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所有权取得有哪些方式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1、原始取得方式,生产、先占、添附、善意取得。
2、继受取得,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互易等; 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例如继承遗产,接受他人遗赠等。
二、没收财产由哪个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没受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判决没受犯罪分子个人所有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财产,无论是作为附加刑适用还是作为独立刑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
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确有必要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羽航法律科普网咨询专业律师。
三、没收财产有什么特点
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附加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并科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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