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遗体可以给家属吗,死刑犯的遗体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张瑶安

死刑犯遗体可以给家属吗,死刑犯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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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遗体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随着主审法官法槌一声清脆的敲击,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开启倒计时,死刑也进入了最后的复核程序。

宣布死刑的判决后,死刑犯将被羁押在看守所里,度过他人生中最后的一段时光。

没错,是看守所不是监狱,因为监狱里关押的都是长期服刑人员,不管是判了十年还是二十年,总归人生还是有希望的。

如果把万念俱灰的死刑犯同这些人关在一起,很容易爆发不必要的冲突,所以要给死刑犯单独找个地方。

视案件的复杂程度,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短则一两个月,长则一两年后,死刑犯将迎来他人生中最后的一次日出。

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晚上,执法人员会来到死刑犯的牢房,委婉地告知他即将上路的消息。

其实只要犯人没有失去心智,也大多都能猜得到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他被获准点一份上路前的“断头饭”,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都可以满足,当然点佛跳墙之类的不能如愿。

除此之外,死刑犯还可以跟家属通话或视频连线,写下遗书,交代后事。

一夜无眠,有悔恨、遗憾,还有如深陷黑夜暴雨中的深海中挣扎的无力和恐惧感席卷而来。

第二天一早,执行人员推开牢房的大门,将如烂泥一般的死刑犯从床铺上拽起来,戴上手铐脚镣,进入最终的执行程序。

死刑执行之前,一般还要给犯人理发剃须,收拾利索,和家属告别,然后带着犯人去殡仪馆拍个遗像。

一切准备就绪,犯人就要被押送上救护车改造的死刑执行车,四肢固定在执行床上,由执行人员操作自动注射机送他上路。

目前我国的死刑执行方式有两种,一是枪决,优点是方便、成本低,缺点是不太人道,且会对执行者的心理造成伤害;

二是注射死刑,也是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执行方式,优点就是能够大大减轻犯人的痛苦,更加文明和人性化,缺点就是成本比较高。

由于最高法对死刑的核准更加严苛,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呈下降趋势,注射死刑的成本虽高,也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注射死刑要往死刑犯的静脉注射三管药剂,第一针是麻醉药,可以让犯人立刻失去意识;第二针是肌肉松弛剂,进一步增加麻醉效果,让人失去所有自主和非自主的神经肌肉反应。

这两针其实是全麻手术中的常见药,关键在于第三针的高浓度氯化钾,这一针下去,犯人的心脏将停止跳动,短短数分钟内,脑死亡,生命也就此终结。

想必做过全麻手术的人应该有切身体会,跟医生聊着家常,或者数着数呢,突然就睡着了,再醒过来的时候手术已经结束,人都在苏醒室了。

这时候就感觉通体舒畅,很久没有睡的这么快这么香甜了,甚至有些人想就这么一睡不起得了。

死刑犯的最后一觉就是如此,只是他再也没有机会醒过来了,所以不管生活再苦再难,想想身边所爱的人,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

死刑执行时,旁边一定是跟着一辆救护车保驾护航,死刑执行结束,将有专业医生来查看犯人的生命体征,并出具死亡证明。

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死刑犯遗体处置。

死刑犯遗体处置方式

死刑执行结束后,死刑犯的遗体主要有2种处置方式:

1、火化。如果不涉及遗体器官捐赠,死刑犯将直接被拉到火葬场进行火化,然后将骨灰装入骨灰盒。

核对无误后,负责死刑执行的人民法院通知死者家属限期去火葬场领取骨灰,由火葬场出具火葬官方证明书。如果限期内家属没有领取,法院会将骨灰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2、遗体捐献。如果死刑犯本人自愿死后捐献遗体器官,或犯人家属同意,那么死刑当天会有专门的医生进行尸体的处置和转移运输工作。

有人担心注射死刑会导致遗体器官“毒变”,其实那三针药都不是毒药,经过必要的处理后,不会影响被移植者的身体健康。

1984年,我国颁布了《关于利用死刑犯罪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从那时起,凡是有《特许证》的医疗单位,就可以合法使用死刑犯的尸体,基本不需要犯人和家属的同意。

时代的局限性,加上为了新中国的医学发展,这些死刑犯的尸体可以说是被“强制征用”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2015年1月1日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和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OPO联盟)全面叫停上述规定。

从这一天起,死刑犯及其家属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遗体或器官捐献,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途径,死刑犯的人权得以最大程度保障。

如果死刑犯自愿捐献遗体,或者犯人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家属也可决定代为捐献。死刑执行结束,死刑犯的遗体将会被直接运送到相关医疗机构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

如果选择部分器官捐赠,死刑执行结束后,医生将会现场进行手术提取器官,然后对尸体进行缝合,尽量保持完整形态。

器官提取手术结束后,死者遗体还是要被送到火葬场进行火化,家属可以领取死者骨灰。

这样看来,死刑犯去世后,死刑犯的家属无论如何都不能够接触到死者遗体,更不可能领取。

允许家属领取死刑犯遗体容易引起“大麻烦”

死者为大,既然人都不在了,如果家属提出了要求,人民法院为什么不做个顺水人情呢?

第一,怕有人钻空子,让死者“复活”。虽然死刑执行这一套流程已经非常完善,可以供不法分子操作的空间极小,但也不表示完全不可能。

万一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者是死刑犯的身体异于常人,让家属把遗体领走进行处置,也不是没机会死而复生。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将会使司法系统的严肃性遭受质疑。所以就算有千万分之一的概率,也要将其抹杀在摇篮之中,决不允许有类似乌龙事件出现。

第二,怕家属曝光遗体的模样,引起舆论恐慌。

死亡是全人类共同的恐惧来源,随意散播死亡影像,容易引起舆论恐慌,轻则引起观看者的不适,重则引发人们对死刑的偏见和敌意,不利于我国司法建设和实践。

第三,怕家属售卖遗体器官。

现阶段我国器官移植实行自愿捐献,排队受捐的模式,这套系统对于供需双方来说都是免费的,也是安全的。但是等待器官移植救命的人往往都非常急迫,所以不惜重金在地下黑市寻找供体。

有些死刑犯可能本身就欠下巨额外债,如果把遗体交给家属,有些人就会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牟利,变相养活这条黑色产业链,造成很多潜在的风险。

第四,怕被别有用心者拿遗体做文章。

对于某些涉黑涉毒团伙来说,如果被执行死刑的是他们的首领人物,很有可能以威逼利诱的方式把死者遗体从家属手中抢夺过来,并以其为图腾或榜样,以各种名目招募新人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或组织邪教等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死刑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

除了极少数特殊情况,比如当地没有火化条件,或者民族、宗教等原因之外,家属都不可以领取死刑犯遗体。

如果死刑犯是外国人,那么要通知其驻中国大使馆,协商后进行后续处置。

死刑存在的合理性

自打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司法改革从未停下脚步,死刑的判决越来越谨慎,除了极少数罪大恶极之人,真正走上行刑车的人少之又少,有的中院一年到头也判不了一例死刑。

然而我国却从未废止死刑,目的就是要警示天下人,做坏事是有代价的,死刑就是那柄高悬每个人头上的利剑,时时刻刻让人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不要等到事情无法挽回才追悔莫及,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心生善念。

我们不要因为任何原因同情死刑犯,即便被判处死刑,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也能保有起码的尊严,可是那些被他们伤害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面对的只有无尽的黑暗和恐惧。

死刑犯从判决生效到执行尚且有数月到数年的时间,给他们的家属足够的时间来缓冲和消化亲人离世带来的影响,而那些受害者的家人却必须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承受突如其来的巨大伤害,用生命余下的时光缝合伤疤,两相对比,到底谁更心酸呢?

死刑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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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未已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请知悉。

死刑犯的遗体为何不能交还家属?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许多人。

在大家看来,在法律严肃执行之后,家属理应有权带回亲人的遗体完成最后的告别。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国家在处理死刑犯遗体时采取了如此严格的措施?

遗体不还家属的法律依据与实际操作

死刑作为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惩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中国,死刑的执行过程必须严谨而规范,以此来维护司法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不过,死刑执行方式的选择却在不断演变。

过去,中国主要采用枪决,到了上世纪90年代逐步引入了注射死刑。

通过注射药物让死刑犯平静地进入永眠。

这种方式大大减轻了执行人员的心理负担,避免了枪决带来的血腥场景。

当犯人被执行死刑后,遗体可否让家人自行处理?

死刑犯的遗体处理在中国法律中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绝大多数死刑犯在行刑后不会将遗体交还给家属,而是由监狱直接送往火葬场火化。

这一流程旨在防止出现司法漏洞,确保罪犯的死亡不可逆转。

历史上曾发生过一些死刑执行不当的案例,如枪决后罪犯未完全死亡,被家属接回救治的事件。

这类事件给社会秩序和法律威严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因此,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死刑犯遗体的处理必须严格进行。

通过将遗体直接火化,可以彻底消除所有潜在风险,也避免了家属对遗体的私自处理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此外,遗体火化后骨灰的处理也需按照规范进行。

火化后的骨灰将被暂时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家属领取。

如果家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骨灰,则由法院指定机构代为处理。

一些家属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他们“送亲人最后一程”的权利。

然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直面死刑犯的遗体可能会给家属带来更严重的情感创伤。

尤其是经过枪决或其他方式行刑后的遗体,可能充满血迹和创口,这样的视觉冲击极易导致家属情绪失控,甚至引发极端行为。

因此,火化处理不仅是法律的严肃执行,更是对家属的一种保护,避免他们承受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

即便在这种严格的法律框架内,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有些家属会提出申请,希望能以完整遗体的形式领回亲人。

这类申请需经过层层审核,并需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动机的正当性。

尽管这种例外情况极为罕见,但它体现了法律在严谨与人性之间的微妙平衡。

然而,这类特殊案例背后依旧充满了复杂的情感与社会考量。

这类安排表明,法律虽然严肃,但并非完全冷漠无情。

法律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努力考虑家属的情感需求和心理承受力。

这种平衡反映了中国法律体系在执行死刑时的深思熟虑,即在维持社会秩序和保障法律威严的基础上,也体现出对人性和家庭情感的尊重。

家属心理的复杂性与国家的人文关怀

在许多案例中,家属在得知死刑执行日期后,往往会表现出情绪失控。

强烈的情感冲击常常让他们产生极端行为,有的家属会坚持要求见到遗体,以期完成心中对亲人的“送别仪式”。

这些情绪化的行为不仅影响公共秩序,也可能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

法律对此类情况采取了严格的应对措施,但并非全然冷酷无情。

为了减少家属的心理压力,法律规定死刑犯在执行前允许与家人通话或短暂会面。

火化遗体并归还骨灰的安排,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属的痛苦。

面对一个冷冰冰的骨灰盒,虽然家属仍会感到心痛,但比起直面遗体的视觉冲击,这种方式更容易让他们逐步接受亲人离世的事实。

法律的这项安排,实际上体现了对家属情感的尊重和保护。

避免家属直接面对遗体的血腥场景,能减少心理创伤的发生,帮助他们更快进入悲伤的恢复期。

器官捐献与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理

有些死刑犯生前选择捐赠器官,希望以这种方式为社会做出最后的贡献。

死刑犯或其家属必须提前签署相关协议,医疗机构也要获得明确授权,确保捐献过程的公开透明。

国家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管理尤为谨慎,确保这一过程既符合伦理,又尊重捐献者的意愿。

捐献后的遗体通常会进行特殊处理,确保在医学用途结束后归还骨灰给家属。

然而,并非所有死刑犯都有家属愿意认领遗体。

在一些案例中,因犯人罪行重大或与家庭关系决裂,家属选择放弃认领。

这类“无主遗体”在经过法定等待期后,通常会由政府机构进行火化,并根据法律规定处置骨灰。

这种安排确保了遗体的尊严与社会秩序的维护,同时也避免了遗体被滥用的风险。

与此相对应的是,死刑犯的遗体也可能被用于医学研究。

某些犯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选择捐献遗体,希望在死后为科学研究作出贡献。

这类捐献不仅为医学事业提供了宝贵资源,也让捐献者的生命在某种意义上得以延续。

法律与人性的共存

死刑的执行及其遗体处理,反映了法律与人性之间的微妙关系。

作为法律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措施,死刑不仅是对极端犯罪的最终裁决,也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保障。

然而,如何在严肃的法律框架下兼顾人性关怀,始终是司法系统面临的挑战。

国家在制定遗体处理的相关政策时,试图在理性与情感之间找到平衡。

火化后的骨灰交还家属,不仅是程序上的要求,更是情感上的缓解。

这种安排避免了家属面对遗体可能引发的心理创伤,同时也确保了死刑执行的严谨与不可逆性。

国家的善意不仅体现于法律条文中,也体现在执行过程中对家属的体谅与关怀。

社会舆论在死刑议题上的反应往往复杂而多变,有时推动政策改革,有时又造成情绪对立。

因此,司法系统在处理死刑案件时,既要坚守法律的威严,又要尊重社会的多元诉求。

政府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通过透明的程序与合理的解释,增强社会对司法体系的信任。

无论社会如何变迁,法律的最终目的始终是保障人民的福祉和社会的稳定。

对于每一个公民而言,尊重法律、珍爱生命应当是永恒的信念。

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罪犯,用他们的悲剧人生警示我们:每一个选择都可能决定生命的走向。

我们应当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对他人的善意与对法律的敬畏,让社会更加和谐与美好。

参考资料

论中国死刑的保留与限制 中国法院网

死刑犯的遗体器官

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这就是司法的作用。

中国是兼具法理与法情的国家,尽管犯人穷凶恶极,被判处死刑,但是他们的遗体却是不能亵渎的,应该得到正确的对待。那么死刑犯的遗体究竟是如何处理的呢?家属能不能直接领回家?

死刑与死刑犯

自古代以来,各种刑罚层出不穷,从春秋战国时期起,即便是王公将相,只要犯了重大过错,也免不了被审判,犯罪情节过于人神共愤者甚至有可能被拉到朝门外斩首。

到了秦朝,司法的高墙进一步提升,为了让普罗大众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也为了打压犯罪行为,将犯罪意识扼杀在摇篮之中,盛行将死刑犯运送到闹市中斩首示众的做法。用鲜血淋漓的行刑现场,警示老百姓切勿违法犯罪,这种当众行刑的做法虽然在很长时期内控制了犯罪率,也被后世诟病为“不行人道”,有辱人格。

死刑犯通常是犯下难以饶恕的重罪,其犯罪行为充满了反社会性,因而被判处死刑。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死刑都是司法体系中最严酷的刑罚,需要彻底付出生命的代价。

虽然有“性命的训诫”,但仍旧有不少犯罪分子屡屡冲破底线,做出对社会有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妄图游离于法网之外,殊不知“法网疏而不漏”,在司法和情理的双重审判之下,最终被判处死刑。据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有些性情嚣张跋扈、目无王法的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仍旧不知悔改,等到了真要上刑场的那一刻,双脚便没来由地发软,肩膀和手臂也不可抑制地抖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懂得悔过。

虽说如此,社会文明中的人道主义精神通常认为,死刑犯也有自己的尊严,他们的罪过已由生命抵过,其遗体应当受到应有的尊重和正确的对待。就连在以武力强弱定夺天下的罗马时期,都有“不拒绝”将犯人的遗体交给家属安葬的规定。时至今日,社会文明更为进步,那些死刑犯的遗体究竟能否得到安置?为何有说法说不能还给家属呢?

揭秘死刑犯遗体的处理流程

很多人都好奇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之后,他们的遗体该何去何从?会不会如同传闻中所说的一样被弃之于乱葬岗中?其实,国家刑法在严厉惩处死刑犯的同时,对他们遗体的去留展示了充分的尊重,也明文规定了处理方式。针对死刑犯遗体的处置方式虽然在不同的地域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但从整体来说处理方式还是比较趋同、成熟的。

中国人都有落叶归根的渴望,希望魂归故里,让遗骸有一个“庇护所”,能够让家人悼念。但一般情况下,死刑犯的家属是不能够将其遗体领回,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后,其遗体就会被推入火葬场进行火化。

在这个过程中家属是不能够观看的,但火化结束之后相关部门会通知死刑犯家属到规定的场所领取骨灰。出于“执法必严”的考量,死刑犯的尸体一般不能被家属直接认领回家。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当死刑犯的遗体完成火化时,家属可以根据通知将死刑犯的骨灰领取回家进行安葬。这是司法温情的一种体现,是一种人性关怀与尊重,展现了法理与情理的共同进步。

当然,中国地大物博,地域管辖具有差异性,有些偏远边陲之地,没有执行火化的条件,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司法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让家属将死刑犯的遗体认领回家,让其另行安置。

只不过在“应允”之前,司法机关会再三核查死刑犯已被彻底执行死刑,并且做好相关记录,经由层层许可之后才会“放人”。为了确保家属将死刑犯遗体领回后不产生影响恶劣的悼念行为,司法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会叮嘱家属一系列的注意事项。

此外,也会存在特殊的情况,诸如死刑犯家属不愿意认领其骨灰,亦或者死刑犯已经没有任何亲人在世,在这种情况下死刑犯经由火化的骨灰,基本是要长眠于殡仪馆之中,任由历史和时间遗忘在无人角落里。

也有一些死刑犯生前突然领悟,想要做一些助益社会的事情来抵消自己的罪过,以此寻求心理上的减负。这些死刑犯会签署捐赠人体器官的协议书,当他们被司法机关执行死刑之后,遗体就会被用于医学解剖,亦或者救助他人上。

为什么不能直接将遗体还给家属?

至于家属为什么不能讲将死刑犯的遗体领回?这个问题背后蕴藏着太多复杂的原因,主要包括“执法必严”的规定、社会影响的好坏、死刑犯家属的心理等多重因素的考量。

法律虽然监视着众生百态,但法律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避免违法犯罪的行为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行,并不是为了一味地将人处死。

这也就意味着,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并且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是因为他的罪孽实在太过深重,以至于对社会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不将其绳之以法,将会带来一系列的恶性效应。基于这种立场,在死刑犯的身上需要彻底贯彻“执法必严”的法理精神,为了确保死刑犯的性命在执行死刑之后,具有不可逆性,核实死亡再进行火化是最稳妥的方式。

其次,从社会的角度来讲,被执行死刑的犯人生前势必穷凶恶极,其言行对社会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在这种人心向背的情况下,如果法律和司法部门不能确保死刑犯得到应有的处置,那么将会引起“人心动荡”,引起社会大众对司法的质疑。

最后,是从死刑犯家属的心理考量,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属关系,看到亲人被执行死刑,内心难免受到震荡。在这种心理创伤和失衡的情况下,如果任由家属将遗体带回家中,大肆举办悼念活动,一传十十传百之后,无疑扩大了不良影响,甚至会激起“民愤“。

死刑犯的遗体处理流程并非秘而不宣,法律条文中就载有明确规定,只不过受制于法理、情理以及社会的影响,才使得此事“隐秘化”、低调化处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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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分子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情节不严重的喜提几年的牢狱之灾。

而对于心狠手辣、犯了不可饶恕罪行的人,等待他们的死刑,而死刑也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处罚。

毕竟“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国法。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判死刑的那一刻,想必每个人都会感到无尽的悔恨跟绝望吧。

那么,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之后,家人可以领回他的遗体吗?

死刑犯的最后一天

其实被判死刑的死刑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执行死刑的,因为不是被判死刑之后就要执行死刑,一般都要等几个月或者几年,才会执行死刑。

在等待期间,死刑犯每天都活在绝望跟等待中,他们并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在那天执行。

对于死亡,每个人都很恐惧,一般情况下被判死刑的都是那些穷凶恶极不可原谅的犯人。

情节不那么严重的,基本都被判无期徒刑或者死缓,这也许是每个死刑犯都羡慕的,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

即便是一辈子都不能重见阳光,他们也不愿意面对死亡的绝望,而我国的法律也是很人性化的。

在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执法人员会跟死刑犯委婉的说出执行死刑的时间。

而对于死刑犯提出的不过分的要求,执行人员都会尽量安排,满足死刑犯最后的遗愿。

最后一天,死刑犯如果相见家人,或者一些放不下的人,执行人员也会尽量满足。

如果不方便见面,也会安排视屏电话或者电话,当然死刑犯也能安排后事,写遗书或者给家人留言,这些都是被允许的。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每个死刑犯都流下悔恨的泪水,他们为自己的冲动感到后悔,然而人生在世,犯错了就是犯错了,没有人为你的错误买单,所有的后果都要自己承担。

能见到家人,能说出自己的遗憾,这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宽容了。

而对于那些无法见到家人,或者还有一些遗憾没完成的,执法人员也会尽量满足,让每个死刑犯们不带着遗憾离开。

完成遗愿之后,执行人员会给每个死刑犯都送上一份“断头饭”,然后就是漫长的一夜。

这一夜,应该没有那个死刑犯能好好睡觉吧,一夜无眠,隔天早晨,死刑犯会穿着家人送来的新衣服,在跟家人做个最后的道别。

在执行死刑前,执行人员会给每个死刑犯拍一张遗照,接下来就是执行死刑了。

而我国一般是采用枪决跟注射死刑,虽然枪决成本低,但是这种执行方式,会给犯人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近些年已经很少使用枪决了。

基本都是注射死亡,这种执行方式对于死刑犯来说是感受不到任何痛觉的。

一般情况下,法医会先给犯人注射麻醉剂,就跟在医院做手术一样,前一秒还在跟医生讲话,后一秒犯人就已经失去直觉了。

随后,法医会注射肌肉松弛剂,让犯人的所有肌肉跟神经都呈现出一种放松的状态,让麻药的效果更好。

最后一剂,也是致命的一针,一剂高浓度的氯化钾,点那个药剂到达犯人身体之后,犯人的心脏会骤停,紧接着就是脑死亡。

而注射结束之后,会有专业人员上前检查遗体,查看犯人是否还有生命体征,确认死亡之后,就该处理犯人的遗体了。

家人可以带走死刑犯的遗体吗?

死刑犯的遗体不会让家属带走的,一般情况下,确认死亡之后,执法人员会将遗体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而一般处理死刑犯遗体的方式只有两种,要么火化,要么捐献器官,如果是捐献器官,需要犯人及其家人的同意。

而火化的遗体会被拉到殡仪馆,火化之后,工作人员会通知犯人家属前来领取骨灰。

对于那些没有人认领的骨灰,殡仪馆会帮忙保存一段时间,如果过了规定期限还没有人来认领,那么这些骨灰将会被统一埋掉。

而那些签订了器官捐献协议的死刑犯,他们死亡之后,医生会取走捐献器官,然后将遗体缝合。

那些同意签订协议的犯人, 也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赎罪吧,毕竟生前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死后,想着尽可能的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毕竟很多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都是健康正常的人。

所以他们的器官,可以帮助到很多人,而很多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将更多的希望都放在了死刑犯身上。

而有些同意器官捐赠的死刑犯,也有可能成为医学生们的研究对象,为医学做贡献。

而为何不能让家属领走死刑犯的遗体呢,当知道其中的原因之后,更多的是心酸。

遗体为何不让家属领走?

话说死者为大,然都已经死了,为何不能让家属将遗体带走呢?其实并不是法院不通人情,而是这中间有众多因素。

首先就是,执行死刑的人,特别是被枪决的犯人,对于死亡的恐惧,会让他的尸体非常吓人。

当家人看着满脸恐惧,浑身血淋淋的犯人,会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甚至会吓到他们。

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规定不能将遗体交给犯人家人,最主要的也是为了避免,枪决犯人的照片被外传。

还有就是害怕被不怀好意的人钻空子,这其中不乏有一些关系户,在死刑犯执行之前,做了手脚,造成“假死”现象。

法医确认死亡之后,将遗体交给家人,如果犯人“复活”怎么办呢?虽然我国执行死刑的系统已经很完善,但是依旧避免不了发生一些小概率的事件。

为了不让任何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机可乘,所以在死刑犯执行死刑之后,遗体会有相关部门集中处理,而死刑犯家人只能带着骨灰回去。

还有就是避免犯人器官被倒卖,在利益面前,亲情,爱情都是靠不住的,不能避免犯人家属不会将犯人的器官倒卖给不法分子。

这样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所以法院拒绝让犯人家人就爱那个遗体带回去,也是为了犯人着想。

以上几点就法院为何不让犯人家属将遗体带回去的原因,得知背后的原因之后也挺心酸的。

一个人犯了错,家人都没有处置遗体的权利,然而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从小就应该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孩子长大之后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

不管任何时候,人都不应该被情绪所左右,任何时候都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能做出后悔一生的事情。

参考资料:

【1】死刑犯执行死刑后,遗体为什么不能归还家属?其实是为家属考虑-兵团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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