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延误怎么办,
争执、罢飞、大闹机场?
不不不
第一步:退票、改签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签转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
同时,第二十五条规定,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费。
第二步:妥善安排食宿
航班延误分为非承运人原因和承运人原因。
前者是指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
后者是指航班计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运输服务、机组等原因。这两种情况下,航空公司的处理也是不同的。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三)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四)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第三步:经济赔偿
按照民航总局以及国内各航空公司公布的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中关于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内容及补偿方案,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根据《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如果是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协助安排食宿,费用则由旅客自理。除了购买延误险可得到相应赔偿外,航空公司不进行经济赔偿。
第四步:投诉
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因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发生争议的,旅客可以向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投诉,也可以向民航行政机关投诉。
按照以上四步走,机场维权不再愁。如何保障乘客和航空公司的权益,法律早有规定,争执并不能解决问题,拿起法律武器,才能有理有据。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飞机不飞了赔偿么
●飞机不在目的地降落怎么办
●飞机飞不了,航空公司如何赔偿
●飞机一直不飞可以投诉吗
●飞机不飞了安排住宿吗
●飞机没有飞到目的地会赔偿吗
●飞机飞不了赔偿损失吗
●飞机不飞了可以退票吗
●飞机不在目的地降落怎么办
●飞机不在指定地点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