在采购产品时,在合同之外的附件中加入“廉洁条款”,约定如果出现商业贿赂行为,将解除供货合同而无需支付违约金。从保护交易安全、维护经济正常运行的角度,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不一定会导致供货合同的解除,还需要看双方约定,这是因为,如果回扣的数额相对合同标的额不高,情节比较轻微,而供货商在备货时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那么推翻供货合同对供货商不公平。而一旦有了廉洁条款,那么就可以按照廉洁条款的约定解除合同。
红星新闻记者 宦小淮 祝浩杰
编辑 包程立
专题:商界“回扣暗战”,如何解局?
药品回扣是什么意思
回扣本身是一种供应商的让利行为,但其目的是通过感情的收买,要买方让更大的利。这种现象很普遍,如果供应商销售的是稀缺资源,供不应求的产品,回扣也可能是倒转的销售回扣,就是买方用利益收买卖方,以便获得低价优先采购的机会。
一般,直接送钱送东西的叫回扣,是为人不齿的商业犯罪。但如果送的是些温暖的关爱、一些知识或智谋方面的帮助,以此换取感激之情,进而得到谈判桌上的顺利进展,就属于正当的谈判手段。
当我们在质询中发现了端倪,觉得有可能是采购者主观故意造成的价格异常时,要进一步判断采购者有没有拿回扣。由于回扣的形式不一定是送钱,也可以通过隐藏的好处来实现,例如,供应商帮采购者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汽车办照问题、妻子工作的问题等,这都可以作为对采购者放松价格的回报,因此完全确认回扣非常困难。虽然从法理上说,回扣可以被判刑,可是让公安机关从公司内部抓走员工,对整个团队的士气、对企业形象的打击也是不小的。不到万不得已,企业是不愿走法律程序的。
在不走法律程序的前提下,企业自己如何进一步认定某人拿了回扣呢?在CPPM培训课程上,嘉华的老师分享了三个有效的回扣侦查技巧:
1.让暗采人员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尝试向供应商索要回扣。
2.临时更换价格可疑业务的采购负责人,让新的采购者与供应商直接询问,是否以前有过回扣,并尝试继续索要回扣。
3.审查人找一家熟悉的供应商配合,然后,间接指派采购者去买这家供应商经销的产品,让供应商反馈这个采购者有没有索要回扣的行为或迹象,或者让供应商去试探采购者会不会收取回扣。
有了这三招,应付一般的回扣应该没有问题了。值得一提的是, 还有一种更高水平的回扣。因为通过买方竞争机制根本无法发现价格问题,更谈不上怀疑价格有问题了。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采购者很高明,他能在“合理的”采购价格下拿回扣。他的谈判议价能力非常强,把供应商的价格压得很低,以至于一般的暗采、采购评审人员甚至第三方采购公司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将价格谈到他操作的价位,也就无法判断他的价格不合理,更不能怀疑他拿了回扣。采购价格像一把刀,把企业和供应商的“蛋糕”切成了两份,低级的吃回扣偷吃的是企业这一半, 这种高级的吃回扣,吃的是供应商那一半。 公司既然没有其他更有本事的人能把价格谈得更低,那也就没必要深追这种回扣了。
预付备料款的回扣是什么意思
商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可采用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或者收受对方在价格上的优惠,是通常所说的“打折”,也叫折扣。折扣有利于促销,是一种合法行为;如果商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或者暗中收受对方在价格上的优惠或贿赂金,即为回扣。回扣是一种非法行为,没有遵守会计法关于“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未在依法设立的财务账面上体现出来,而被某部门或某人占为已有。
回扣资金支付方式有两种:一是非现金贿赂。如卖方为采购员赠送飞机票、支付旅行账单、赠送礼品等,这些非现金贿赂可以作为公司的一项正常开支予以抵消掩盖。二是现金贿赂。即按采购员的意思使用现金进行贿赂,卖方企业将这笔费用作为销售费用、咨询费用等列支,以掩盖这种非法支付行为。
一、商场产生采购回扣的原因
供应商支付回扣原因有两种:
1.不正当竞争
销售方为了推销商品,将回扣作为一种提高竞争力的手段。例如,在招标投标中,一些企业运用回扣,先于竞争对手获得有关企业计划和战略方案信息,以及买方企业招标小组所使用的未公开的投标估价准则;或是偷看竞争对手的密封投标,进而向竞争对手提供误导性信息,使其不具备投标资格;笼络企业的有影响力的人员否决其他竞争对手,或者使标的设计要求只有支付了回扣的卖方企业才能达到,以此来达到自己企业中夺标的目的
2.获取不正当利益
有的采购人员和分管采购的领导置本单位利益于不顾,利用有权决定在哪家单位采购和商讨价格的职务之便,主动向销售方索要回扣,就是抬高商品价格或明知采购的劣质产品也在所不惜。
3.传统的商业习俗
中国的传统历史文化和商业习俗与西方大相径庭。在商业领域,中国人不仅讲利益,更讲感情因素和社会关系网。自中国有商业以来,暗扣行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而且也是得到大家认可的加强感情因素、习以为常的行为。缺少了暗扣,商业也就好象显得没有生气了。
二、商场杜绝采购回扣的措施
商场降低了采购成本,就相当于提高了商场的利润。因而杜绝采购腐败更显重要。杜绝采购回扣现象的措施主要有:
1.采购人员的素质教育
采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责任重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精通采购技术、熟悉商品性能、道德水平高、责任感强的高素质队伍。商场应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增强法律观念,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企业团队精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杜绝采购回扣的产生。
2.健全商场采购制度,加强采购监督
应建立与完善商场内部各项采购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建立采购管理计划机制、采购风险防范机制、采购风险评价机制、采购风险处理机制和采购风险责任追究机制等,明确采购管理目标、流程、职责、权限,规范采购行为。例如,将市场采购权、价格控制权、质量验收权要做到三权分离,各自负责,互不越位;所采购的每一笔商品都必须由采购人、验收人、证明人、批准人、财务审查人五方都在凭证上签字,才被视为手续全面,才能报销入账;实行计划、审批、询价、招标、合同签订、验收、核算、付款、领用等全过程的监督;实行行政监察、财务审计、制度考核三管齐下的全方位的监控。通过制定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严密的监督网,杜绝采购回扣现象的发生。
3.采购人员绩效考核
考核不但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主要手段,而且是减少采购腐败主观因素的法宝。从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两个方面设计考核指标,并具体和量化。个人素质的评价内容包括:谈判技巧、沟通技巧、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等;业务能力可以从采购成本、采购质量、供应商的服务等方面设置考核指标。结合个人绩效考核成绩,给以晋升、奖励,或维持现状,或给以警告或辞退。重点应从成本考核做起,只要有涨价情况存在,就必须打呈批件说明涨价情况及原因,一方面可了解涨价原因,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也可提醒采购主管对此采购合同在审核时要详加注意。如果采购金额较大或者涨价幅度较大的时候,还应将此采购合同送交稽查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审计,以求排除所有的不合理涨价行为,防止采购回扣的产生。
4.对供应商的管理
商场应对所有购买的产品建立供应商档案,通过对供应商的管理,可以避免采购业务人员垄断采购信息,从而预防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之间建立非正常的业务关系。首先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机制,主要针对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保持情况、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财务资金状况、配套企业协作关系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展开。二是建立供应商信誉等级评定机制。信誉等级评定与资格审查的评价侧重点不同,两者不可替代。信誉是指供应商遵纪守法、履行责任和兑现合同承诺的程度。三是争取供应商的合作。和供应商共同制定可行的成本降低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长期的采购协议,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制定员工行为守则,与采购员签定禁止商业舞弊的协议
企业应在内部制定一套员工行为守则。其中的一部分如收取礼品政策和公共关系处理规定中,都应明确规定禁止员工接受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员工行为守则对包括采购业务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均有效。
在预防采购舞弊风险中,采购人员保证书和员工自律承诺,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措施。保证书和自律承诺主要内容是针对行业和业务中存在的潜在舞弊风险和业务事项,事先对业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特别规范,采购人员保证承诺遵守公司内控管理政策,遵守和供应商、代理商的交往原则、收礼政策,遵守信息发布规矩等。特别要对自己违反申明承诺后的公司处罚事先做出接受承诺。保证日后不出现处罚难以落实的情况。
6.定期对采购员进行采购品项和采购岗位轮换
采购员岗位轮换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让企业人员熟悉更多的工作岗位,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有益于长效管理;二是采购员经常轮换使得他不容易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密切的关系,避免"轻车熟路",防止腐败现象出现。三是对采购员进行轮换的同时必然要对他的前一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一些已发生的失误和问题,便于及时弥补和纠正,避免造成损失。
7.提高采购人员工资待遇
许多企业认为采购工作比推销工作容易得多,因而往往会派一些资值平平的人从事采购工作,显然其工资待遇也会比较低。殊不知采购工作对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作用十分重要。因而,应选派最优秀的人才承担采购任务,并从利益分配上对其予以激励。企业要想杜绝暗扣行为的发生,单靠一个机制或者是个人信用,还是远远不够的。商业领域最核心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利益。提高采购人员的工资待遇可以使得采购工作的吸引力增加,进而增进采购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
回扣是什么意思大白话
采购,一个敏感的职业,业务眼中的上帝。
在采购与业务的合作过程中,需要学会认真聆听,分析对方的些暗示和言外之意,会更利于彼此的合作与发展!以下这些采购吃回扣的暗示语,你都知道吗?
新官上任暗示型:很多有经验的采购,新到一公司后,会选择适当的时间给自认为有利可图的供应商打电话或发邮件,内容大概是:某某你好,我是新来的采购,主要负责**方面的工作,以前在**公司做采购在这方面有经验,以后请多关照,相信我们会合作愉快
苦肉计暗示型:很多有经验的采购,当订单量增加的时候,虽然上面没有要求跟供应商谈降价,但还是会主动向供应商诉苦,大致意思是:我们订单越来越多了价格也该优惠点了吧,我们做采购也不容易,拿一点点工资,也要尽职尽责,不然不好向老板交待呀。
欲擒故纵暗示型:些负责设备项目方面的采购,如果采购计划上司已经批准了,但通常都会故意压在手里。如果供应商打电话来,会采用欲擒故纵的方式暗示回扣,大意就是:你的方案已经报上去了,还算比较满意,应该很有希望,但是还有不同的方案,需要再讨论研究一0言外之意:研究就是烟酒的意思,嘿!你不意思一下,别些签合同,我们有不同方案可以选择。
比价卖乖暗示型:一些有经验的采购,对长期合作的客户,如果没有好处,也会选择适当的做些暗示,比如说: 最近有一家新的供应商联系我,就在*地方,离我们很近的,价格也比你便宜一些哟,但是我们已经合作开了,还是觉得和你们合作比较放心。言外之意:价格高我都选择你,不意思一下行吗? 我们找到新供应商了,你知道怎么做的!
借题发挥暗示型:
偶尔出现一些交期和品质的小问题,对生产根本没有产生什么影响,但有些采购就会借题发挥暗示了,大意是:你们老是不按时交易,还有质量问题,搞得我不好做呀,天天埃批,你要体谅一下我的难处呀言外之意: 我帮你很多,你应该要有所表示,不然。。。你懂的
故意压款暗示型:很多供应商都是月结的,对于交易频繁的供应商,有些采购会故意把对账单晚一些报到财务,货款安排也是有意延后,让供应商资金周转困难,只好给些好处,货款才能按时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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