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建什么2025,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建什么
法律分析:1、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建设。
2、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建设。
3、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建设。
4、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建设。
5、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建设。
6、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建设。
7、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建设。
8、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什么是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一类为居住区及其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一、公共设施用地有什么用途
1、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建设。
2、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建设。
3、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建设。
4、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建设。
5、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建设。
6、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建设。
7、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建设。
8、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建设。
二、公共设施用地分类有哪些
1、性质分类
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用性为基本特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水平和文明程度。城市公共用地设施一般包含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
2、等级分类
(1)从使用性质分:
依国标规定城市公用设施分为8类:即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大专院校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其他(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
(2)按城市用地结构服务范围分:
公共设施分为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配置。
3、用地指标
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确定,要从城市对设置的目的、功能要求、分布特点、经济、现状条件等多方面分析研究。1980年原国家建委公布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1990年建设部颁布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范,可作为拟定指标的参考。
4、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
公共设施的规划布置要求包括:公共设施项目要配套齐全;服务半径合理;与交通组织结合好;按公共设施本身特点及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合理的建设顺序;充分利用城市原有设施等。
公共设施分布规划要考虑以下方面:
(1)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地配置;
(2)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3)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
(4)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
(5)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
(6)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
(7)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
三、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建什么?
法律分析:
1、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建设。
2、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建设。
3、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建设。
4、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建设。
5、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建设。
6、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建设。
7、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建设。
8、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四、设施用地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五、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哪类用地性质
一、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哪类用地性质1、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公共建设用地,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为居民服务和使用而修建的,是各种设施用地,包括建筑物及其院落的占地面积、绿地和停车场等。其中,公共设施包括教育、保健、文化和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和其他设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有哪些1、性质分类,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用性为基本特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水平和文明程度。城市公共用地设施一般包含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2、等级分类,从使用性质分,按城市用地结构服务范围分,公共设施分为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配置;3、用地指标,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确定,要从城市对设置的目的、功能要求、分布特点、经济、现状条件等多方面分析研究;4、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公共设施的规划布置要求包括:公共设施项目要配套齐全;服务半径合理;与交通组织结合好;按公共设施本身特点及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合理的建设顺序;充分利用城市原有设施等。
六、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属于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与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教育和科研设计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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