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女方没有出资,但要求在房产证上要加名。离婚的时候要分走一半怎么办?教你一招,你可以让你的父母与儿子签署一份借款协议,并且有银行的流水为证。父母作为出借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儿子还款的。如果还不上,就得用房子来抵偿。所以就算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也不能保障离婚的时候女方一定能够分走一半儿。明白了吗?
【法律解释】
1、女方不出钱,但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
(1)男方在结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时如果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在房产登记时应该按照交易行为处理,需要缴纳不少的税。
(2)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结婚后女方与男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房子所有权还是属于男方,如果在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男方需归还女方还的贷款部分。
2、房产证加名,只能证明是该房产的共有人。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何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除外。
女方不出钱房产证加名字210月起,结婚后房产证就算加了名字,也不影响财产分割,闹也没用。新的婚姻法下,加强了对房屋财产购置方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于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以及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在新的制度下,就算是女方在婚后加了名字,也很有可能不影响原有的财产分割,一起回顾下:
1、对男方具有的财产分割情形不影响:婚前男方首付款,婚后加上了女方名字,不影响婚前财产部分的分割,闹也没有用。根据新的法律规定,男方在结婚之前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
但是由于男方的经济能力不够,所以不能够全款买房仅仅付了一个首付款,贷款月供在婚后依然完全由男方偿还,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女方在婚后房产证加了名字,也基本不影响男方首付款部分的财产分割,除非有双方有另外协议,因为首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完全由男方给出,女方不具有这部分财产权益。
2、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形不影响:婚后男方全款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就算男方出100%的钱,也不影响女方对这套房子的财产分割权利。在这个点上,很多人犯糊涂,虽然说是婚后买房,但是钱都是来自男方,甚至这些钱都是男方在结婚前就存好的,所以按理来说即便是婚后男方买的房子加上了女方名字,也应该算作男方一个人财产。
不好意思,离婚财产分割并不是这样推算的,结婚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维持家庭的支出,不管是男方出钱还是女方出钱,只要是婚后财产,哪怕是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最终房产分割时都应该算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为这部分财产是双方婚姻续存期间购置的。当然了,也有特例,例如男方婚后购房时,双方做出了财产公证,公正女方对房产没有任何权益,但是相信大多数夫妻不会这么做。
除了以上2种情形之外,新的法律规范下,对于婚前婚后的房产分割还有以下3点要特别注意:
1、如果男女双方在未确立婚姻关系(结婚证办下来)之前共同购置了房产,则算作双方共同的财产,按照一般的操作步骤,这种购房合作关系不存在任何纠纷和疑问,因为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按揭贷款等手续时,工作人员都有详细询问,
这套房子男女双方占比为多少,如果每个人对房产占有50%,那么即便是房贷只有男方偿还,最终的房产分割也应该是5:5开的,除非男方可以提供月供完全自己供给,女方没有支付的证明,才可以影响5:5开的结果。
2、父母在婚前婚后赠送给子女的房产,写了谁的名字应该算谁的?不一定。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在婚前父母亲为自己的子女购置房产,如果是仅仅支付了首付款,月供婚后偿还的,则婚后还债部分算作双方财产,加不加名字无所谓,到时候都应该予以分割。
如果婚前全款为自己的子女买房,则婚后仍然是房产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影响分割,当然了,如果婚后在没有任何财产公证的情况下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双方共同拥有这套房屋产权,离婚分配时应该分割。
男女结婚组建家庭,其实是履行一种双方共同的家庭义务,婚姻本来就应该建立在良好的.感情基础之上的,如果纯粹是为了物质谈感情、为了物质分配结婚,这样的夫妻最终也不会幸福。新的婚姻法下,以往的房产分割套路已经不再适用,不要再抱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心思。
女方不出钱房产证加名字3看产权登记时间。
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是在婚前,则房产是女方个人财产。付款凭证也不能起作用,可能会被认为是赠与。
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是在婚后,则房产是共同财产。
如果是结婚登记后取得的产权证,写男方女方男女双方都可以,一般都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对待。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买的房,有证据,但取得产权证是在结婚后,产权证写男方名字,男方认为这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有道理,但最好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以后可能会有争议。如果产权证写女方名字,则肯定是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